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辦學新問題分析論文
時間:2022-07-10 02:49:00
導語:企業辦學新問題分析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我省擁有國有大中型企業近500家,多數分布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漢中等大中城市。企業舉辦的中小學共439所,占全省城市中小學的1/4;在校學生約30萬,占城市中小學在校學生,總數的1/5;企業辦學的經費投入每年在1.8億元以上,占全省地方教育經費總支出的1/10還多。我省企業中小學多半是大、六十年代興建起來的,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已具有相當強的實力,位次在全國居于前列,多數學校在師資、校舍、設備等方面優于地方學校,近年來涌現出的一批骨干學校,以其較高的教育教學質量在社會上享有一定聲譽。企業所辦的中小學已經成為我省基礎教育事業的一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在普及義務教育,提高全民素質和穩定職工隊伍,促進“兩個文明”建設中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我省企業被一步步推向市嘗在企業掙脫計劃經濟體制的種種束縛,不斷增強自身活力的同時,企業教育舊有的管理和辦學體制也受到很大沖擊,特別是企業舉辦中小學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問題。
問題一:應當將中小學盡快從企業“剝離”出去交由社會來辦,還是應當堅持“繼續辦好”?
這是令企業和企辦學校感到十分困惑和無所適從的一個難題,目前,體改委和經貿部門下達的文件以及有關政策法規都明確指出:企業要轉換經營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所辦的中小學和其他社會職能都要逐步地與企業相分離;而國家教委和各級教育部門則強調、鼓勵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力量辦學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的規定,要求業堅持“繼續辦好”現有的中小學、實行“剝離”目前只能嚴格限制在國家確定的首批100家現代企業制度試點范圍內,由當地政府選擇,企業自愿,并具備條件的單位試行。兩種不同的“聲音’使企業陷于“二難”之中,積極準備“剝離”吧,目前條件的確不成熟,地方上也不愿意接收;“繼續辦好”吧,又擔心國家有一天會下令統統實行“剝離”,造成“為人作嫁”。多數企業領導認為,舉辦基礎教育應該是政府行為,將中小學“剝離”出去是企業改革的方向,“繼續辦好”只能是權宜之計。因此,在這種矛盾的政策導向下,要想讓企業對辦中小學教育做比較長遠的打算是不現實的。事實上大多數企業是在無可奈何的心情下去“繼續辦好”的,一些企業已開始收縮自己的普通教育陣線。從對40余家大型企業的問卷調查中可以看到,不少企業撤消或合并了原來的教育機構,有的已將中小學交給后勤服務機構管理;近3年來企業給中小學的經費投入多數呈下降趨勢,學?;窘ㄔO處于停頓狀態;生源減少現象普遍存在,個別學校已擅自停止招生;有的企業甚至準備轉移或變賣校產……這種局面如果長時間地持續和發展下去,我省基礎教育事業蒙受的損失將不堪設想。
問題二:企業轉機建制實行股份制之后,普教經費失去正常來源,企業繼續舉辦中小學要陡然增加許多負擔。
