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市場政府分析論文

時間:2022-04-02 1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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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市場政府分析論文

內容摘要:新古典經濟學最早提出了市場外部性的概念,福利經濟學和新制度經濟學從不同角度討論政府應該扮演什么角色和如何解決市場失靈問題。20世紀60年代隨著國家干預政策的失敗,越來越多的經濟學家質疑政府行為在解決市場外部性中所起到的作用,我國股票市場表現印證了政府通過改變游戲規則或進行管理型交易會對市場產生外部性這一道理。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必須從政府、上市公司及中介機構三方面加強誠信建設。

關鍵詞:外部性政府行為外部性

股票市場作為重要投融資市場,在當代經濟發展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為西方維持高福利政策做出了重要貢獻。從投融資雙方的力量對比來說,大型上市公司占絕對優勢,向政府尋租力量高于廣大股民,交易成本(投融資雙方在討價還價時的成本)要低于廣大股民。所以如果完全由市場來調節股票市場,上市公司將產生負的外部性,這樣就不能達到帕雷托最優,因此政府實施干預政策來挽救市場失靈是學者和各國政府的共識。但政府以什么身份來參預,政府不作為時,是否能夠挽救市場失靈,會不會造成政府行為的外部性,從而使付出的社會總成本高于完全由市場調節造成的成本呢?關于政府行為的外部性,西方理論界已經作了大量的探討。

政府行為外部性理論的形成及演變

(一)外部性理論的產生和發展

新古典經濟學創始人馬歇爾首次提出外部性,福利經濟學的創始人庇古在其著作《福利經濟學》中闡述了外部性的理論。庇古認為,由于社會邊際成本和私人邊際成本不同,所以如果完全依靠市場機制則無法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因此,政府通過征收“庇古”稅可以解決因外部性引起非帕雷托最優問題,從而為國家干預經濟提供理論依據。

新制度經濟學著名代表科斯在《社會成本問題》提出了與庇古解決外部性不同的思路??扑沟谝欢ɡ碚J為在交易成本為零的情況下,權利的初始界定不重要;第二定理認為,當交易成本為正時,產權的初始界定有利于提高效率。

(二)政府行為外部性理論形成

20世紀60年代以來,隨著國家干預經濟逐漸暴露出來的弊病,以布坎南等為代表的公共選擇學派開始反擊新古典經濟學對市場失靈的攻擊。布坎南和塔洛克((1962)在多次提到公共行為所產生的外部性時,將強制性稅收歸為這一范疇。1966年,威廉姆斯(Williams)對地方政府之間相互施加于對方的外部性進行了分析。邁金和布朗尼首先對政府行為外部性分類問題作了系統分析。他們認為,“公共部門的外部性未必一定是非效率的”,即政府行為外部性同樣可分為正外部性和負外部性。美國經濟學家羅納德•邁金(RolandN.Mckean)和瑞士學者杰奎里尼•布朗尼(JacqueleneM.Browning)在《政府與非盈利部門的外部性》一文中,首先明確提出了政府行為外部性的概念,并且把政府行為外部性看作是與市場部門外部性(市場失靈)相同的東西。市場部門定義的外部性同樣適用于政府部門,雖然政府行為外部性更加難以測量,但理論上可以認為這些行為同樣會產生外部性,通過對政府運作的考察,發現政府行為外部性影響的確存在。

我國政府行為在證券市場產生的外部性分析

我國股票市場成立14多年以來,一直存在廣大股民的成本收益不對等現象。上市公司(大股東控制)接連不斷出現抽血行為,嚴重損害了廣大投資者的利益,給廣大投資者造成了負的外部性。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中國證券市場在設立之初的目的就是為國有企業解困、卸包袱。當一批問題國企輕易地被允許進入股市圈錢、并肆意揮霍投資者奉上的資金時,就注定了中國上市公司社會成本遠遠高于私人成本,而這部分成本又由廣大投資者來承擔。

其次,上市公司上市之初,只需要證監會或其他主管部門審核批準,監管當局主要按自己設定的規范做出是否準予上市的最終決定,不需要聽取其他方面的意見,這樣公司上市后就更不考慮資本市場真正運營狀況。

再次,監管者執行規則不到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透明、不規范。另外,政府管理部門在復雜的市場環境改革中,沒有任何經驗可循,只能摸著石頭過河,這樣就造成了實驗結果的不確定性,客觀上造成政府行為負的外部性。

可見,政府行為的完全傾斜或者政府行為的隨意性,使得本來為了挽救市場失靈而制定的政策,最后卻可能加重了市場失靈。

正如斯密德所說,與技術性外部性和金錢性外部性是在既定的交易規則和產權控制下發生、并直接改變參與者之間的成本或收益不同,政治性外部性并不直接作用于參與者的成本或收益,而是通過公共選擇改變游戲規則或產權控制而間接改變所有參與方的成本或收益。在證券市場的改革中,有些論斷諸如20%的藍籌股代表了60%的市場價值,股市改革成功與否主要取決于這些企業的表現,那剩下的投資者的投資就將被政府部門的政策推向絕境。

如果市場最后真的如這些官員和學者所說,政治行為就改變了“原先自由和責任的形式”,導致技術性外部性或金錢性外部性的轉移,從而把原先外部性的成本轉嫁到另外一些行為主體身上,而對于這些行為主體來說,該“成本原本是收入或用途”。那些投資與剩下80%的企業由于政府行為而承擔了遠遠超過私人成本的社會成本,與此同時,原先承受外部性成本的那些行為主體卻從“自由和責任的形式”的改變中得到了收益。如一些大型上市公司獲得了更多的有政府行為帶來的股票溢價價值。政治通過合法的方式改變了技術性外部性和金錢性外部性的作用對象,從而改變了外部性造成的成本收益組合。正是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政府或公共選擇是一個過程,通過這一過程,金錢性的外部性或技術性的外部性以合法的形式與偷竊和戰爭相區別”。從中國股市目前狀況來看,政府就是通過政府行為導致了外部性,從而在廣大投資者和融資者之間進行合法的資產轉移,使得融資者以較小的成本獲得較大的收入。

政府行為外部性的解決方法探討

目前,我國證券管理者必須避免在股票市場上出現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情況。從市場角度出發,以“裁判員”的身份協調大股東和小股東之間的矛盾,從而避免因政策傾斜力度過大而造成的不良后果。此外政府如要避免產生負的外部性,就必須在制定相關政策時做到以下幾點:

首先,必須公正。沒有公正就會使弱勢群體在大企業尋租成本較低的狀況下,承擔更多的成本,而得不到任何收益。其次,要以誠信為本。誠信建設涉及資本市場的各個方面。具體而言,誠信建設關鍵在于政府誠信、上市公司誠信以及中介機構的誠信,一個誠信的社會、一個誠信的資本市場必須要有一個龐大的誠信的中介機構群體為前提。

所以說,政府首先應該在資本市場做好制度性建設,解決目前存在的制度性矛盾,做好規范性管理,保證信息披露公開透明,制定好各項游戲規則,然后以身作則,按規則辦事,不直接參與市場各個博弈方的利益,避免引起更大的負的外部性。只有這樣,從根本上解決中國證券市場長期存在的問題,從而達到凈化證券市場,促進證券市場向良性方向發展的目的。

參考文獻:

1.A-艾倫•斯密德.財產、權利和公共選擇?對法和經濟學的進一步思考.上海三聯書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2.查爾斯.沃爾沃.市場或政府.中國發展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