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市場信息自律管理與監管

時間:2022-12-12 10:00:15

導語:證券市場信息自律管理與監管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證券市場信息自律管理與監管

一、證券市場信息自律監管概念及優勢

隨著我國證券市場規模不斷擴大,自律監管在其中的地位日益提升,且優勢更加明顯。具體來說,自律監管具有較強的洞察力,可以憑借自身基礎性,及時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并采取靈活的措施加以監管。同時,自律監管組織可以履行自身職責,參與到市場發展全過程,了解市場運作規則等,規范證券市場發展。

二、我國證券市場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

(一)信息披露不完整。證券市場信息披露不完整性主要體現在證券交易所重大事件上,在披露中沒有全面在市場中有效披露。證券發行人與其他公司之間存在不透明情況,直接影響信息披露?;谑袌鼋灰自瓌t來看,企業之間交易要根據市場經濟交易原則進行。上市公司自最初的商品購銷逐漸轉變為債券、股權交易,無論是形式、還是金額都呈現復雜趨勢。本文收集源于南京市華泰證券大廈上市公司數據,匯總了2014年~2016年關聯交易具體情況,了解關聯方交易情況,表1為交易事項代碼、表2為2014年~2016年關聯交易情況。綜合上述數據發現,商品購銷業務、勞務服務等在交易中占比較高。資金占用及擔保金額增長速度較快,極有可能超越其他交易事項占據首位。債券債務類交易與資金拆借行為密切相連??梢?,上市公司資金占用情況非常明顯。綜上來看,關聯方交易手段復雜多變,且更加隱蔽,不易發現。受到關聯公司的影響,會采取隱蔽式手段進行交易,直接危害到股東合法權益。隨著規模不斷擴大,利益關系日漸復雜,公司沒有完全披露出來,與信息披露制度背道而馳。(二)信息披露不及時。信息不對稱已經成為證券市場非常普遍的現象,致使投資者在投資中無法掌握公司經營情況。一些上市公司基于自身利益考慮,對于重要信息披露盡可能拖延,主要原因是信息是價格變化的導航儀,信息披露及時性將會影響投資者決策。拖延披露時間導致投資者處于被動狀態,甚至威脅到投資者利益。如2016年,廣東證監局發現美達股份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時問題,2015年12月31日,美達股份對存貨、固定資產等進行了減值測試并機體4798萬元減值準備等,但公司并未在計提后及時披露上述信息。(三)存在職業不道德行為。隨著證券市場快速發展,律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等中介機構也隨之發展。但缺少法律制度的規范,中介機構自律性及自我監管能力較差,在交易中存在很多不道德現象。一些中介機構出具自身文件時,存在不真實情況。同時,受到利益驅動,為公司企業做假賬、走后門等現象存在。綜上來看,證券市場中的信息披露存在很多問題,不利于證券市場健康發展,因此加強自我監管非常必要。

三、完善證券市場中信息自律與管理相關建議

(一)轉變管理思路,規范信息披露。一直以來,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理念以政府監管為主導,難以實現對投資者利益的有效維護。因此轉變管理思路與理念至關重要。針對我國證券市場特點來說,應以保護投資者利益為基本目標,投資者是市場重要參與者,一旦損害他們利益,市場將無法實現持續發展。我國證券市場應規定自律監管組織權限,避免政府越權。在監管方式上,政府主要負責審批工作,而自律監管組織應加強執行,強化其日常業務管理、行使承接權限的職能,及早發現市場中存在的不足之處,采取合理措施加強規范。特別是在處理信息披露瑕疵案件上的權利,以此來削弱行政性的過度干預,保證證券市場更好的發展。(二)完善披露制度,鼓勵投資者訴訟雖然我國證券立法確定了預披露制度,在彌補傳統財務報告上具備一定優勢,且能夠減少信息不對稱性問題的產生。但它的出現過于主觀,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預測性信息披露更需要法律給予更大的保障。因此要及完善披露制度,制定安全港規則,為預測性信息提供不同程度的保障。對于安全港規則的確定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即信息披露要具備警示性語言提示與預測人相信信息真實性。上文提到證券市場發展的根本是保障投資者利益。上市公司持續發展需要投資者的大力支持,絕非投資者依賴證券市場。但如果投資者因虛假信息造成一定損失,而無法從法律途徑獲得補償,那么再多、再完善的行政責任對于投資者而言都毫無意義。所以我國立法要改變重刑輕民現象,強調民事責任,使實體法與程序法保持一致性,當投資者利益受到侵害時,要能夠得到有效的法律救濟,積極完善證券法律責任機制是當務之急。(三)明確交易所職能、加強協會監督。對于證券市場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自律管理來說,要充分發揮證券交易所和行業協會的職能。在實踐中,組織權限應由政府監管機構負責,且要進行相應的調整。第一,證券法應對交易所內部結構進行優化,現行規定中導致交易所理事會實際是政府監管的派出機構,影響其有效性發揮。為此,我國證券法應將適當放權,使得交易所能夠對內部人事具有任免權。通過這種方式,能夠增強交易所監督管理獨立性,且能夠擺脫政府過度干涉,有利于實現我國自律監管組織的獨立性。第二,對于內部管理人員制度來說,可以參考《公司法》,政府要放棄內部人員人事管理權力,交給交易權全權處理。只有具備了獨立任免權和規則制定權,證券交易所才能夠充分行使自身職能。而針對證券行業協會來說,要進一步加強協會對信息披露的監管。具體來說,首先要完善組織內部機構,處理好與其他機構之間的關系,以此來提高自律性管理效果。如全國與地方性證券協會關系等。根據證券市場實踐來看,我國證券業協會頒布相關規則,以規范證券市場信息披露。但依舊不夠完善,還應加強對參與人員的監督,制定統一的監管規范等,從多個方面完善協會自身監管能力。對于從業人員的管理,要加強對人員培訓,尤其是職業道德的培訓,建立公開的人員信譽平臺,一旦出現違規操作,便在平臺上予以公開,提高從業人員違規成本,從而強化業務素質。(四)協調與政府關系,促進市場發展。對于證券市場的發展,自律監管組織要協調好與政府之間的關系,二者之間形成良性互動和補充,政府要避免自身權利過度覆蓋,使得證券能夠實現市場化運作。自律監管組織可以制定具體的規范,加大自我約束力度,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創建有序的證券市場環境。從本質上來說,政府要從宏觀角度入手,自律監管組織要從微觀層面加強對信息披露的監督,實現對監管資源的優化配置,最大限度上提高資源利用率。

四、結束語

根據上文所述,信息披露是證券市場發展的核心,缺少信息披露證券市場無法發展。但是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我國證券市場中一些上市公司對于信息的披露不及時、不完整,加上中介機構自謀私利,導致虛假信息、信息不對稱等現象普遍存在,直接損害了投資者的合法利益。對于信息披露的監管,主要由政府和自律組織兩部分構成,市場化背景下,政府過度干預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市場發展,因此自律監管組織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在實踐監管中,自律監管組織要明確自身職責,并處理好與其他機構之間的關系。同時,政府要從政策制度層面上明確自律機構權限,使其能夠更好地執行工作,加大對信息披露問題的處理力度,不斷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從而推動我國證券市場進一步發展。

參考文獻:

[1]李鳳雨.我國證券市場信息披露的現狀、問題與對策[J].金融發展研究,2012

[2]向余.我國證券市場會計信息披露存在問題及監管[J].商,2013

[3]張美萍.證券市場信息披露及監管存在的問題與創新策略[J].經濟師,2013

作者:葛昊男 單位:江蘇省張家港市常青藤實驗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