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局上半年審批工作總結

時間:2022-04-29 08: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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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局上半年審批工作總結

20*年在旗委、旗政府和自治區、市國土資源局部門的正確領導下,我旗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旗委、旗政府的重大決策,結合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服務經濟建設,嚴格保護耕地,集約合理利用土地,強化礦產資源管理等項工作,較好的處理了國土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系,各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務?,F將工作總結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回顧

(一)抓好用地管理工作,促進經濟快速健康發展

1、做好建設用地審批工作

20*年上半年,我局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審批各類項目用地,即要保證我旗重點項目用地同時也要控制建設項目用地規模,實行節約集約用地,同時精簡用地程序,提高辦事效率,為自治旗經濟建設提供更好的服務,20*年1月至6月共計審批各類用地24宗,面積18.3512公頃,全部為現有建設用地。(1)掛牌出讓1宗,面積6.00公頃,征收土地出讓金600.00萬元。項目名稱是興安嶺假日酒店,該項目今年我旗重點項目,項目開工建設為推動我旗流放業發展具有重要作用。(2)協議出讓6宗,面積0.7098公頃,征收土地出讓金62.6622萬元。(3)劃撥用地17宗,面積11.6414公頃,劃撥用地中很多為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有阿里河鎮西出口路改造工程、阿里河鎮西小壩治理工程、旗體育館等項目。

2、嚴格耕地保護制度,加強土地整理項目申報實施工作。

⑴保護耕地,促進節約集約用地是我局一項重要工作任務,20*年上半年我旗耕地保有量為188.62萬畝、基本農田面積為149.10萬畝,做到了耕地總量不減少,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減少全面落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特別是基本農田的各項保護措施,做到節流挖潛,保護與保障并重,確保全旗耕地面積不被占用,不減少。

⑵優化耕地質量,認真做好我旗土地整理項目的申報和實施工作。根據自治區幫扶工作計劃,我旗上報了*自治旗托扎敏等三個鎮共四個獵民村的土地整理項目,經過上級主管部門和專家的實地踏察后同意上報,現項目的初步設計和預算均已完成,正積極向自治區報批;另外我旗由國家批準實施的諾敏鎮基本農田土地整理項目,經過多方論證,變更設計已經全部完成,下一步將進入項目的招投標,預計8月份可全面實施;烏魯布鐵鎮基本農田土地整理項目已通過專家評審,納入自治區土地整理項目庫;我旗國營古里農場基本農田整理項目正在進行項目設計,將上報自治區進行審批。

3、城鎮基準地價更新工作順利完成

20*年上半年,我旗根據《城鎮土地估價規程》和自治區《關于認真開展城鎮基準地價更新和重新公布工作的通知》(內國土資字[20*]626號)文件要求,開展了全旗城鎮基準地價更新工作,此次更新包括阿里河鎮、托扎敏鎮、甘河鎮、大楊樹鎮、烏魯布鐵鎮、諾敏鎮、宜里辦事處、克一河辦事處等六鎮二個辦事處,聘請內蒙古科瑞不動產評估公司做此次基準地價更新工作,成立了基準地價更新工作領導小組,現初步成果已提交我局,我局于20*年6月13日舉行城鎮基準地價更新聽證會,充分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現正申請市國土資源局進行驗收,待驗收通過后及時向社會予以公布實施,為自治旗經濟發展提供準確的地價信息。

(二)礦產資源管理工作順利進行

1、完成礦山企業持證情況檢查工作和煤炭企業超層越界開采專項檢查工作

為更好的加強對礦山企業的監管,根據市局2月22日召開的全市煤炭資源采礦權專項檢查和采礦權價款處置工作會議要求,根據*旗實際情況,我局對全旗范圍內的礦山企業持證情況進行了全面檢查,目前*旗共有礦山企業16家,其中煤礦3家、鐵礦1家、螢石礦1家、硅石礦1家、水泥灰巖礦1家、采石場5家、磚場3家、礦泉水1家,檢查結果已報市局礦管科;按照會議要求,*旗國土資源局聘請黑龍江省齊齊哈爾礦產勘查開發總院,于3月12日至16日針對是否存在超層越界開采行為對*自治旗大楊樹振興煤礦一號井和*自治旗大楊樹興達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新二井兩個煤炭企業做了專項檢查,對礦區拐點坐標和井下開采情況進行了精密測量,并要求出具井上下對照圖和文字報告,檢測說明書已經提交并已報送市局。此次檢測結果證實*自治旗大楊樹振興煤礦一號井已經越界,目前正在等待處理。*自治旗大楊樹興達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新二井在礦區范圍內開采。陳旗東升奶??萍际痉队邢薰敬髼顦浜昊旱V目前正在資源整合,無法開展實地檢測工作。

