銀行發展內部整治結構
時間:2022-09-03 03: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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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可持續發展問題一直是農村金融領域的研究熱點,村鎮銀行作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重要一類,與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互助社相比,其發展速度、發展規模以及發展水平一直處于優勢地位。銀監會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5月末,全國共組建村鎮銀行536家,其中開業440家、籌建96家,村鎮銀行已累計發放農戶貸款30.5萬筆、金額568.6億元,有效改善了當地“三農”金融服務。①但是,在村鎮銀行培育發展過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由于村鎮銀行是新生事物,社會認知度不高,吸收存款的難度較大,貸款發放又受到規??刂?資金結算問題遲遲沒有得到有效解決,外部經營環境亟待改善;部分主發起行在全國范圍內分散發起設立村鎮銀行,地域跨度大、管理半徑長,協調和管理成本過高,不利于村鎮銀行的可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對于村鎮銀行的可持續發展,如果從村鎮銀行的內部視角來分析,關鍵是要解決兩個問題:一是制度設計的可持續性,二是發展戰略的可持續性。其中,制度設計的可持續性是指公司內部權責關系、利益分配的可持續性;發展戰略的可持續性是指公司戰略制定與執行的可持續性。可以說,只有制度設計合理、發展戰略適當,才能實現村鎮銀行整體的可持續發展。而企業的制度設計以及戰略制定均離不開公司內部治理機制的有效發揮,因此,如何改善村鎮銀行的內部治理結構,使其能夠有效發揮內部監督決策作用,確保制度安排合理、戰略制定有效,是村鎮銀行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所在?;谖覈罅Πl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歷史背景以及村鎮銀行的發展現實與困境,結合我國特殊的農村金融環境,我們通過理論分析與邏輯演繹,研究村鎮銀行的內部治理結構問題,以期從公司治理視角為村鎮銀行可持續發展提供理論支持與政策建議。
二、制度背景
2006年12月,銀監會的《關于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更好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對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內部治理結構給出了普遍性的指導原則,并指出新型農村進入機構應實行簡潔、靈活的公司治理。而隨后的《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中,銀監會對村鎮銀行的公司治理進行了具體說明?!兑幎ā分兄赋龃彐傘y行可只設立董事會,行使決策和監督職能;也可不設董事會,由執行董事行使董事會相關職責。同時,《規定》中還指出,村鎮銀行可設立獨立董事。我們從《規定》中可以看出,銀監會希望各村鎮銀行既能夠設置簡潔、靈活,又能夠有效解決各類問題的治理結構,但《規定》中并沒有明確指出各村鎮銀行應該選擇何種治理結構。在村鎮銀行的實際設立中,主要有兩類內部治理構架:一類是層級模式,另一類是扁平模式。前者如五家渠國民銀行,具有典型的“三會一層”②的特征;〔2〕后者如福建建甌石獅村鎮銀行,內部并沒有設立股東大會與董事會?!?〕此外,對于其他外部利益相關者的職能,《規定》中更強調他們的監督職能,而忽略了建議、咨詢職能。眾所周知,即使是在制度更加完善的上市公司中,外部董事在監督職能上也常常被稱為“花瓶”,〔4〕也就更不要說作為新生事物的村鎮銀行了。通過上面的分析可知,銀監會的《意見》與《規定》中雖然對村鎮銀行公司治理有所涉及,但它只是一個一般性原則,并不能指導各村鎮銀行具體治理機制設計。基于此,我們決定從成本和發展模式兩個方面出發,解決村鎮銀行選擇何種內部治理構架,以及是否應在內部治理結構中加入外部利益相關者的內部治理結構問題。三、理論分析內部治理結構包括兩方面:一是架構安排,二是人員配備。其中,架構安排是指內部治理結構中的部門設置和層級關系,是公司內部權力配置的基本體現,受到委托關系的影響;人員配備是指內部治理結構中的內外部成員構成及其職能,受到公司發展模式的影響。只有架構安排合理、人員配備適當的內部治理結構,才能使企業獲得可持續性發展。因此,我們需要從成本和發展模式兩個角度出發,優化村鎮銀行內部治理結構,進而實現村鎮銀行的可持續發展。
