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技術學范文10篇
時間:2024-05-19 12:42:55
導語:這里是公務員之家根據多年的文秘經驗,為你推薦的十篇農業技術學范文,還可以咨詢客服老師獲取更多原創文章,歡迎參考。
農業技術農戶行為心理學分析
1農戶對農業技術采用行為的心理分析架構
心理學家Ajzen[8]于1991年提出了社會心理學領域經典的計劃行為理論(TheoryofPlannedBehavior,TPB),其主要研究個人主觀心理因素與行為之間關系的理論。計劃行為理論指出,如果個人對某項行為表現出的態度越積極,或所感受到外部規范的壓力越大,對該行為所感覺到的控制越多,那么個人采取該行為的傾向就越強。作為農戶,其在技術采用過程中的心理反應是指農戶對實施某項行為達成概率的主觀判斷,反映了農戶實施該行為的意愿強度。計劃行為理論得到了較廣泛的實證研究支持,為解釋農戶技術采用行為過程中的心理特征,為研究農戶對農業技術采用行為的意愿和影響因素與該技術采用行為之間的關系提供了一個較好的框架模型。計劃行為理論最早是由美國學者Feshbein和Ajzen于1975年共同提出的理性行為理論(TheoryofReasonedAction,TRA)演化過來的[9]。作為農戶農業技術采用而言,理性行為理論可用于分析農戶的態度是如何影響到行為的,關注的是基于信息認知的心理形成過程。同時農戶的技術采用行為可以通過農戶的心理過程、行為傾向以及心理效應等進行合理推斷,其中農戶的行為傾向主要由行為態度、主觀規范、感覺到的行為控制和行為目標共同決定(圖示)。
2農戶對農業技術采用的心理學分析
2.1農戶對農業技術采用的心理過程
考察農戶采用特定農業技術的心理影響作用,需要充分認識到農戶這種心理活動的整個過程,從而對不同的過程進行有針對性的干預與影響。一般來說,農戶的心理過程要經過以下3個階段。
2.1.1農戶的認知過程即在市場出現新的農業技術時,農戶首先需要認知這種農業技術的特性及可能存在的優勢,要大量獲取該農業技術的相關知識,這個過程是農戶作出相應選擇行為的前提,也是其他心理過程的基礎。在這個過程中,作為政府及農業技術推廣人員,應全面準確宣傳新農業技術的優點及未來的收益性情況,及時解釋農戶對該農業技術存在的不解之處,消除農戶對該農業技術的認識誤區。
VLEs數字農業技術基礎教學分析
21世紀農業是信息農業的時代,農業作為國民經濟賴以存在和發展的基礎,將隨同國民經濟各部門、各行業一起,朝著信息化方向蓬勃發展。高等農業院校是培養農村經濟建設人才的搖籃,在非計算機專業計算機應用基礎教學中開展《數字農業技術基礎》課程,根據農業院校的特點和學生所在專業的不同需求制定合理的教育教學方法是形勢所趨。
基于2010年吉林省高等教育研究重點課題《數字農業技術基礎教學平臺建設與應用研究》,依據建構主義學習理論,課題組架構計算機網絡與課堂教學有機結合的混合型學習環境,形成基于VLEs的《數字農業技術基礎》課程,為學生構建合理的知識體系、有效發展認知能力提出了新的探索。
1數字農業技術簡介
1.1數字農業技術概念
數字農業是指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全球定位系統、計算機技術、通訊和網絡技術、自動化技術等高新技術與地理學、農學、生態學、植物生理學、土壤學等基礎學科有機地結合起來,實現在農業生產過程中對農作物、土壤從宏觀到微觀的實時監測,以實現對農作物生長、發育狀況、病蟲害、水肥狀況以及相應的環境進行定期信息獲取,生成動態空間信息系統,對農業生產中的現象、過程進行模擬,達到合理利用農業資源、降低生產成本、改善生態環境、提高農作物產品和質量的目的[1]。近年來,國內外在數字農業技術的研究、應用領域進行了諸多研究和探索,進步和成果十分顯著,數字農業技術已經成為促進農業經濟發展強有力的武器。
1.2具有數字農業技術基礎人才的培養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論文
農業技術推廣
(1993年7月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農業技術推廣工作,促使農業科研成果和實用技術盡快應用于農業生產,保障農業的發展,實現農業現代化,制定本法。第二條本法所稱農業技術,是指應用于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的科研成果和實用技術,包括良種繁育、施用肥料、病蟲害防治、栽培和養殖技術,農副產品加工、保鮮、貯運技術,農業機械技術和農用航空技術,農田水利、土壤改良與水土保持技術,農村供水、農村能源利用和農業環境保護技術,農業氣象技術以及農業經營管理技術等。本法所稱農業技術推廣,是指通過試驗、示范、培訓、指導以及咨詢服務等,把農業技術普及應用于農業生產產前、產中、產后全過程的活動。第三條國家依靠科學技術進步和發展教育,振興農村經濟,加快農業技術的普及應用,發展高產、優質、高效益的農業。第四條農業技術推廣應當遵循下列原則:(一)有利于農業的發展;(二)尊重農業勞動者的意愿;(三)因地制宜,經過試驗、示范;(四)國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扶持;(五)實行科研單位、有關學校、推廣機構與群眾性科技組織、科技人員、農業勞動者相結合;(六)講求農業生產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第五條國家鼓勵和支持科技人員開發、推廣應用先進的農業技術,鼓勵和支持農業勞動者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應用先進的農業技術。第六條國家鼓勵和支持引進國外先進的農業技術,促進農業技術推廣的國際合作與交流。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的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采取措施,促進農業技術推廣事業的發展。