2、完成二00七年度礦山年檢工作

*自治旗現有各類礦山企業16個,其中省級發證礦山企業5個占礦山企業總數的31.25%、市級發證礦山企業11個,占礦山企業總數68.75%。實際自檢的省級發證礦山企業5個,自檢率100%;實際自檢的市級發證礦山企業11個,自檢率100%。抽檢的省級發證礦山企業5個,抽檢率100%;市級發證礦山企業9個,抽檢率81.8%,應綜合利用的礦山企業16個,占實檢礦山企業總數的100%。

3、上半年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征收工作圓滿完成

我旗的礦山只有16家,數量較少,并且半數處于停產狀態,征收礦產資源補償費的費源少,為確保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征收面和征收率達到100%,完成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任務,我局加強了對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的管理,上半年共計征收礦產資源補償費42328.00元,完成全年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任務的52.91%。

4、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按照上級主管部門關于做好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為盡可能減少地質災害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損失,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我旗編制了《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地質災害防災預案》,認真落實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責任制,預測、預警了地質災害危險點,建立了汛期險情巡查、實情速報、值班等相關制度。為我旗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創造了有利條件。

(三)礦產資源勘查工作有序進行。

1、明確目標、強化礦產資源勘查監管力度

截止20*年底我旗礦產資源勘查項目56個,勘查面積3160多平方公里,勘查秩序取得了健康有序發展。今年在相關政策的指導下,我局首先對礦產資源勘查監管工作做了精心部署,明確了監管目標,落實了工作責任,實行了勘查進度月報制度。目前,我旗礦產資源勘查正在逐步展開,大部分探礦權已提交了開工報告和施工設計。其次工作中做到了密切配合、積極協調,通過地方政府和林業部門的支持幫助,一些重點勘查項目已提前進行了開工,且施工正在合理有序開展。另外,全面落實我旗礦產資源勘查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由于受林權限制和林業防火等因素,大部分探礦權不能按計劃開工,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我旗礦產資源勘查步伐。

2、順利完成了探礦權掛牌出讓工作,推進了探礦權市場化管理進程

受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委托,20*年5月22日我旗順利完成了小灣里河等15個探礦權項目掛牌出讓工作。15個探礦權總面積584平方公里,起始價583萬元,底價598萬元,最終出讓價款755萬元。探礦權掛牌出讓體現了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建立了透明有序的礦業權市場秩序。另外,為了推進我旗探礦權市場化進程,我局又積極申報了19個探礦權掛牌出讓項目。我旗探礦權掛牌出讓取得的圓滿成功,為我旗資源配置和延續創造了有利條件,推動了礦業經濟發展。

3、積極立項、爭取項目資金,大力發展地方經濟

我旗礦山環境治理歷史欠帳較多,礦區環境嚴重影響著周邊居民的生產、生活。另外,考慮到旗域優越的自然地質條件,我局借助自治區3年幫扶機遇,積極申報了大興煤礦礦山環境治理項目,嘎仙洞、昆侖山冰川地質遺跡保護及畢拉河火山地貌地質遺跡保護項目,阿里河鎮地熱勘查項目。目的是爭取項目資金,全面改善我旗礦山環境,加大地質遺跡保護,大力發展地方經濟。

(四)夯實基礎,加強地籍管理,不斷提升國土資源管理水平。

強化地籍管理工作,是依法管理國土資源的一項重要手段,上半年我局在抓好其他工作的同時,加強地籍基礎業務建設,不斷提升國土管理工作水平,重點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認真做好第二次全旗土地調查宣傳、經費落實、前期準備等各項工作

根據國務院、自治區、呼倫貝爾市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的通知,自治旗成立了相應的第二次全旗土地調查領導小組,制定了《*自治旗第二次全旗土地調查實施方案》,為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在自治旗范圍內全面開展第二次土地調查動員工作,利用電視、報刊宣傳媒體宣傳口號,為保證調查工作的如期完成,經請示旗政府將此次調查經費做出預算列入旗財政20*年度財政經費預算,確保調查經費依法??顚S茫煺鷾事鋵?0*年度調查經費100.00萬元。目前,根據調查經費的落實情況,已通過自治區第二次土地調查辦公室培訓測評合格的齊齊哈爾市金源地質礦業有限公司承擔了*自治旗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簽訂了《*自治旗第二次土地調查項目委托合同書》。

根據國務院土地調查辦公室對我旗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底圖統一制作的完成情況,20*年5月26日,我旗調查辦主任已從自治區領取第二次全旗土地調查工作底圖、影像數據,并與承擔土地調查單位簽訂了《資料保密協議》,通過圖件對接工作,為我旗土地調查工作提供了完整、科學的技術資料。

