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房地產非法集資活動工作方案

時間:2022-05-11 02: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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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房地產非法集資活動工作方案

為堅決遏制我市非法集資案件發案苗頭,做到發現一起、打擊一起、懲治一批、警示一片,切實保護好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我市經濟金融和社會穩定,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6年市打擊非法集資專項整治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辦【2016】183號),結合我局職責范圍及非法集資與房地產業交叉的特點,連同2016房地產市場重點稽查執法專項行動,我局定于2016年6月至9月在全市范圍內深入開展打擊非法集資專項整治活動,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國務院、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省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小組及市政府辦公室的各項工作部署,全面排查我市房地產業領域非法集資風險隱患,做到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疏堵結合,趨利避害,維護正常的金融秩序、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

二、工作重點

(一)依法規范房地產公司的經營、宣傳和融資行為,杜絕虛假宣傳,嚴禁超范圍經營,確保依法合規經營。

(二)根據房地產業與非法集資相結合的特點,重點排查房地產公司、中介機構在經營過程中是否存在向公眾融資的行為。

(三)嚴肅查處房地產開發過程中涉及的違法集資行為,曝光典型案例,不斷提高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誠信水平及市民對非法集資的識別能力和防范意識,自覺抵制各種誘惑,增強全社會金融法規意識。

三、工作步驟

結合2016年房地產市場重點稽查執法專項行動,本次專項整治活動分三個階段。

(一)專項排查階段(2016年6月25日-2016年7月15日),采取企業自查、實地調查、書面審查和受理舉報等形式進行,重點排查房地產企業、中介機構是否以房地產開發、房屋買賣名義非法集資、高利放貸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6年7月16日-8月15日),對排查過程中查實存在非法集資行為的,應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三)總結提高階段(2016年8月16日-9月10日),在摸查排查和集中整治的基礎上,對專項整治活動進行總結,并向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處非辦”)報送。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高度重視。工作組應充分認識打擊非法集資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和統籌協調,堅持打防結合,深入推進專項整治活動。

(二)突出重點,落實整治責任。根據房地產業與非法集資結合的特點,結合工作實際,抓住重點,對涉嫌非法集資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重點調查,提高專項整治活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三)密切配合,及時報送。責任科室應著眼于大局,發現線索應及時與市處非辦溝通,做到信息共享、步調一致;根據市政府辦的要求,每月2日前向市處非辦報送專項整治的進展情況,并于9月10前將專項整治活動情況總結報市處非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