第八條對在農業技術推廣工作中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第九條國務院農業、林業、畜牧、漁業、水利等行政部門(以下統稱農業技術推廣行政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全國范圍內有關的農業技術推廣工作??h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農業技術推廣行政部門在同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有關的農業技術推廣工作。同級人民政府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對農業技術推廣工作進行指導。第二章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第十條農業技術推廣,實行農業技術推廣機構與農業科研單位、有關學校以及群眾性科技組織、農民技術人員相結合的推廣體系。國家鼓勵和支持供銷合作社、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科技人員,到農村開展農業技術推廣服務活動。第十一條鄉、民族鄉、鎮以上各級國家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職責是:(一)參與制訂農業技術推廣計劃并組織實施;(二)組織農業技術的專業培訓;(三)提供農業技術、信息服務;(四)對確定推廣的農業技術進行試驗、示范;(五)指導下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群眾性科技組織和農民技術人員的農業技術推廣活動。第十二條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專業科技人員,應當具有中等以上有關專業學歷,或者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主持的專業考核培訓,達到相應的專業技術水平。第十三條村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組織和農民技術人員,在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指導下,宣傳農業技術知識,落實農業技術推廣措施,為農業勞動者提供技術服務。推廣農業技術應當選擇有條件的農戶,進行應用示范。國家采取措施,培訓農民技術人員。農民技術人員經考核符合條件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授予相應的技術職稱,并發給證書。村民委員會和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推動、幫助村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組織和農民技術人員開展工作。第十四條農場、林場、牧場、漁場除做好本場的農業技術推廣工作外,應當向社會開展農業技術推廣服務活動。第十五條農業科研單位和有關學校應當適應農村經濟建設發展的需要,開展農業技術開發和推廣工作,加快先進技術在農業生產中的普及應用。教育部門應當在農村開展有關農業技術推廣的職業技術教育和農業技術培訓,提高農業技術推廣人員和農業勞動者的技術素質。國家鼓勵農業集體經濟組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力量在農村開展農業技術教育。農業科研單位和有關學校的科技人員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的,在評定職稱時,應當將他們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的實績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第十六條國家鼓勵和支持發展農村中的群眾性科技組織,發揮它們在推廣農業技術中的作用。第三章農業技術的推廣與應用第十七條推廣農業技術應當制定農業技術推廣項目。重點農業技術推廣項目應當列入國家和地方有關科技發展的計劃,由農業技術推廣行政部門和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相互配合,組織實施。第十八條農業科研單位和有關學校應當把農業生產中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列為研究課題,其科研成果可以通過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推廣,也可以由該農業科研單位、該學校直接向農業勞動者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推廣。第十九
條向農業勞動者推廣的農業技術,必須在推廣地區經過試驗證明具有先進性和適用性。向農業勞動者推廣未在推廣地區經過試驗證明具有先進性和適用性的農業技術,給農業勞動者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第二十條農業勞動者根據自愿的原則應用農業技術。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制農業勞動者應用農業技術。強制農業勞動者應用農業技術,給農業勞動者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第二十一條縣、鄉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應當組織農業勞動者學習農業科學技術知識,提高他們應用農業技術的能力。農業勞動者在生產中應用先進的農業技術,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在技術培訓、資金、物資和銷售等方面給予扶持。