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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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

一、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分析

第一,國有企業財務收支狀況。對國有企業財務收支狀況實施的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依據我國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準則以及相關的經濟法律法規,在必要的審計程序監視下,對國有企業負責人任職期間的企業財務收支管理進行嚴格的審計:企業會計信息的真實性;賬表與實際之間的相符程度;企業會計核算的合理性以及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問題的解決程度等。

第二,任期期間資產質量的審計。對于國有企業新的負責人而言,前一任負責人遺留下來的經濟問題就會被擱置。這就是國有企業普遍存在的新官不理舊賬的情況。因此,在進行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時,應對前后任期期間資產質量的情況進行清楚的劃分。通過對企業的會計信息進行有效地查實,來真是的反應國有企業資產管理的實際質量情況。對于任職期間資產質量的審計重點是對負責人任職期間資產質量變動情況進行審計。

第三,任職期間經營成果的審計。在國有企業的經濟管理中,經營成果不是的現象十分的普遍。因此,為杜絕上述情況更深程度的惡化,就應對經濟責任審計重要內容――經營成果進行有效地審計。對于國有企業任期內的經營成果的真實性與完整性,在財務收支審計與資產質量審計的基礎上,基于對企業負責人任期期間的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管理費用等財務定量評價指標進行深入的分析與審計。

第四,任職期間國有企業經營合法性審計。新時期,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強調的重點之一就是對任職期間國有企業的重大經營活動以及經營決策進行審計,主要是對其的合法性、合規性,如有無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私設“小金庫”,資金賬外循環;是否存在違規越權炒作股票、期貨等高風險金融品種等進行審計,注重的是對企業實施的績效審計。

二、新時期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第一,對于開展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一是干部管理的權屬復雜,對于審計的對象確定存在一定的難度。對于國有企業而言,在改制、兼并以及重組資本時,就會產生十分復雜的權屬成分。二是被審人任期的職責難以確定。由于沒有一個完整的、詳盡的履職規范文件進行約束,在界定被審人的經濟責任方面就會產生較大的難度。

第二,經濟責任審計貫徹受限,增加了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經濟責任審計在貫徹中受到限制,主要表現在:一是經濟責任審計目標的復雜性。由于缺乏具體可行的操作標準,經濟責任審計目標的復雜性,就造成在規避審計風險的過程中產生一定的困難。二是審計手段存在局限性。對于國有企業內部審計對外部資料的取得是非常困難的,這就給企業的資產質量以及完整性的確認等,造成了一系列的不確定的因素。三是“先審后離”的原則在企業經濟責任審計中很難貫徹執行?,F實的情況是基本上是人已經提拔、調任,內審部才接受組織部門的委托進行積極責任審計,這樣就會造成經濟責任審計比較的被動,查處的難度比較大,給國有經濟的審計就會產生較大的壓力與風險。

第三,經濟責任審計類別單一,審計成果難以有效的轉化。當前,由于國有企業集團的干部管理規章制度以及考核措施不夠完善,就會造成內部審計對用度干部的人用幾乎沒有發言權。盡管有關企業的治理以及干部的任用與管理依舊處于一個不斷完善的進程之中,但是卻沒有一種制度和機制,對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直接用于干部的任用與監督進行明確的規定。這樣,就造成經濟責任審計的成果無法在國有企業的管理中發揮真正的實際效果。

三、新時期構筑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措施

第一,完善國有資產外部監管機制,加強重要崗位人事監管。做好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最關鍵的就是獲得完善的國有資產外部監管機制的支持。這樣,對于國有企業就能夠開展更為公正客觀、實事求是的評價。一是要構建完善三的企業外部監督機制。審計部門應會同財政、稅務部門對國有企業進行共同的監督,這樣在形成監督合力的情況下,對社會審計組織以及內部審計機構存在的有效工作成果,形成實現國有企業經濟責任監管的防線。二是加強國有企業重要崗位上的人事監管,提高制度建設的質量以及監管的水平。三是建立健全有效地權力運行機制,提高權利運行的透明度,完善對國有企業的權力制約以及監督機制。

