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市場國際化問題及對策

時間:2022-11-28 10: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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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市場國際化問題及對策

摘要:中國對外開放過程中,中國的證券市場國際化是不可或缺的,也是其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經過中國這些年來不斷的對其進行發展,取得了很多耀眼的成績,讓證券市場國際化的發現奠定了基礎,同時,發展的過程中存在了很多問題,有待于新的準則出現來對其進行改善,如監督管理方面不到位,經濟證券化發展水平低下,證券公司競爭能力低下等眾多問題。這些方面存在的問題都需要一個完美的方案對其進行解決。

關鍵詞:證券市場;國際化

一、證券國際化的內容和現狀

我們所說的證券市場國際化也就是說證券經營業務走向國際化,其涉及的有多種其中包括資金購買者,也就是證券購買人員、證券公司、交易種類和方式的國際化。我們用投資方的眼光來看,經紀業務上的客戶不僅僅限于國內,也存在一些國外的客戶;再來用證券公司的眼光來看,我國的證券市場也是國內國外投資商并存的狀態;接下來看一下證券交易的種類,同樣,也是國內國外證券并存的一種方式;證券交易的方式上看,是具有多元化的,大體上在整個世界中形成了一個潛在的規則。而作為證券的二級市場來講,證券市場的國際化體現出來的是眾多公司的股票和債款在各個不同的地點場所進行交易。資金的籌集是證券市場所具有的主要功能之一,在資金籌集這方面看來,讓證券商場國際化有兩種發展方向,第一點就是要求我國對外開放,對我國的證券市場進行有效利用讓外國資金流入我國;第二點就是籌備資金的人員需要到國外市場進行融資,來發展國際化證券市場。目前我國的發展情況還不算理想,證券的國際化方向比較單一,還是以跨境服務當做主體。更具體的來講,世界上比較知名的證券公司像美林、野村、信富等大型的證券機構把專用席位進行上交時;大約會有接近一百家的證券公司直接參與到上海證券市場對其運用美元進行交易,也就是常說的b股交易,非本國的證券公司代表處可以成為上海證券歇會的特殊會員;在國外股票的發行或者上市的過程中,會有很多國外的金融機構參與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金融機構,還有一些地方政府的世界形舉債,也是在那些世界上出名的證券公司下所進行的;其中比較著名的廣東國際信托投資公司宣布破產進行清盤,也是根據國際上的規則在外國聘用金融機構對其進行破產清盤的。當下那些在國際上比較有名聲的證券公司,在我國存在的形式也是自稱是代表處,中外合資證券公司在目前的中國只有中國國際金融公司一家存在。我國的國內只有小部分證券公司與外國資金融機構建立合作關系,將基金投資到中國的b股市場當中??偠灾?,我過目前的國際化證券市場是存在一定的缺陷的,與服務貿易總協定所規定的還存在一定的差異[1]。

二、中國證券市場國際化進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證券市場相關法規不健全、投有形成完善的法律體系。想要把中國的證券市場進行規范,最重要的是擁有一個健全的法律體系。國際中證券市場比較發達的國家都有一套較為健全的法律體系對證券市場進行控制。而我國關于證券的法律是經歷跟多年的發展才逐漸開始使用的。目前正在逐步健全證券市場的法律條例,其中有些內容與中國現實和國際服務貿易總協定不符合。關于對證券市場國際化的法律也正在創建當中。這種法律體系的確定方式和低效率的實施對證券市場國際化的發展有重大影響[2]。(二)證券監督法律制度、監管方式和監管水平均存在不足。風險與利益是并存的,當證券市場不斷的進行國際化發展的同時,風險也會隨之增加,所以這種情況更需要有一種嚴格的監管制度對其進行掌控。目前所強調最主要的就是透明度的問題,也就是信息需要有隱蔽性。也是對金融進行管制的根本。我國目前的監管制度屬于發展階段。目前存在的法律也是待修整階段,我國的會計準則與公認的會計準則也大不相同,信息隱蔽性欠缺,數據缺乏透明程度,這樣導致有些暗箱操作,讓投資人的利益受到損害。評級制度也屬于一個不健全狀態,準確來說是還沒有得到確立,對于國外的證券機構缺少監管力度。在監管方式上,我們國家的金融行業目前進行分業經營、分業管理兩種方式,這樣容易造成一種無監管狀態。證券市場當中的約束能力也十分欠缺。監管工作人員的素質不高、監管水平也相對較低。面對這些問題對于國際化證券市場的監管是無法適應的[3]。(三)我國證券機構尚不具備與國際券商競爭的能力。依照《服務貿易總協定》所規定的市場準入原則,中國的證券業將持續對外進行開放,將允許簽訂條約的國家在中國設立證券公司,并且可以逐漸將經營范圍加大。如今的情形來看,我國證券公司不足之處還有很多,其主要表現:有眾多的證券公司,證券公司規模不大;業務實施上相似,缺乏多元化,創新能力不高,企業并購、監管制度不完善,經營風險大等問題。因此這種情形之下證券市場進行開放,對外競爭環節就會顯得壓力特別大。

三、解決的對策

(一)應盡快完善法律體系,提高立法、執法效率。目前最需要進行的就是把投資者的利益保護起來,讓我國的證券市場更有活力。依照目前證券市場的發展規律進行相應的法律條例,如“證券投資基金法”、“外國法律條例”、“境外投資人投資及其結匯條例”等。最需要重視的是關于法律確立效率的保證,國際形式每一秒都在不斷變化,對于相關法律的制定更是需要加快腳步,并且每一條法律規定都不是不可改變的。因此,對于證券市場相關的條例制定只要根據未來幾年之內進行改變就可以,面對不同的發展形勢,可以進行不斷的變化,用來適應不斷變化的形式和國家發展的需要。(二)完善監管機制,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我國應該按照國際的要求對法律進行修整,提高證券市場的透明程度。也需要加入信用評級制度,讓監管得到有效的保證。證券業也要加上自我約束能力,盡快建立一個可以自律的組織,讓自我管理能具有實際意義,從而讓監管有一個可靠的保障?;鞓I經營的方式已經成為一種必然趨勢,國際上眾多以后也采用這種方式,我們國家對其也做了一些嘗試.在這個嘗試的基礎上就是要人民銀行、證監會等機構對協調能力進行加強,避免有些地方監管不到位。另外,對高素質的人才需要進行著重培養,高素質人才跟現代化設備進行配合才能充分體現監管的有效性。

參考文獻

[1]孫海波.證券市場國際化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措施[J].商場現代化,2007(32):77.

[2]董玉鵬.論中國機構投資者制度構建與證券市場國際化[J].行政與法,2007(12):147-151.

[3]劉敢生.論國際證券監管的合作與協調[J].法學評論,1997(06):80-85.

作者:張俊堯 單位:重慶文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