國家鼓勵和支持農業勞動者參與農業技術推廣活動。第二十二條國家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向農業勞動者推廣農業技術,除本條第二款另有規定外,實行無償服務。農業技術推廣機構、農業科研單位、有關學校以及科技人員,以技術轉讓、技術服務和技術承包等形式提供農業技術的,可以實行有償服務,其合法收入受法律保護。進行農業技術轉讓、技術服務和技術承包,當事人各方應當訂立合同,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國家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推廣農業技術所需的經費,由政府財政撥給。第四章農業技術推廣的保障措施第二十三條國家逐步提高對農業技術推廣的投入。各級人民政府在財政預算內應當保障用于農業技術推廣的資金,并應當使該資金逐年增長。各級人民政府通過財政撥款以及從農業發展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的渠道,籌集農業技術推廣專項資金,用于實施農業技術推廣項目。任何機關或者單位不得截留或者挪用用于農業技術推廣的資金。第二十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保障和改善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的專業科技人員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改善他們的待遇,依照國家規定給予補貼,保持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和專業科技人員的穩定。對于鄉、村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的專業科技人員的職稱評定應當以考核其推廣工作的業務技術水平和實績為主。第二十五條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從其舉辦的企業的以工補農、建農的資金中提取一定數額,用于本鄉、本村農業技術推廣的投入。第二十六條農業技術推廣機構、農業科研單位和有關學校根據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可以開展技術指導與物資供應相結合等多種形式的經營服務。對農業技術推廣機構、農業科研單位和有關學校舉辦的為農業服務的企業,國家在稅收、信貸等方面給予優惠。第二十七條農業技術推廣行政部門和縣以上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應當有計劃地對農業技術推廣人員進行技術培訓,組織專業進修,使其不斷更新知識、提高業務水平。第二十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保障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獲得必需的試驗基地和生產資料,進行農業技術的試驗、示范。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有開展農業推廣工作的必要的條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試驗基地、生產資料和其他財產不受侵占。第五章附則第二十九條國務院根據本法制定實施條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根據本法和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辦法。第三十條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
農業技術推廣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農業技術推廣工作,促使農業科研成果和實用技術盡快應用于農業生產,保障農業的發展,實現農業現代化,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農業技術,是指應用于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的科研成果和實用技術,包括良種繁育、施用肥料、病蟲害防治、栽培和養殖技術,農副產品加工、保鮮、貯運技術,農業機械技術和農用航空技術,農田水利、土壤改良與水土保持技術,農村供水、農村能源利用和農業環境保護技術,農業氣象技術以及農業經營管理技術等。
本法所稱農業技術推廣,是指通過試驗、示范、培訓、指導以及咨詢服務
等,把農業技術普及應用于農業生產產前、產中、產后全部過程的活動。
市農業局技術推廣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農業技術推廣工作,加速科技成果和實用技術在農業上的推廣應用,保障農業的發展,實現農業現代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以下簡稱《農業技術推廣法》)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業技術推廣,是指通過試驗、示范、培訓、指導以及咨詢服務等,把應用于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的科研成果和實用技術普及應用于農業生產產前、產中、產后過程中的活動。
第三條農業技術推廣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有利于農業的發展;
(二)尊重農業勞動者的意愿;
現代農業經濟中農業技術推廣的作用