1.村鎮銀行的成本
企業的成本主要是由兩類問題產生的:第一類是股東與經營者間的問題;第二類是各股東間的問題。〔5〕在村鎮銀行中,管理層人員主要由發起行③委派的高層管理人員構成。由于發起行不僅熟悉銀行業務,而且能夠對委派到村鎮銀行的管理層實施控制,即使股東與經理之間存在目標不一致,發起行也能夠對委派的經營者實施監督。因此,相比較而言,村鎮銀行中的第一類問題,即股東與經營者之間的問題并不嚴重,成本主要是由第二類問題引起的。第二類問題對于公司內部治理結構的影響主要從以下兩種情況來分析。
(1)股東類型較為繁雜。在這種情況下,村鎮銀行的股東由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私營企業以及自然人等眾多類型股東構成。政策性銀行的行政職能傾向、商業銀行的利潤傾向、私營企業與自然人的盈利偏好及關聯交易傾向之間存在多重目標沖突,〔6〕村鎮銀行的經營權與決策權主要集中在由發起行委派的管理層手中,因此發起行可以獲得較多的有關村鎮銀行的內部信息,導致發起行與其他股東之間存在著高度的信息不對稱性。在存在多重目標沖突、信息不對稱程度嚴重的情形下,成本必然較大,為了對發起行實施有效地制衡,就必須加大監督力度,此時,層級式內部治理架構較為適用。具體來說,可以采用“三會一層”的治理結構,即股東代表大會是村鎮銀行的權利機構,股東按照所持股份選舉董事會,并對提交的事項進行表決;董事會設董事,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董事會除對重大事項決議外,重點制定對經營班子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村鎮銀行設立監事會;經營管理層設立行長及行長助理等管理人員,主要管理人員由董事會提名、選舉產生。
(2)股東類型較為單一。在這種情況下,村鎮銀行的股東類型較為單一,數量較少,股東之間的目標沖突并不嚴重,信息不對稱程度較低。此時,企業內部的成本較低,為了節約監督成本、加快決策效率,可以采用扁平式內部治理架構。具體來說,村鎮銀行不設立股東代表大會和董事會;可設立一名董事長或執行董事,并制定經營管理層的激勵和約束機制;經營管理層設行長一名,并根據需要設立副行長若干名;村鎮銀行的行長可由董事長或執行董事兼任。
2.村鎮銀行的發展模式
村鎮銀行的外部利益相關者主要包括當地政府、存款農戶和貸款農戶等,他們并不精通銀行業務,但他們可以提供與村鎮銀行相關的外部信息,因此可以將這些外部利益相關者加入到村鎮銀行的內部治理結構中??紤]到他們不熟悉與銀行相關的業務,而且也無法得到村鎮銀行的內部信息,這些外部人員無法對村鎮銀行的經營者與大股東進行有效地監督,因此,引入的外部利益相關者以建議與咨詢職能為主。一般來說,設立村鎮銀行的著眼點主要在兩個方面:一方面要使農村金融產品適合、方便,即村鎮銀行應設計出適合農企和農戶的金融產品,并通過更多的網點方便當地農民的存取款業務;另一方面要解決可持續的目標,即如何通過向貧困農戶貸款,使他們徹底擺脫貧困,并有足夠的資金存入村鎮銀行。根據以上的目標,可以將村鎮銀行的發展模式分為以下兩類,并對應著兩類內部治理結構。
(1)開拓市場型發展模式。這一模式是將農企和農戶定位為潛在客戶,即將目標鎖定在農村。村鎮銀行根據市場調研結果,準確了解不同群體的現實需求與潛在需求,在此基礎上為不同群體開發適合的金融產品。同時,村鎮銀行還應積極開發新的營業渠道,并開設更多的營業網點,以方便當地農民的存取款業務,解決村鎮銀行資金來源緊張的問題。開拓市場型模式要求村鎮銀行通過對農村市場的持續開發,占有更大的市場份額,同時獲得可持續的利潤增長。〔7〕在這種模式下,村鎮銀行在進行決策時更注重相關的專業知識,而外部利益相關者并不熟悉銀行業務,不能幫助村鎮銀行設計專業的金融產品。因此,在企業的治理結構中應以內部人員為主,不需要引入外部利益相關者。
(2)資源開發型發展模式。④這一模式以幫助貧困農戶脫貧為首要目標。〔8〕在這種發展模式下,村鎮銀行將貧困農戶視為一種特殊的資源,通過向貧困農戶發放小額貸款,讓他們有資金從事生產勞動,改善貧困生活的現狀。同時,村鎮銀行還可以向貧困農戶提供技術、信息和管理等方面的支持,持續開發這一群體的人力資源潛能,進而實現人力資源的價值增值,使貧困農戶獲得持續穩定的收入。在這一過程中,由于貧困農戶獲得了村鎮銀行的幫助,他們自然會傾向于將所獲得的收入存入村鎮銀行,并會向其他農戶進行宣傳。村鎮銀行與貧困農戶的良性互動,不僅能解決村鎮銀行的資金來源問題,而且還能幫助村鎮銀行提升在當地的知名度。在這種發展模式下,村鎮銀行更加注重與外部利益相關者之間的聯系(包括貧困農戶、當地政府等),村鎮銀行在進行決策時,需要有關外部利益相關者的相關信息,因此,應該將具有咨詢和建議職能的外部利益相關者引入村鎮銀行的治理結構中。關于具體的引入形式,可視企業具體的情況而定:如果村鎮銀行設立了董事會,則可以在董事會中加入具有咨詢職能的獨立董事;如果村鎮銀行沒有設立董事會,則可以在企業內部設立由外部利益相關者組成的咨詢委員會。
