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一帶一路”建設風險和建議
時間:2022-09-12 11: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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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5年以來,“一帶一路”倡議不斷地得以實施和發展,惠及很多沿線國家。在落實國家戰略的過程中,銀行積極提供資金與服務,也面臨了國別風險、經濟風險、合規風險、環境和社會風險各種各樣的風險,如何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推進“一帶一路”建設,本文從國家層面、監管層面和銀行層面提出了對策和建議。
【關鍵詞】一帶一路;銀行;風險
2015年,我國《推動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愿景與行動》,宣告“一帶一路”建設進入全面推進階段。在“一帶一路”建設成為國家發展戰略的大背景下,銀行積極提供綜合性金融服務,為支持“一帶一路”建設提供金融保障,推動企業加快“走出去”步伐。由于“一帶一路”建設橫跨亞歐非等眾多政治背景、經濟發展水平、文化信仰和法律體系不同的國家,我國銀行和企業在推進“一帶一路”戰略過程中勢必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風險,為確保投資安全,深入研判風險并提出防范對策就顯得尤為重要。
一、主要風險
(一)國別風險
1、部分國家政治投資環境較差,國別風險突出?!耙粠б宦贰背h覆蓋了東南亞、南亞、西亞、中亞、北非以及中東歐沿線的64個國家和地區,大多是新興經濟體和發展中國家。一些國家正處于新舊體制轉軌期、“民主改造”探索期和社會局勢動蕩期,政權更替頻繁化、政局動蕩常態化對“一帶一路”建設構成系統性風險。如2015年初,希臘新政府組建當天就宣布暫停我國中遠集團投資的比雷埃夫港口項目;又如巴基斯坦國內政治派別斗爭尖銳,恐怖襲擊時常發生,宗教、部族派別斗爭暴力性強,反政府抗議激烈。這些國家復雜的國內局勢導致許多中資企業對安全風險心存顧慮,主動放棄了一些政治結構變動風險較大地區的優質項目,不但影響我國業務拓展,更是對我派出人員人身、財產安全帶來極大挑戰。2、宗教信仰沖突和國際恐怖主義風險。由于歷史和現實的原因,宗教信仰沖突與民族本位主義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表現尤為明顯,極易催生宗教極端主義和民族分離主義。一些國家政治團體為達到政治目的,大肆煽動民族情緒,制造大規模騷亂,加劇社會動蕩?!耙粠б宦贰毖鼐€長期是國際恐怖主義的主要滋生地,區域內的阿富汗、伊拉克、敘利亞掀起的反恐戰火越演越烈。隨著“一帶一路”建設的全面鋪開,中國與地區內恐怖勢力的碰撞將不可避免。3、部分國家地緣政治風險加劇,影響商業合作開展。南海地區周邊國家因南海爭議的存在,與中國政治互信和安全合作難以深化和鞏固,部分爭端國對“海上絲綢之路”建設態度冷淡。2016年出現“南海裁決”事件,對“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產生較大的負面影響?!耙粠б宦贰毖鼐€部分國家和地區是多個雙邊合作組織的成員,這些組織由不同的大國領導,中國發起的“一帶一路”倡議會觸動已有區域組織中的大國利益,并引發了部分大國的爭奪,沿線國家參與“一帶一路”的立場存在不確定性。如韓國同意美國在其境內部署“薩德”,使得本處于歷史較好狀態的中韓關系墜入冰谷,雙邊貿易和對外投資隨之急劇下降。4、部分國家法律法規不健全,法律風險較大?!耙粠б宦贰眹业陌霐底笥以诜ㄖ谓ㄔO方面較為欠缺,契約意識淡薄,從規則的制定到執行都相對缺乏公允性、獨立性和可靠性,對外投資政策也不夠連續和透明,政府行政效率低下、執行能力不強,貿易不夠順暢,投資帶來的風險也開始顯現。如老撾投資法雖已頒布多年,但與其相配套的法規仍不完善和具體。在農業、通信、電力等行業至今仍缺乏行之有效的關于鼓勵外國投資的具體法規,從而在某種程度上造成了無法可依的局面。因此,與老撾當地企業的合作難以構建有效的信用結構,短期內與當地企業合作的難度較大。法律法規的不健全導致中資企業項目投資周期顯著延長,資金成本提升,融資成本加大。