摘要:農業經濟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動國家經濟發展的有效動力。而農業技術推廣是促進現代農業經濟發展的保障,是提高農業效率,增加農民經濟收入的可靠手段?;诖耍Y合農業技術推廣的基本概念,探究現代農業經濟中農業技術推廣的作用,以供參考。
關鍵詞:現代農業經濟;農業技術推廣;農業科技成果
農業發展歷史悠久,是影響國民經濟的重要因素。近幾年,農業技術推廣得到專家與學者的關注與重視,充分顯示其在現代農業經濟中的作用,為現代農業經濟發展奠定基礎。
1農業技術推廣的基本概念
一般農業技術推廣的基本概念包括3個層面,即狹義的農業技術推廣、廣義的農業技術推廣及現代農業技術推廣。
1.1狹義的農業技術推廣
農業技術推廣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農業技術推廣工作,加速科技成果和實用技術在農業上的推廣應用,保障農業的發展,實現農業現代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以下簡稱《農業技術推廣法》)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業技術推廣,是指通過試驗、示范、培訓、指導以及咨詢服務等,把應用于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的科研成果和實用技術普及應用于農業生產產前、產中、產后過程中的活動。
第三條農業技術推廣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有利于農業的發展;
(二)尊重農業勞動者的意愿;
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對策
摘要:農業發展情況直接影響著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目前如何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已經是當代農業相關從業者所面臨的問題。因此,在新形勢下,相關部門應加大農業技術推廣力度,完善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為農業可持續發展提供技術支持。但目前我國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存在一些問題影響了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的開展。本文就這一系列問題展開闡釋,并提出相關建議。
關鍵詞: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資源;推廣人員
農業技術推廣是直接將科技轉化為產業的紐帶,是發展農業生產、提高農民收入必不可少的環節。在新形勢下,需要結合農村經濟的實際發展需要,以農民的實際需求為根本出發點,通過健全機構,確立相關部門的職能范圍,然后加強創新農業技術推廣機制等,建立一種以政府部門為主導、輔以農村合作經濟等參與的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通過加強農業技術推廣,促進農業技術轉化為實際生產力,提高農業生產效率,推進農業現代化發展進程。但是,由于農業從業人員的結構、農業生產規模和經營方式的轉變,導致當前農業技術推廣遇到了障礙。因此,必須加強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從而更好地為“三農”服務。
1當前我國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存在的問題
1.1農業技術推廣資金支持不足。當前,政府部門雖然為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提供了一定的資金支持,但是,仍然存在資金不足的情況,加大了農業技術推廣難度。因為在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的建設過程中,不僅需要招聘專業的農業技術推廣人員,而且需要進行農業技術的研發以及購買大量的農業設備等,這些都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這便是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過程中面臨資金不足問題的根本原因。1.2農業技術推廣人員的專業素養不高。當前大部分農業技術推廣人員,思想較為落后,專業素養較低,不能準確把握新時期農業經濟的發展方向,不能有效地將農業技術轉化為農村的實際生產力,因而無法提高農業技術的推廣效率。如此一來,這類農業技術推廣人員必定會遭到淘汰。另外,由于我國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導致越來越多的務農人員進城打工,使得農村只留下一些婦女和老年人繼續務農,這類人員文化素養較低,他們往往很難接受新的農業技術,這也給農業技術推廣工作帶來了阻礙。1.3農業技術推廣機制不夠完善。首先,我國未建立完善的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未能在縣級、鄉級、村級建立合理的推廣網絡,從而使得一些新的農業技術得不到及時推廣;其次,對于我國基層農業技術推廣工作人員而言,缺乏合理的管理機制與福利保障,導致部分工作人員的工作熱情不高,使得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的步伐受到一定影響;最后,由于對于農業技術推廣人員的再教育培訓體系構建不合理,部分人員沒有及時學習專業知識,使得這些人員的專業水平跟不上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發展的步伐,從而嚴重影響了推廣體系的建設。
2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的對策