第二,建立健全國有企業監管的內部控制制度,發揮審計的內部監管效能。對于日益現代化的國有企業而言,更應在日常的經濟管理中強化自身的內部控制制度管理。尤其是要在健全審計監督制度下,不斷地提高經營與管理的效率,從企業的內部著手杜絕各種不法行為的產生。首先建立以防為主的監控防線。即國有企業在全過程的管理中注重各部門職員之間的相互監督與相互制衡;其次基于現有的審計與紀檢監察部門,成立一個獨立與審計對象的審計委員會,對會計部門實施有效的內部控制,以便于在管理的過程中及時的發現問題,對企業的經營風險以及會計管理風險進行化解。

第三,做好管理部門之間的協調工作,加強與被審計單位之間的溝通。要強化經濟責任審計,首先在審計前加強與被審計單位的溝通,要求被審計單位提供有關資料數據;其次要做好與干部管理部門的協調工作。由于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臨時性較強的審計項目,往往與年初安排的常規審計發生沖突,就很容易產生審計前的準備工作不充分。針對這一特點,應針對本年度需要審計的領導干部,及早期的干部管理部門進行協調。

參考文獻:

1、李洪.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若干問題探討[J].中國注冊會計師,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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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志敏,清華大學公共

>> 國有企業經濟行為的法律規制:以中國鐵路總公司為例 以平衡記分卡為基礎構建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初探 中國鐵路總公司將繼承鐵道部的貸款和債券 中國鐵路總公司運營收入證券化的現實路徑與選擇 以A公司為例淺析如何改進國有企業員工激勵機制 以DM公司為例淺析國有企業執行力建設 國有企業經濟效率研究 論企業經濟行為的刑法規制 政府主導下國有企業合并行為的反壟斷申報法律規制 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國有企業經濟效益的因子分析與評價 論國有企業經濟管理的現狀及對策 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成果運用的幾點思考 探討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與效益審計的結合 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與績效審計結合的研究 關于國有企業經濟增加值(EVA)的考核策略分析 國有企業經濟管理中的績效評價機制構建 論加快國有企業經濟發展的內動力 淺議提高國有企業經濟效益的對策 關于提高國有企業經濟效益問題的探索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

Sun Chunxiang. NDRC: Railways Fares Will not Go Up, or Implementation of Government Pricing. http://.cn/txt/2013-03/23/content_28334970.htm.

Legal Regulation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Economic Behaviors:

A Case Study of China Railway Corporation

Zeng Zhimin

[Abstract]This paper takes Chinese Railway Company as an example, exploring the properties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and the problems of their legal regulation of economic behaviors, and believes that state-owned enterprises naturally have the dual characters of nation and market, and their economic behaviors inevitably show different character, therefore should be regulated by laws of different character. This paper argues that state-owned enterprises must be clearly divided upon its national and market characters and its corresponding business areas: for the business areas of national character, the country must create a sophisticated and thoughtful public law, especially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 systems to ensure socially fair and just resource allocation; while the business areas of market character should be incorporated into the regulation system of economic public law and accept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system specifications to ensure fair market competition. Fundamentally, this legal arrangement is intended to prevent the loss of state assets, and worst situations such as political interest groups kidnapping national interests to a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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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風險是企業財務活動受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使企業財務收益與預期收益發生偏離而蒙受損失的機會和可能。企業財務活動的組織和管理過程中的某一方面或某個環節出問題,都可能促使這種風險轉變為損失,導致企業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降低。企業財務劃分為出資者財務和經營者財務,與之相對應,企業的財務風險也劃分為出資者財務風險和經營者財務風險。出資者財務包括及時籌集資金、合理安排資本投向、確定收益分配策略等,其目標是實現資本最大限度的增值。與出資者財務目標相對應,出資者財務風險就是企業出資者面臨的資本投資風險、資本減值風險和資本經營財務風險。出資者財務風險是企業最基本的財務風險,且是一種靜態風險。在兩權分離條件下,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交由經營者決策和執行,出資者對企業風險的管理主要通過一系列監督機制來實現。因此,出資者重視的是企業經營的結果而非過程,所以,出資者所面臨的風險是一種靜態風險。另外,出資者財務風險也是一種制度性財務風險。所謂制度性財務風險是指由制度引發、受制度影響的風險。由于出資者對企業日常經營的參與程度低,其對企業的管理主要通過一些制度性手段來實現。

