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監管模式分析
時間:2022-07-20 10: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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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監管模式對于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優化市場發展環境來說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施工單位一定要將質量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本文將結合2016年福建省的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要點和施工單位在實際運作中的監管模式來探索其安全動態監管模式,供借鑒。
關鍵詞:工程質量;監管模式;施工單位
隨著我國建設工程規模越來越大,質量與安全問題作為建設工程的關鍵所在也越來越成為關注的焦點。近年來,福建省也建立了以規范標準為主要內容的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監管模式。將圍繞省廳中心工作,以深化工程質量兩年治理、工程質量和隊伍素質三年雙提升行動為抓手,創新監管思路,完善“三網系統”和誠信約束機制,強化監督隊伍建設和監管力度,開展量化考核和差異化層級指導,落實“雙隨機”監督機制和監督工作標準,加強動態監管和監管執法,有效利用“互聯網+”大數據提高監督執法檢查工作質量和效能,推進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標準化、規范化、信息化、公開化,從而推動福建省工程質量安全水平,穩步提升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監管模式。
1施工單位在工程質量監管中的作用
圖中我們可以看出施工單位作為一個中心部門,在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監管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本文就從施工單位角度出發探討施工方是如何通過自身監管把控工程質量和安全行為的。施工單位在實體質量安全的監控、管理過程中起主導作用的。一般施工單位選取的違規記分對象是直接從事施工現場監督、管理的主要責任人項目經理和總監。根據《福建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監管辦法(2016年版)》可知,違規記分運作途徑由監管人員編制《違規事實確認單》,主要是記錄一些項目經理、總監自身沒有按規定到崗履職,或者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等施工管理人員沒有作為或亂作為以及相關責任人沒有履行好職責的情況,然后經過相關人簽字確認,通知責任人,接收登記。如果責任人有異議,可3天內提出申訴。以上的違規記分處理是施工單位做好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主要措施。
2施工單位強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舉措
本文以上所說的違規記分制就屬于施工單位為了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所采取的一項舉措。記分制是按不合格工程項目進行累計相加,當達到一定累計值時就會給予相應的處罰,必要時還會采取行政處罰,從而更好的進行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監管。除了記分制和行政處罰這兩項強硬的措施,施工單位還應該從自身出發強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本文結合福建省《2016年福建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要點》的報告,根據該報告下面將從四個方面詳細闡述施工單位就強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應該采取的一些舉措。
2.1推進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四化”
所謂“四化”即標準化、規范化、信息化、公開化。福建省將于今年7月1日實施“雙隨機”監督機制的各項準備工作,各個施工單位不僅要積極配合,同時也要求施工單位對各個過程都要嚴格實施施工企業和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緊緊結合違規記分的相關規則,努力做到標準化,規范化;創新監管模式,以信息化建設助推監管效能,施工單位要大力推進信息化建設;提升推動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遠程視頻監控,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問題;規范動態監管與信用評價行為使所有的監管都公開化。
2.2加強施工單位自身監管的建設
加強施工單位自身監管建設,主要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一是要改變原來的“預約式、通知式”的監督檢查方式,建立了規范高效的工程監督巡查、抽查制度,從而使監督有效性和威懾力得到提高;二是要實行差別化監督,監督針對性得到增強,實施不同程度的監管,對于重點監管對象要加大抽查力度。除此以外針對監督過程實施差別化監督,突出對質量安全重要因素、關鍵環節以及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運用較多部位的監管;三是對責任人員到崗履職進行監管,能促進人員到位率提高,履職認真率改善;四是違規記分與行政處罰相結合。單個季度內記分累計值達50分的項目責任人,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分批組織項目經理及施工項目部的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項目監理部總監和總監代表進行集中教育培訓,集中教育培訓后不減記責任人周期記分值;責任單位年度周期記分值達30分及其以上的,省質安總站應分批組織責任單位分管質量、安全的領導及其質量安全部門負責人進行集中教育培訓;所屬工程項目歷任責任人周期記分值累計達100分及以上的,項目監管部門應及時發出《約談通知書》,約談責任人單位法定代表人,當法定代表人因故無法到場的,應做出書面說明并委托單位分管質量安全的公司領導接受約談;項目責任人周期記分值累計達150分及以上,涉及違法立案查處的,應予以從重處理。
2.3施工單位要落實通報和公示制度
簡單來說就是要求施工單位做到賞罰分明,賞是指對于使用新工藝、新技術的項目予以全公司通報表揚,從而推動整體施工單位在科技創新方面的推廣和應用,對于工程質量類獎項、安全文明施工類獎項、科技進步類獎項、通報表揚的相關人員要加以褒揚;罰是指對于個別部門檢測結論失實、工作上存在嚴重偏差,工程使用不合格的鋼筋和水泥,主要建筑材料及構配件質量檢驗不合格相關人員要嚴厲批評,必要時立案查處。
2.4施工單位要落實監管的具體措施
強化監管措施的貫徹落實要求施工單位一定要將提出的所有具體的措施落實到實際建設工程中,貫徹落實動態監管辦法和企業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行為評價標準。根據《福建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監管辦法(2016年版)》、《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體系企業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行為評價標準(2016年版)》和“項目監管系統”的統計數據對未履行監管責任的機構以及個人作出嚴厲懲罰。還要落實工程標準化施工樣板制度和工程質量管理措施和黑名單限制性措施,施工單位只要落實這些制度和措施,提高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自覺性、主動性,對項目部問責,對責任部門責任人問責,定期自查自糾,發現問題,將問責落實到具體整改中,才能真正做到工程質量安全監管。
3小結
在福建省建委以規范建筑業健康發展為契機的環境下,施工單位要正視服務主體和對象,積極探索并找到了解決監督與被監督,管理與被管理矛盾的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監管模式,施工單位實行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監管模式的嘗試實施雖然時間不長,但是積極響應福建省建委的號召,實施違規記分和行政措施相結合的方式以來,包括明確違規記分的對象、運作流程、記分內容,極大的提高了項目經理以及其他員工的工作效率和認真程度;也實現了政府監督與施工管理互動的良好氛圍,極大的降低了工程事故的發生。由此可見,這種動態監管模式對于福建省各個施工單位而言都起到了較好的促進作用。同時施工單位自身也還要不斷加以完善和總結,努力創新監管模式,從而更加有利于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管。
作者:林淑楨 單位:福建七建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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