四、企業類型與治理結構的匹配
基于以上分析,我們可知村鎮銀行的成本和發展模式都會對村鎮銀行的內部治理結構產生影響。可以說,村鎮銀行內部治理結構的類型是由上述兩個影響因素所構成的函數,即Gi=f(S,D)(1)其中,Gi代表了村鎮銀行內部治理模式的類型,S代表了村鎮銀行的股東類型,D代表了村鎮銀行的發展模式,f(•)代表對應法則。令S=S1或S2,其中S1代表了股東類型較為單一;S2代表村鎮銀行的股東類型較為繁雜。令D=D1或D2,其中D1代表村鎮銀行的發展模式為開拓市場型;而D2表示村鎮銀行的發展模式為資源開發型。這樣在公式(1)中,變量(S,D)就有4種不同的組合,由此對應著四種不同的內部治理類型。如圖1所示,當股東類型(S)和發展模式(M)一定時,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出不同的村鎮銀行對于內部治理結構的選擇。下面我們對這四種模式進一步展開探討。
1.G1=f(S1,D1),村鎮銀行的內部治理結構為扁平型,且不設立咨詢委員會在這種模式下,村鎮銀行的股東類型較為單一,內部所產生的成本較低,為了節約監督成本、提高決策效率,應采用扁平型的內部治理結構。同時,村鎮銀行的發展模式以開拓市場模式為主,在決策過程中更關注有關金融產品和金融渠道的專業知識,而這些專業知識主要掌握在村鎮銀行的內部專家手中,因此不需要外部利益相關者加入到公司內部治理結構中。采用這種內部治理模式的村鎮銀行與傳統銀行具有較大的差別,規模一般較小,在實際的經營過程中具有較強的靈活性。
2.G2=f(S1,D2),村鎮銀行的內部治理結構為扁平型,且設立咨詢委員會在這種模式下,村鎮銀行的股東類型較為單一,內部所產生的成本較低,為了節約監督成本、加快決策效率,應采用扁平型的內部治理結構。同時,村鎮銀行的發展模式以資源開發模式為主,在經營過程中需要更多的獲得外部利益相關者支持,需要聽取外部利益相關者(當地貧困農戶、政府等)的相關建議,以幫助其進行決策。因此,需要外部利益相關者加入到公司內部治理結構中。由于這類村鎮銀行沒有設立董事會,可以組成一個獨立的咨詢委員會,外部利益相關者可以該咨詢委員會行使建議職能。采用這種內部治理模式的村鎮銀行與傳統銀行具有一定的差別,規模一般較小,在實際的經營過程中將目標客戶定義在貧困農戶身上,并“以貸養存”。
3.G3=f(S2,D1),村鎮銀行的內部治理結構為層級型,且不設立獨立董事在這種模式下,村鎮銀行的股東類型較為繁雜,內部所產生的成本較高,為了降低成本,應采用層級制治理結構,即采用“三會一層”的內部治理結構。同時,村鎮銀行的發展模式以開拓市場模式為主,在決策過程中更關注有關金融產品和金融渠道的專業知識,而這些專業知識主要掌握在村鎮銀行的內部專家手中,因此不需要外部利益相關者加入到公司的董事會中。采用這種內部治理模式的村鎮銀行規模較大,具有較為完善的內部治理結構,與傳統銀行較為相似。
4.G4=f(S2,D2),村鎮銀行的內部治理結構為層級型,且設立獨立董事在這種模式下,村鎮銀行的股東類型較為繁雜,內部所產生的成本較高,為了降低成本,應采用層級制治理結構,即采用“三會一層”的內部治理結構。同時,村鎮銀行的發展模式以資源開發模式為主,在經營過程中關注與外部利益相關者之間的聯系,在進行決策時需要聽取外部利益相關者(當地貧困農戶、政府等)的相關建議,以幫助其進行決策。因此,需要外部利益相關者加入到公司內部治理結構中。由于村鎮銀行設立了董事會,可將外部利益相關者加入到董事會中作為獨立董事,履行建議、咨詢職能。這類村鎮銀行的規模最大,資金來源較為豐富,具有較為完善的治理結構。
五、結論
內部治理結構問題關系到村鎮銀行的產權關系和控制水平,合理適當的內部治理結構有助于村鎮銀行平穩健康成長。村鎮銀行作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可持續發展影響到新一輪農村金融改革的成敗。以上通過對村鎮銀行的內部治理結構進行細致分析,以及對村鎮銀行內部治理結構進行分類,發現在外部條件一定的情況下,村鎮銀行適合的內部治理結構應該是內部成本和自身發展模式的一個函數。不同類型的成本和發展模式,對應著不同的內部治理結構模式。由此,共有四種內部治理結構模式可供村鎮銀行選擇,村鎮銀行應該根據成本和發展模式來選擇恰當的內部治理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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