(二)經濟風險
1、信用風險。一是境外項目貸后管理風險大。政策性銀行和大型國有商業銀行是為“一帶一路”提供金融服務的主力軍,其中政策性銀行的海外布局與業務發展較為失調,“一帶一路”沿線經營網點建設落后。由于境外分支機構不足,為企業開拓市場提供金融服務不充分;通過公共渠道獲取的當地經濟及行業等信息較為有限,導致對境外項目進行貸后管理時,非現場檢查難以全面掌握項目最新情況,而現場檢查又成本高昂,因而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不對稱,不利于風險管理。二是銀行的風險管控能力面臨更大挑戰?!耙粠б宦贰毖鼐€國家政治制度、經濟制度、法律、文化、商業慣例差異極大,相比國內信貸管理,涉外信貸管理對銀行的風險意識及風險控制體系要求更嚴格,受限于現實條件,銀行在盡職調查、授信評審、合同簽訂、貸款發放與支付文件審核與貸后管理方面存在較大困難,“一帶一路”相關境外貸款面臨更大風險。2、匯率風險。“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大多經濟發展水平低、經濟實力弱,外匯儲備量少,抗國際金融市場波動干擾的能力弱,貨幣政策缺乏穩定性,匯兌損失風險大。我國銀行支持“一帶一路”境外項目主要發放的為美元貸款,但較多項目的營業收入為當地貨幣,因此當地貨幣的幣值波動對項目收益影響重大,進而對銀行產生較大授信風險。例如,受美聯儲加息預期以及大宗商品價格下跌等因素影響,近年印尼盾兌美元匯率大幅貶值。我國銀行在印尼融資支持的項目中,大量為美元貸款,而相應借款人大部分營業收入為印尼盾,印尼盾貶值直接影響其美元貸款償債能力,對銀行授信風險產生不利影響。3、利率風險。隨著利率市場化進程,利率波動幅度較大,銀行利差縮小,收益下降。同時,一些發達國家也瞄準了“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巨大發展機遇,其所屬銀行也在擔保、利率、期限等方面紛紛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開出優惠條件,國內銀行難以提供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利率水平,同業市場競爭激烈,利率風險日益上升。
(三)合規風險
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當地經營環境的不熟悉、對當地客戶了解程度的不深入、對當地金融監管尺度的估計不足,都會擴大我國銀行的在東道國經營的合規風險。例如,如果未深入調查客戶甚至是“客戶的客戶”是否存在洗錢、恐怖融資、偷稅漏稅、違反勞工法、侵害知識產權、制假售假、違反海關管理規定等違法違規或不良行為記錄,就可能帶來東道國監管當局的嚴厲處罰。
(四)環境和社會風險
由于“一帶一路”沿線的許多國家存在法律適用的不確定性與空白性,東道國可能會采取環境規制措施,對外來投資過的項目設置綠色壁壘和障礙,導致項目進程的停滯,中國許多大型海外承包曾發生過由于社會環境的不穩定因素而中止的情況,帶來了難以估計的損失。一些東道國也可能會以保護環境和生態為名,對外資企業征收更高的稅負,加重外資的社會責任,變相限制海外投資,使得利益沖突復雜化。2015年初,墨西哥叫停了中國投資的坎昆龍城項目,原因為項目建設影響加勒比海岸的生態平衡、觸犯了該國的環境保護規則,且未繳清罰款。
二、相關建議
(一)國家層面
