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 創刊時間1999
  • 發行周期月刊
  • 審稿周期1個月內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雜志 部級期刊

主管單位: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主辦單位: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是一本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主辦的一本政法類雜志,該刊是部級期刊,主要刊載政法相關領域研究成果與實踐。該刊創刊于1999年,出版周期月刊。該期刊已被知網收錄(中)收錄。

出版信息:
期刊類別:政法
出版地區:北京
出版語言:中文
紙張開本:A4
基本信息:
國內刊號:11-4151/D
評價信息:
期刊榮譽: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 
數據庫收錄:知網收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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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雜志介紹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雜志以法規文件、政策解讀、案例分析、專家觀點等形式向社會公開發布證監會的重要公告信息,旨在提升證券市場的透明度、公平性和規范性。本雜志的出版目的是加強證監會與市場參與者之間的信息傳遞與溝通,提高市場的透明度和規范性,維護市場秩序和投資者權益。

該雜志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法規文件發布:該雜志發布最新的法規文件,包括證券業務準則、監管措施、市場運作規則等,為投資者和從業人員提供權威參考,并幫助市場主體正確理解和遵守相關法規。政策解讀:該雜志對證監會發布的重要政策進行解讀和分析,解釋政策背景、目的和意義,幫助讀者對政策內容有更全面和深入的理解,并為投資者和企業提供決策參考。

案例分析:該雜志通過選取典型案例,對市場違規行為、虛假陳述、內幕交易等進行詳細分析和解讀,揭示市場風險和監管漏洞,幫助投資者提高風險意識,防范投資風險。專家觀點:該雜志邀請證監會的專家學者以及行業權威人士發表觀點和評論,分享他們在證券市場監管領域的研究成果和經驗教訓,為讀者提供多元化的思路和觀點,促進學術交流和學科發展。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雜志征稿要求

1.本刊已許可中國知網以數字化方式復制、匯編、發行、信息網絡傳播本刊全文。如有異議,請在投稿時說明,本刊將按作者說明處理。

2.文題:應簡明扼要,能準確反映文稿的主題,不使用非公知公認的縮略語,中文文題一般以20個漢字以內為宜。

3.文稿按版式順序須包括以下內容: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中文摘要、關鍵詞、中國圖書資料分類號(簡稱分類號)、英文摘要、正文、參考文獻。

4.參考文獻置于文章末尾,以“[1]”“[2]”等標注排序。參考文獻編排格式按GB/T7714-2015標準著錄。

5.本刊注釋采用腳注形式,引用文獻需嚴格遵守學術規范,注釋順序為:作者,書名,出版者,出版時間,頁碼。

6.摘要目的盡量用一句話說清楚,少談背景信息和公知公用常識。突出過程、方法和結果,即詳述技術思路(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以及由此所取得的具體的、量化的結果,關鍵技術信息必須完整、定性/定量與具體。

7.各級標題不得使用引文標示。正文中如需對引文進行闡述時,引文序號應以逗號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號中,如“文獻[1,2,6,9]從不同角度闡述了……”

8.圖表上符號要清晰注出,所視部位與背景對比度要大。圖上符號與正文完全一致,函數圖的縱橫坐標所代表的物理量要注出其中文名稱、代表符號及法定計量單位(與坐標位置平行寫出)。

9.屬于基金資助項目成果的論文需注明:基金名稱、項目編號。本刊優先錄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項目成果論文。

10.主題范圍:征稿主題包括但不限于證券市場監管政策、法規解讀、市場行情和趨勢分析、市場參與主體的監管事項、證券法律和法規的研究、證券交易制度和機制改革、風險管理與防范、金融創新和金融科技在證券市場中的應用等。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雜志社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號泛利大廈10層

郵編:100020

主編:李守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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