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存在問題與對策
時間:2022-01-14 10: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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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水利質量監督工作是水利工程質量管理體系的重要一環,是保證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的中流砥柱。本文通過分析山東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建議措施。
【關鍵詞】山東?。毁|量監督;全過程監督
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門及其設立的質量監督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范性文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以及其他技術標準,對項目法人、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檢測等工程質量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和建設工程的實體質量實施監督的活動,是保證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的中流砥柱。近年來,山東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深入學習貫徹“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以全省水安全保障規劃項目和災后重點防洪減災工程為工作重點,強化質量監督管理,為水利工程建設質量提供了堅實保障。
1主要問題
1.1思想認識。1)對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形勢認識不到位。部分水行政主管部門及其設立的質量監督機構仍習慣于用老辦法來安排、推進質量監督工作,對水利部新修訂的質量安全監督相關辦法標準學習不深入、執行不到位。2)擔當精神需要進一步加強。部分水利工程質量監管工作人員在日常監督檢查中還存在不細不實的情況,對一些棘手問題繞著走,缺乏較真碰硬、一抓到底的精神,造成個別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存在的問題較多。1.2能力建設。1)質量監督隊伍建設仍需加強。從前期調研情況看,山東省各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隊伍仍存在監管人員數量不足、專業單一的問題,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方法手段還不夠多,技術業務水平有待加強。2)質量監督工作信息化水平有待加強。當前各地對在建水利工程的質量監管工作,仍以跑現場、聽匯報等傳統監督手段為主,缺乏智能化、數字化、信息化管理手段。1.3監督措施。1)質量監督范圍較狹窄。目前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范圍主要局限在施工階段,僅在施工階段對施工單位質量行為和工程實體質量進行監督,忽視工程建設前期、完工驗收階段及責任主體的監督檢查。2)質量監督方式過于具體。為完成任務,一些質量監督機構甚至規定每月定期、定次到工地核查,施工的每道工序,每個環節質量監督人員都要到位。這種過于具體的管理模式使工程建設規模和有限的監督力量間產生較大矛盾,影響監督工作的有效性。3)質量監督內容存在偏頗。部分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監管工作過程中存在重視對工程實體進行監督多,對質量行為監督少的現象。
2工作措施
2.1提高認識?!八袠I強監管”是新時期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中的主基調,強調今后一個時期的水利工作,要以強化行業監督和管理為首要任務。水利部今年新制定的《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辦法(試行)》問題清單中共列舉了常見問題1151條,其中質量管理方面675條,安全管理方面258條。同時制定的稽察問題清單共列舉了工程監管問題2059條。這些都為落實“強監管”要求提供了標準和依據。全省各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隊伍要牢固樹立“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理念,轉變工作作風,強化問題導向,以執行標準為底線,履職盡責,切實提高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水平。2.2完善制度。1)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水利部《關于印發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辦法(試行)》精神,盡快修訂、出臺山東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檢查辦法、質量監督實施細則等文件。在修訂的過程中,針對工程建設中的主要矛盾變化和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可參照其他行業的經驗,增加對工程建設質量主體責任單位予以警告、通報、罰款、返工、責令出場等制裁手段的條文,加大對參建各方在工程質量管理方面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懲戒力度,樹立政府質量監督的權威性,傳遞“強監管”信號。2)加強對質量監督工作中發現的各類問題分析研判,把這些問題作為完善政策標準的有力抓手,弄清問題產生的根源,對因政策制度不符合實際情況而產生的問題,及時作出修改和調整,不斷增強監管效力和效率。2.3提升能力。1)開展水利質量監督工作業務研討與培訓。邀請水利部相關領導、專家授課,深入學習領會水利部監督體系及新修訂的質量監督、稽察等相關辦法標準,交流經驗與工作措施,不斷充實業務知識,提升業務能力。2)開展質量監督方式探索。學習相關省份工作經驗,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開展質量監督工作,解決人員數量不足、技術水平低等問題。3)推進質量監督信息化平臺建設。建設質量監督信息化管理系統,方便質量監督機構開展監督檢查,擴展監督覆蓋面,逐步實現對所有參建單位質量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實時監督。探索開展水利工程質量檢測系統建設,實現對主要監測數據實時上傳、全面監控,推動山東省水利工程實體質量上水平。2.4強化監督。1)明確監督責任。按照《山東省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辦法》及分級負責原則,厘清監督界限。省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直接負責由省水利廳及其直屬單位實施的工程項目的質量監督,其他水利工程項目由設區的市、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要求,逐一確定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質量監督責任,確保實現全覆蓋、無死角監督。2)科學制訂監督計劃。各級負有水利工程質量監督職責的單位或機構在接受工程項目監督任務后,要認真分析受監督工程的規模、特點及重要性等,及時成立工程質量監督項目站或監督組,落實專職或兼職質量監督人員,明確監督工作方式。監督項目站或監督組要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制定有針對性的監督計劃,為認真履行監督職責打好基礎。3)實現全過程監督。一是在工程開工前,要對工程設計、監理、施工、檢測、設備供應等參建單位的資質等級及業務范圍進行復核,對是否存違法轉包、分包及越級承包等進行重點監督檢查。要對項目法人的質量管理體系、設計單位的現場服務體系、監理單位的質量控制體系、施工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等實施監督檢查。按時對工程項目劃分表進行確認,對單元工程、重要隱蔽和關鍵部位單元工程劃分方案進行備案。二是工程施工中,要對各參建單位技術規程、規范和質量標準執行情況及質量檢驗、質量評定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工程實體質量與安全影響較大的“人”“機”“料”“法”“環”等因素及重要隱蔽工程、關鍵部位進行重點監督檢查,對有關單位產品生產許可證、質量檢測報告、原材料、構件質量進行抽查。及時對重要隱蔽工程或關鍵部位單元工程的聯合驗收簽證、分部工程驗收結論進行核備或核定。三是工程完工后,要核定單位工程驗收質量結論。對工程項目竣工質量抽樣檢測的項目、內容和數量進行審核確定,并提交監督報告。
作者:劉曙光 單位:山東省海河淮河小清河流域水利管理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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