一是加強對接,營造良好投資環境。政府應主動牽頭,通過對話、談判等方式,公平合理的與沿線國家協商制定規則,并監督規則的執行。為企業境外投資提供便利、保駕護航。通過為企業提供出入境、稅收、融資、安全等方面的便利和法律保障,切實保護企業在境外的合法合理權益,增強企業“走出去”的信心和意愿。二是做好服務,夯實對外投資基礎。建立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加強對重點國家和地區的風險評估和風險信息,探索制定國家風險指數,幫助企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認識在國際市場尤其是新興市場從事投資、生產和貿易面臨的國家風險,從而促進企業理性決策,及時調整經營戰略,有效控制對外投資風險。完善“一帶一路”信貸的風險分擔與補償機制,提升我國銀行風險承受能力。三是配合人民幣“走出去”,降低匯率風險。積極推動雙邊本幣結算,降低沿線國家貿易和投資的匯率風險和結算成本。條件成熟時,推動雙邊結算向三邊甚至多邊結算擴展,逐步建立“一帶一路”多邊結算體系。推動沿線國家相互簽署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不斷擴大互換規模,延長互換期限,提高雙邊貨幣金融合作水平,逐步推動雙邊貨幣互換機制向多變化發展。建立多邊的貨幣掛牌交易、相互貸款和貨幣互換合作機制,構建多層次貨幣合作體系,為沿線國家貿易和投資合作提供更多便利。
(二)監管層面
隨著國內銀行支持“一帶一路”國家戰略的持續推進,我國銀行境外業務將快速發展,同時相關風險也更加突出和復雜,這對監管部門的能力,特別是境外業務監管能力水平提出了新的挑戰。一是加強隊伍建設。當前監管隊伍對境外業務還缺乏相關監管經驗,對境外業務風險預判的信息來源較少,不利于制定更具前瞻性與針對性的監管措施。在必要時且條件允許下,應進一步增加作為銀行“走出去”主力軍的大型銀行和政策性銀行監管力量,并加強境外業務的實地培訓與交流,提升監管隊伍的國際視野。二是加強跨境協調。監管部門應該搭建跨境交流平臺,充分發揮談判、磋商、對話以及監管聯席會議的作用,加強與境外監管當局的信息功效與合作,就雙方關切的問題加強交流與協商,共同提高監管有效性。三是加強監督檢查。監管部門對銀行分支機構境外業務的監管仍主要是非現場手段,也較少參與境外業務現場檢查,對境外業務的具體風險及合規情況掌握不夠深入,對境外業務的監督檢查需要進一步加強。
(三)銀行層面
一是抓住機遇,提高金融服務水平。銀行應抓住這次難得的發展機遇,完善發展戰略,落實好“一帶一路”國家戰略。業務方向上,應切合國家和企業的需要,提供融資解決方案和風險管理方案;業務結構上,在堅持傳統信貸產品的同時,高度重視投資業務。不同類型的銀行應加強在銀團貸款方面的合作,通過大型海外銀團項目加快優質資產項目布局,在“抱團”出海的同時,各銀行也要強調差異化經營。同時,銀行要科學運用遠期外匯合約、外匯期權、本幣計價和結算、外幣債務工具等各種金融工具,以防范東道國貨幣政策變化和國際金融市場匯率波動給自身和企業帶來的財務風險。二是加強金融合作,搭建跨境金融服務網絡。積極與境內外監管部門溝通,在業務分布相對集中的國家擇機設立分支機構,提高境外項目風險管理能力。加大與國際開發性機構(如亞洲開發銀行、歐洲復興銀行、世界銀行等)以及國際知名商業銀行開展合作,借助其他合作機制實現多渠道融資,并積極參與國際銀團招標,借助辛迪加貸款方式降低風險,擴大貸款規模。與沿線國家金融機構加強對話與人員交流,積極發展行關系,加強在匯付、托收、信用證等國際結算方面的合作,拓寬合作范圍,學習風險管理經驗。三是加強風險管控,提升風險管控能力。銀行要建立與國別風險暴露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國別風險評估體系,對已經開展和計劃開展融資業務的國家或地區逐一進行風險評估,按國別合理設定覆蓋表內外項目的國別風險限額,制定國別風險準備金計提政策。此外,針對境外融資的貸后管理存在監控不到位、時效性不強的缺陷,要加強同業溝通交流,完善貸后管理機制,提高風險預警和風險補救措施的有效性。充分發揮銀行業協會作用,根據企業違法違規及不良行為情況,建立境外投資合作企業黑名單制度,明確列入黑名單的企業標準,定期向各銀行,銀行及時將符合黑名單標準的企業信息報送給銀行業協會,充分共享信息,共同防范合規風險。
作者:黃欣 單位:廣東銀監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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