在過去計劃經濟體制下,全民所有制企業的辦學經費在稅前列支,打入生產成本、或者由政府主管部門下撥,在某種意義上具有國家財政支出的性質?,F在企業成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兩品生產經營者,按照國家新的企業財務管理規定,稅前不再允許列支中小學辦學經費項目,企業作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上級也不再撥付教育經費,企業要繼續將中小學辦下去,只有從稅后留利中支出辦學經費,這就等于擠占了職工福利和生產積累,從根本上動搖了企業舉辦中小學的積極性。西安航空發動機總廠的一位負責人說,子校每年要花去廠里三四百萬元,相當于給每個職工少發二、三百元的工資,我們是微利經營企業,職工收入偏低,這個負擔太重了。實行股份制改造企業,情況更為復雜和嚴重一些。如西安黃河集團公司是我省最早推行股份制的企業之一,公司改制后,按照西安市國有資產管理局和財政局的文件規定,國家股利潤中不能開支廠辦子校的經費,從法入股和個人股紅利中提取,股東們又不答應,所以只能由仍保留計劃經濟體制的黃河軍工機器廠提供,如果公司的軍工企業這一塊也實行股份制,公司子弟學校將面臨經費無著落的困境。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國營企業與外國公司合資經營后辦學經費也出現困難。如西安造紙機械廠與美國貝諾公司和芬蘭維美德公司合資,外國老板認為中小學是政府的事,國家對合資企業投資辦學沒有具體規定,堅持不給子校出線,致使該廠所辦的中小學實在辦不下去,多次找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求政府接收,至今問題尚未解決。目前省上已確定24家國有大中型企業為現代企業制度試點單位,股份制將逐步推開;隨著改革的進一步深入,企業資產所有制也將向多元化發展,中外合資和多種經濟成分互相參股等形式會愈來愈多。改制后企業中小學的辦學經費從何而來,企業和企業學校深感憂慮。
問題三:企業反映,政府對企業舉辦中小學缺乏鼓勵政策,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對企業中小學不能像對地方中小學一樣一視同仁。
反映最突出的問題,一是城市教育費附加給企業返還的比例偏低。如西安石油勘探儀器總廠1994年上繳教育費附加27萬元,返還3.5萬元,占12.9%。西北國棉七廠上繳教育費附加26萬元,返還2.3萬元,占8.8%。西安秦川機床廠上繳19.8萬元,至今未返還。據西安市教委提供的數據,西安地區給企業返還的比例平均約40%,有些廠子上繳額小,班額大,返還比例較同,反之則比例較低,問題的關鍵在于,企業認為自己完成了國家稅收任務,又投入大量資金辦中小學,還要再上繳教育費附加,這與那些不辦學,特別是效益很好的不辦學企業相比,太不公平了。再者,按生均數返還的辦法,是“鞭打快牛”,誰上繳的越多返還的比例越小,他們有吃虧之感,認為如此不利于調動企業辦學積極性。第二個反映突出的問題是,企業認為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并沒有把他們和地方學校同等對待。國家培養的師資不能正常分配到企業中去,企業需要,得花錢去“買”;有些教育部門對企業學校除了按班級收取管理費外,在教研、進修、評先、督導等活動中還要收取業務費,甚至還有攤派集資和“吃大戶”的現象。
問題四:虧損企業所辦的中小學在當前碰到很大困難,有的地方已經發生停辦現象。
調查中發現,要求“剝離”中小學呼聲最大的,主要是一批嚴重虧損和瀕于倒閉的企業,這些企業經營效益不好,甚至資不抵債,生產都維持不下去,職工工資或拖欠或減發,自然難以保證教育經費的正常投入。如陜西棉紡織二廠,由于長期虧損已停止生產,為了職工子女不致失學,學校還勉強維持著,教師只發80%工資,公用經費幾乎為零,這種窘境導致教職工大心浮動,有辦法的便設法調離了學校。銅川礦務局和省煤礦基建公司的下屬企業拖欠教師工資有的長達三、四個月,教師紛紛要求調離。地處咸陽市的省建六公司已經擅自撤掉子弟中學,校舍被出租和用來開發第三產業,陜西紡織器材廠、西安柴油機廠、省建11公司等企業、也都采取停止招生的辦法,使所辦學校處于停辦或半停辦狀態,教育部門在這種狀況下顯得束手無策,眼看著基礎教育的資源在白白流失,還得動員和協調周圍學校接納將要失學的兒童。調查中給我們的印象是,虧損企業辦學艱難的情況普遍存在。據省經貿委提供的資料,全省國有企業的虧損面已高達50%,估計全省企辦中小學受企業效益影響難以為繼的不會太低于這個比例。這種局面若不盡快加以扭轉,勢必造成企業中小學規模的不斷縮小,教育質量的不斷下降和教育資源的不斷流失。