出資者財務風險主要包括資本投資風險、資本減值風險和資本經營財務風險。(1)資本投資風險。出資者對外投資形成了出資者與經營者的資本關系,這種資本關系也是財務關系——投資與接受投資的關系。出資者對外投資所面臨的風險主要是被投資企業經營、財務狀況等變化引起對外投資收益出現不確定性變動的風險,即資本投資風險。(2)資本減值風險。出資者投入資本后就要求實現資本的保值增值。從廣義上看,資本保全價值包括原始資本價值和無風險收益,資本增值價值包括資本有形增值和資本無形增值等。從狹義上看,如果一個會計期間,期末所有者權益比期初所有者權益減少了,則出資者遭受了資本減值。因此,資本減值風險是出資者所投入資本同被投資企業經營不善等原因而導致起可能遭受損失的風險。(3)資本經營財務風險。出資者為尋求更大的資本回報、避免資本風險,需要調整資本結構,包括把資本從被投資企業轉移出去,或者通過兼并、收購、聯合等方式吸收其他資本。這些資本轉移活動就是資本經營活動。在資本經營活動中,由于受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財務收益與預期收益相偏離,由此造成損失的可能性就是資本經營財務風險。

二、出資人財務風險的防范與控制對策

(一)構建出資人財務監督體系,防范財務風險。財務監督是出資人監督管理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企業要通過進行清產核資、推行《企業會計制度》等基礎性工作,逐步建立和規范企業財務報告、財務預決算管理、減值準備財務核銷、中介機構財務審計監督、已核銷不良資產管理、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出資人財務監督體系。

首先,以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為總攬,提高財務決算編審質量,規范會計信息披露,真實全面地反映企業資產財務狀況及現金流量情況。財務決算是企業年度經營成果的綜合體現,是出資人財務監督的核心工作之一。企業決算管理不僅要真實、準確、客觀地反映經營業績和經營成果,也要為國有資本保值增值計算與結果確認、績效評價、業績考核、收入分配、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評價等各項監管工作提供評判依據。提高財務決算編審質量,規范會計信息披露,要以年度財務決算審計為重點,通過年度財務決算管理,披露和揭示企業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等非會計信息。同時依據《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報告辦法》(國務院國資委第4號),認真編制國有資產統計報表,通過國有資產統計工作,為調整國有經濟布局、掌握國有資產分布和營運狀況、推動國有企業改革與重組和促進國有資本保值增值、防范和化解財務風險。

其次,以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為主旋律,重點關注和評價決策失誤、管理不善及舞弊造成的國有資產流失。出資人經濟責任審計是國務院賦予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一項重要職責,是通過對被出資企業負責人任職期間所負責的財政財務收支及相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審計,借以評價企業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履行經濟職責和廉潔勤政的狀況,為組織人事部門考核任用企業負責人提供重要依據,是一種較高層次的經濟監督手段。為適應出資人國有資產監管工作需要,加強企業負責人的經濟責任監督,客觀評價其任職期間的經營業績和經濟責任,保證國有資產安全和國有資本保值增值,國務院國資委先后出臺了《中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資委令第7號)、《中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實施細則》(國資發評價[2006]6號)規范經濟責任審計,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質量。出資人所關注的已經不應局限于常規財務審計的內容和范圍,應該以管資產、管決策、管重要財務事項和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為審計的主要內容。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是國有企業審計的主旋律,其中評價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履行情況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把企業經營者決策失誤、管理不善以及舞弊造成的國有資產損失作為審計的重點內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和中辦、國辦的《兩個暫行規定》及國務院國資委7號令的要求,充分發揮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和審計等各部門聯席會議作用,尤其注意組織部門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權限劃分,及審計機關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經濟責任審計事權管轄劃分,規范下達項目審計計劃。