2、土地登記規范化自查整改工作順利完成

通過土地登記規范化工作的開展,改進以往不規范的土地登記,嚴格審核登記申請提交的土地權屬來源和法律證明材料,認真執行“五不登記”的標準,受理的土地登記達到權屬來源合法、面積準確、四至清楚。土地登記人員持證上崗,對沒有取得上崗資格證的工作人員,不得直接從事土地登記工作,因違規登記造成錯登、漏登的,追究登記人員相關責任,登記資料實行公開查詢,資料的整理、歸檔,按照市國土資源局土地登記規范化要求,進行分類達到查閱方便、科學合理。目前,我局配備了CLC地籍信息系統軟件,從宗地圖的打印到土地證書的輸出,實現了微機化、規范化。

3、日常土地登記情況

自新頒布的《土地登記辦法》實施以來,我局積極組織土地登記人員通過網絡、業務??J真學習,盡快應用到實際工作當中,能夠適應各類土地登記,土地登記采取不登記、不生效的辦法,嚴格履行土地登記的申請、地籍調查、權屬審核、注冊登記、核發土地證書的程序,對不符合登記條件的堅決不予登記,截至上半年我局共登記發證總計962宗,其中:城鎮住房用地948宗、抵押13宗、出租1宗,新批建設用地1宗。樓房分割登記66戶。

(五)加強行政執法監察,嚴肅查處違法案件和妥善處理群眾信訪問題

1、加強土地、礦產資源違法案件查處力度

今年共立案七起,分別是礦產無證開采案件四起,超層越界開采一起,非法占用土地案件一起,另有一起土地案件經查實不屬于違法案件。結案六起,銷案一起,結案率達到100%。處理違法占地面積0.004公頃,下達行政處罰金額13.02萬元,實際到位1.02萬元,其余12萬元已申請法院執行,限期辦理土地登記面積0.015公頃,使用炸藥17箱,雷管215發,炸毀和封閉非法盜采煤洞13個,沒收原煤0.2噸,扣押采礦工具一批。

2、加強執法動態巡查

今年上半年以來,我局本著“預防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處相結合”的原則,始終按照“重預防、嚴查處”的執法要求,將城鄉結合部和礦產開發集中的區域作為動態巡查的重點,按照20*年初制定的《*自治旗國土資源局動態巡查責任制度》,確定了全旗境內的巡查區域和巡查次數,旗局監察人員多次對全旗土地礦產違法行為進行巡查,共發現10起違法占用土地建房和2起無證采沙石行為,違法占地面積達到200m2,執法人員當場下發了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予以制止。

3、認真做好行政訴訟案件工作

上半年有行政訴訟案件二起,一起已經結案,我局勝訴,另外一起正在審理過程中,結案勝訴率為100%。

4、加大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培訓宣傳力度。

⑴根據呼國土資發[20*]50號《關于開展全區旗(縣)鄉(鎮、蘇木)村(嘎查)級干部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知識宣傳教育培訓活動的通知》文件要求和《呼倫貝爾市開展鄉(鎮、蘇木)村(嘎查)級干部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知識宣傳教育培訓活動實施方案》的具體部署和安排,我旗編制下發了《*自治旗開展鄉(鎮)村級干部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知識宣傳教育培訓活動實施方案》,精心組織開展培訓活動。

⑵利用“6·25”土地日、“4·22”地球日對廣大人民群眾進行普法教育、宣傳土地法、礦產資源法和相關的法規,使老百姓知法、守法,獲得廣泛的響應。

5、妥善處理群眾信訪問題。做好信訪工作,是維護社會穩定的一項重要工作,我局嚴格按照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市國土資源局的規定,針對我旗國土資源信訪特點,及時分析原因,研究對策,堅持領導負責制,認真排查群眾來信、來訪問題。上半年共受理群眾來訪2起,已辦結2起,辦結率為100%,沒有因為土地問題越級上訪現象發生。通過有效的信訪工作,全旗國土資源管理秩序向良好目標邁進,有力地維護社會的安全穩定。

(六)加強國土資源隊伍建設,干部隊伍素質進一步提高。

1、加強理論學習和業務培訓。一是加強理論學習,重點在隊伍中狠抓《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教育,既查思想問題,又找工作差距。二是加強業務培訓,開展了國土資源各項工作業務培訓學習,及信息業務和電腦業務的培訓,通過培訓,有效規范了各項業務行為,提高了國土資源系統干部的業務水平。

2、加強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一是認真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嚴格規范干部的從政行為,將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具體任務分解到領導干部及相關職能部門頭上,層層落實責任。二是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及時傳達上級的有關會議精神,從源頭上遏制腐敗和不廉潔行為。三是開展行風、政風評議,努力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為全旗經濟發展服務。