上述問題已經到了不容回避的程度,它不僅影響企業的穩定和發展,也影響到基礎教育事業的穩定和發展,甚至會影響到社會的穩定和發展,應該引起政府和有關方面的嚴重關注,并盡快研究制定出有效的對策來。對此,謹提出以下個人的看法和建議:
1、對“逐步將企業中小學從企業剝離出來移交社會來辦”的提法不宜絕對化。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企業要轉換經營機制,建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逐步分離企業辦社會的種種職能,這個改革的方向和內容是無可非議的。但也必須看到,企業舉辦中小學教育畢竟不同于舉辦其他社會服務機構,中小學教育是其他各類教育的基礎,對提高企業后備勞動者素質乃至企業的整體素質起舉足輕重的作用。企業的職工教育、職前職業技術教育和基礎教育應該相互銜接,彼此滲透,協調發展。近幾年,不少企業把統籌各類教育,建立現代企業教育制度作為深化企業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取得了很多成功的經驗和良好的效果。因此,在該不該“剝離”的問題上,絕對不能“劃一”。如果企業出于自身的需要和對社會公益事業的支持,愿意長期舉辦中小學,應肯定這是合法的,并給予充分的支持和鼓勵。即使從長遠看,一部分企業,特別是離城區較遠、規模較大的工礦區企業,也完全有必要辦好中小學。這不僅符合國情、省情和企情,在一些發達國家也是不為罕見的。這個問題必須從理論的角度、政策的角度、法規的角度給一個明確的“說法”,否則,企業總以為遲早要對所有中小學統統實行剝離,自然不會從長計議。
2、要從根本上解決企業辦中小學不順的問題,可在稅制改革中尋找出路。
建議國家取消現行的各種城市教育稅費附加,新設義務教育地方稅種,對一切有經濟收人的純稅人(法人)實行統一征收,(對舉辦中小學的企事業單位免收或悉數返還),交由財政部門匯合地方教育經費統籌使用,徹底落實義務教育以政府辦學為主的方針。這個辦法實際上是企業原來承擔的辦學經費轉變為稅金形式,再用于政府接收過來的企業學校,這樣做不但可以解決由于經費問題地方政府難以接收企業學校的問題,而且能夠消除辦學和不辦學企業之間的不公平現象。如果可行,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門就可在較短的時間內將愿意實行“剝離”的企業中小學接收過去,對統一調整中小學布局,統一調配教育資源,統籌管理各類教育是十分有利的?,F在采取的這種久拖不“剝”,長期試點的做法,實際是一種消耗,只能造成教育資源的慢性流失。
3、在當前“剝離”企業中小學條件尚不具備的情況下,要盡方設法穩住企業辦學。
國家和各級政府應研究制定一些切實可行的政策和措施,鼓勵企業繼續辦好現有的中小學。應適當提高教育費附加給企業返還的額度,規定一個最低的返還比例。對嚴重虧損企業當地政府應提供適當的辦學費資助,也可以實行教育部門與企業的聯合辦學,以保證企業職工子女接受正常的義務教育。宣布破產或瀕臨破產企業所辦的中小學,應在當地政府統籌下妥善地移交給教育行政部門,這一點國家的政策已很明確,現在需要的是地方政府拿出一個可操作的辦法來,要采取硬性措施,制止企業中小學擅自停辦或停止招生,杜絕企業隨意轉移、挪用變賣校產的現象,對侵占校產的行為應追究其負責人和當事人的法律責任。除此,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企業中小學的管理,要把企業中小學視為整個基礎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招生收費、師資分配、教學交流、師資培訓、考核評估、督導檢查等方面與地方學校一視同仁,今后不能再收取企業學校的任何管理費。
- 上一篇:政府教育方式管理論文
- 下一篇:現代教育制度探討管理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