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

時間:2022-07-04 05: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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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

為組織實施好2016年縣村(社區)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項目,服務第十屆村(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根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和《市村(社區)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試行辦法》及我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制定的2016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要點,現就開展2016年農村經濟責任審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審計目的

通過審計,進一步加強村(社區)干部黨風廉政建設和基層組織建設,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和居民的利益,明確村(社區)干部任期內的經濟責任,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評價其任期內的工作業績,保障集體資產的安全、完整,為深化村(社區)民主管理和村(居)務公開,為考核、選拔村(社區)干部提供重要依據。

二、審計對象及審計方式

(一)審計對象:

鎮、鄉所轄的全部村(社區)、瑞峰鎮黃桷村共63個村(社區)的黨組織書記、村主任或主持工作的負責人。

(二)審計范圍:第九屆村兩委換屆選舉以來至2015年12月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主任或主持工作的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

(三)審計方式:

1.縣級審計機關直審:村、村。

2.鄉鎮內審。白果鄉、青城鎮轄區內的村(社區)由鄉鎮自行組織實施。

3.交叉審計。由縣農村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各鄉鎮人民政府為實施主體,縣農牧局、縣民政局統籌協調,縣審計局負責業務指導。南城鎮與黑龍鎮交叉、羅波鄉與西龍鎮交叉實施。審計力量由各鄉鎮自行組織,不足的審計力量由鄉鎮通過購買勞務的形式解決。

三、審計的主要內容與重點

(一)財務管理和內控制度建立執行情況。主要審計村級財務的會計核算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是否嚴格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和村(居)務公開制度。重點是:涉農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資金用途是否按照國家和有關政策規定執行;村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程序是否規范;村級公用經費收支是否合規、真實;項目資金和接受捐贈的資金和物資的管理、使用;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及土地補償費分配、管理、使用和村級債務增減情況等。

(二)政策執行和廉政責任。核查在涉農政策執行、債權債務管理、專項資金收支、集體資源、資產的發包、租賃、拍賣和項目工程實施等重大事項的決策和執行過程中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主任政策法規和黨風廉政建設執行情況。

(三)審計整改執行情況及村(社區)干部履行經濟責任的其他相關事項。

四、審計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

1.制定實施方案。由縣經責聯席會議辦公室協調縣農牧局、縣民政局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工作重點和工作步驟。

2.組織學習培訓。由縣審計局、縣農牧局、縣民政局組織對審計組成員、農經管理人員和鄉鎮領導的審計業務培訓。

(二)實施階段

按照責任分工,組織實施現場審計。相關鄉鎮應積極提供相應的工作場地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審計結束后審計組應按照委托書向委托方提供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審計報告。相關鄉鎮應認真研究審計發現問題和提出處理意見。

(三)總結階段

7月10日前由各鄉鎮對所轄區內的村(社區)干部任期經責審計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形成書面材料,上報縣委組織部、縣審計局、縣農牧局和縣民政局。5月20日前由縣農牧局、縣民政局和縣審計局對全縣村(社區)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開展情況進行匯總、分析,由縣農村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辦公室形成綜合分析報告上報縣委組織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此次村(社區)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時間緊迫,任務繁重,為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各鄉鎮要成立村(社區)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村(社區)干部任期經責審計工作組織協調,確保按時完成任務。被審計對象和所在村應積極支持配合審計組開展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阻礙審計組實施審計。

(二)依法依規審計。審計組和審計人員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市村(社區)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操作暫行辦法》相關條款規定執行。切實把好審計程序、審計實施、問題處理和督促整改等環節。在審計過程中,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要自覺遵守審計紀律和廉潔自律等各項規定,不得泄漏與審計有關的內容及事項。要分清個人與集體、失誤與舞弊等責任的界限,正確提出處理意見。審計報告經審計組全體討論后,要與被審計對象見面,征詢被審計對象的意見。

(三)督促整改。相關鄉鎮黨委應加強對所轄村(社區)干部任期經責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的督促檢查,對不認真整改的村(社區)兩委負責人,按照《縣村(社區)組干部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進行責任追究。

(四)嚴肅查處。對審計中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縣違反村級財務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的規定追究責任,對觸犯法律法規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