(七)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

在財務管理方面,認真執行旗財政新財務管理辦法,依據上級有關法律、法規和會計基礎規范的規定,加強了會計管理工作,嚴格執行了會計法規制度。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組織工作,對規定收繳的各種費用及時上繳財政,嚴把財經紀律關,保證了會計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今年上半年土地總收益完成935萬元,比去年同期增長了501萬元。

20*年上半年,我旗國土資源管理工作雖然取得一定成績,但也還存在許多不足和困難,主要是國土資源利用效率有待于進一步提高,國土資源利用觀念不強,粗放利用、濫用土地和礦產資源現象依然存在,系統人員依法行政和辦事效率及廉政建設等工作有待提高。

二、20*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局國土資源管理工作要繼續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進一步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決貫徹執行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和上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各項決策,緊緊圍繞求真務實,服務發展,推動發展這一主線,全面貫徹落實旗委、旗政府的中心工作部署,全面提升國土資源管理水平,提高隊伍素質,盡心盡力為全旗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新貢獻,努力完成全年的各項工作任務,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進一步加強地籍管理工作

1、根據《呼倫貝爾市第二次土地調查20*--2012年責任目標》,全部完成我旗農村土地調查和城鎮土地調查成果并通過預檢,配齊必要服務器,健全局域網絡,配備至少2名網絡管理員,能夠獨立承擔數據庫及網絡日常維護工作,達到能應用系統的程度,通過土地調查成果匯總我旗工業、基礎設施、金融商業服務業、開發園區和房地產等用地情況。

2、有序開展日常土地登記工作。根據市局通知要求,全力配合呼倫貝爾市森工集團企業剝離辦社會工作中土地產權移交及土地權屬登記工作,我局抽調業務骨干與其他相關部門通力協作、現場辦公,對符合土地登記條件的,及時進行登記造冊。我局在日常土地登記工作中,認真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結合新頒布的《土地登記辦法》、《土地調查條例》,提升業務理論水平,服務于社會,塑造優質、高效、服務型的國土資源系統窗口,落實工作責任目標,使我旗地籍管理工作上一個新臺階。

(二)認真做好礦產資源開發管理各項工作

1、做好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工作,確保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征收面和征收率達到100%;

2、及時、準確的完成20*年度"礦產資源儲量報表"的填寫及"礦山年報"工作,要在完成礦產資源儲量動態檢測工作的基礎上全面實現對礦山企業的儲量動態監督管理工作。在此基礎上加強監管,防止超層、越界、濫采亂挖等現象的發生。

3、做好采礦權到期礦山企業的采礦權延續工作。

4、進一步加強礦產資源勘查監管工作,強化勘查進度管理,做好探礦權項目年度初審工作。

5、繼續推進探礦權市場化進程,公開、公平、公正開展探礦權掛牌出讓工作,全面推進我旗礦業經濟發展

6、積極開展立項工作,爭取申報項目盡快落實。

7、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使災害防治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建立起群測群防系統,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少地質災害發生。

(三)強化行政執法力度,加強國土資源監察工作

1、繼續開展巡查工作,查處國土資源違法行為。

2、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行政應訴、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3、繼續協助*旗法院強制執行,拒不交納罰款的礦產違法案件。

4、受理全旗境內的土地、礦產權屬糾紛。

5、為了做到及時發現、制止、查處違法行為,下半年針對土地及礦產違法案件應更加大力度查處,對全旗各鄉鎮應全方位的進行國土資源動態巡查工作,

(四)繼續加強建設用地管理和耕地保護工作

20*年下半年我局將繼續做好國有土地供應審批工作,針對旗重點項目用地提供準確及時的服務,同時加大耕地保護力度,對能利用現有建設用地的盡量不占用農用地,保證我旗耕地總量不減少,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繼續做好城鎮基準地價更新工作,根據上級文件要求,7月1日后必須使用新的基準地價更新成果,我局將嚴格按上級文件要求,做好新地價驗收、公布實施工作,確保新的基準地價成果順利實施。

繼續進行土地整理各項工作,抓好諾敏鎮基本農田土地整理項目的實施工作;做好四個獵民村的土地整理項目報批工作;做好烏魯布鐵鎮基本農田土地整理項目的實施前期工作;做好旗國營古里農場基本農田整理項目的報批工作。

(五)不斷加強國土資源干部隊伍建設,提升服務水平。

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和黨員干部作風建設,不斷提高“抓班子、帶隊伍、促發展”的政治素養和業務水平。進一步增強反腐敗措施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狠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整肅工作紀律,改善機關形象,改進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大力推進依法行政。切實轉變觀念、轉變作風、轉變職能,強化服從服務于地方經濟發展、服從服務于旗委政府工作部署的大局意識,建成政治強、業務精、效率高、紀律嚴、作風硬的國土資源管理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