農業技術推廣投資對農業經濟的影響
摘要: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因此我們在發展農業的過程中也應該要注重農業技術推廣投資,確保農業技術推廣投資對農業經濟增長具有促進作用。文章根據對農業技術推廣投資的現狀,分析了農業技術推廣投資對農業經濟增長的影響,提出了相應的建議措施,旨在為促進農業推廣投資與農業經濟增長的合理搭配,保證農業技術推廣投資能夠促進農業經濟增長。
關鍵詞:農業技術推廣;農業經濟
近年來,我國市場經濟正在由高速發展向高質量發展轉型,摒除過去的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這也使得農業從業人員對農業技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需求,但是目前很多的農業技術推廣人員的專業知識比較單一,綜合素質有待進一步提升,無法滿足當前的市場需求,這在一定程度上對經濟增長起到了抑制作用。為此,我們非常有必要通過加大對農業技術推廣投資的研究,旨在保證農業技術推廣投資的合理分配,實現其對農業經濟增長的高效促進作用。
1農業技術推廣投資的現狀研究
中國農業技術推廣主要是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同時以國家舉辦的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為主體,我國是一個農村人口占了總人口1/2的農業大國,但是農民的科學文化水平普遍比較低,而且地區間的差異很明顯,我國的農業技術推廣應該深入貫徹國家的農業發展戰略。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的第一步就是要把關系到國計民生的問題作為我們最緊要的工作,可以以更高的效率解決農業生產中存在的各方面的問題。與此同時,我國的農業推廣工作任務面臨著非常大的困境和挑戰,它涉及農村廣大地區,由于大部分農民的文化程度,學歷水平不高,經濟狀況較差,而且傳統思想甚至是封建思想根深蒂固。所以對于農業技術推廣來說,政府的宣傳和扶持就顯得非常重要,只有比較系統規范的農業推廣機構才有可能被大多數人所接受。此外,對于當前的農業技術推廣工作來講,普遍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3個方面:(1)農業技術推廣人員綜合素質有待進一步提升。農業技術作為農業經濟增長的重要手段,要使農業技術在農業經濟增長中發揮重要的作用,務必使得農業技術推廣人員在工作過程中表現積極主動。但是當前專業農業技術推廣人員的綜合素質比較差,工作上缺乏積極熱情的態度,各方面的專業知識比較欠缺,這些都對農業技術的推廣產生了很大的影響。我國目前比較缺乏專業的農業技術人員,在人才的培養和分配上存在著一些問題,被分配到農業技術推廣隊伍中的人員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都有待進一步提升。工作積極性不夠,在推廣過程中不能充分地認識到農業技術推廣對農業經濟發展乃至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從而出現效率低、服務質量差等諸多問題,從根本上影響了農業技術推廣的效率,嚴重阻礙農業技術的發展。(2)農民對農業技術推廣接受程度不高。由于農業推廣技術的主要作用是為了發展農業經濟,因此農業技術推廣的主要針對地區也是一些比較偏遠的貧困地區,那里的農民居住的地方比較分散,而且各方面的技術應用也不夠成熟,信息傳播效率也比較低,因此農業技術推廣過程中遇到了很多的挑戰。再加上由于農民的知識文化水平比較低,對新鮮事物的接受能力也比較差,很難理解農業推廣技術和現代技術等手段能夠真正地解決農業問題,因此這對農業技術的發展造成了很大的影響。(3)當地領導對農業技術推廣支持不足。農業技術推廣不應該是一項短時間的工作,所以肯定會需要一定的物質支持和經濟支持,這樣才能保證農業技術推廣工作能夠正常,可持續地發展下去,并取得最終的成效。但在當前的農業技術推廣工作中,個別領導并沒有對農業技術給予以高度重視和高度的肯定,因此也沒有合理地分配資金來支持這方面的工作,這嚴重地打擊了推廣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同時,一些領導在政策上的一系列措施,也會對農業技術推廣工作人員的熱情帶來很大的影響,最后使得農業技術推廣工作遭遇到嚴重的阻礙。
2農業技術推廣投資對農業經濟增長的影響分析
農業技術推廣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農業技術推廣工作,促使農業科研成果和實用技術應用于農業生產,保障農業發展,實現農業現代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業技術,是指應用于本市范圍內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的科研成果和實用技術,包括良種繁育、肥料施用、飼料配制、病蟲草害防治、栽培和養殖技術,農副產品加工、保鮮、貯運技術,農業機械、農用航空技術,農田水利、土壤改良、水土保持、農村供水、農村能源利用、農業環境保護技術,農業氣象以及農業經營管理技術等。
本辦法所稱農業技術推廣,是指在本市范圍內通過試驗、示范、培訓、指導以及咨詢服務等方式,把農業技術普及應用于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后全過程的活動。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范圍內與農業技術推廣工作有關的單位和個人。
第四條市農業委員會是本市農業技術推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農業技術推廣的組織和協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