再次,以推行全面財務預算為龍頭,實施出資人財務預算核準制度。財務預算管理是為了確保企業戰略規劃目標實現而采取的一種財務控制方法和監督活動,是控制企業成本費用開支、監督企業利潤分配的有效手段,是確定經營業績考核目標和實施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重要工作基礎。從出資人財務管理看,財務決算是事后監督,財務預算才能起到事前控制、事中約束的作用。從國資監管角度看,事前控制、事中約束遠比事后監督更重要、更直接。為此,國資監管機構要完善財務預算報表體系,細化財務預算目標,規范編制內容和要求,并與月度財務快報結合起來。通過實施企業財務預算核準制度,逐步研究建立財務預算審核、分析、批復和監控工作規范,及時跟蹤風險監測和有效控制企業經營成果、成本費用、重大資本支出及企業戰略規劃目標等的完成情況,推動企業提高財務管理工作水平,防范和化解財務風險。

第四,健全重大財務事項報備、核準及審批制度,規范企業財務行為,防范財務風險。對重大財務事項進行監督管理,是出資人財務監督的一個重要方面。一是要對企業財務決算范圍、聘請財務審計中介機構、重大資產損失等事項實行備案管理;二是要對企業在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的披露事項進行備案管理;三是切實關注企業應收款項管理,防止企業隨意調節業務收入及利潤;四是進一步規范委托理財、期貨等高風險投資,實行備案管理;五是要規范企業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凡消化以前年度掛賬、潛虧以及跨期收益轉回等特定會計核算行為要核準審批;六是發生企業對外擔保、大額資產抵押、質押等重大財務事項,實行備案管理;七是企業執行新的會計準則后,對八項資產減值準備事項進行監管;八是規范企業重大財務事項協調和監督,幫助和服務企業協調重大財稅政策,協助債務重組、資產重整,處理債權債務等,逐步建立企業重大財務事項監管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九是以企業清產核資資金核實為起點,建立健全企業資產損失責任界定及追究制度。

(二)以企業戰略規劃為發展目標,突出主業,縮短投資管理鏈條,防范財務風險。從整體看,國有企業管理層次過多是一個較為普遍的問題,致使一些企業機構臃腫,監督管理失控,決策效率低下,管理成本增加,影響競爭力的提高,甚至成為財務風險產生的重要原因。清理整合所屬企業,減少企業管理層次,調整內部組織結構,是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系、確保出資人職責層層到位的重要措施。一是要有利于發揮企業的整體優勢,推動企業按照市場導向的要求,集中優勢資源和優良資產,做強做大主業,消除或避免不必要的內部競爭,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和核心競爭力;二是要有利于加強內部監管、提高決策效率、降低管理成本、規避財務風險,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現代產權制度的要求的,構建適合本企業發展戰略和業務結構要求、職能定位明確、運作高效的內部組織結構。三是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法規,確保整合工作規范有序進行。其中涉及企業資本金變動、資產處置或歸屬調整、債權債務轉移等的問題,要依法征得有關利益方同意,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審批程序,避免逃廢債務,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三)實行對企業負責人年度及任期經營業績考核,防止內部人控制。現代企業,最為突出的矛盾是“利益不一致”和“信息不對稱”。現代企業的兩權分離,經營者有可能存在“隱藏行動道德風險”和“隱藏信息道德風險”的問題,出資人希望通過經營獲利使資產增值,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但是卻不能直接進行管理和經營,只能通過會計信息“間接”控制;而經營者“直接”控制企業經營的過程和會計信息的生成及報告方式,希望由此解脫受托經濟責任并獲得期望報酬。因此決定了在雙元控制主體構架下的企業內部控制其首要的也是基本的目標應該是協調出資人和經營者的利益及矛盾,通過切實有效的協調,找到出資人和經營者共處的均衡點和平衡點。“約束+激勵”是引導經營者行為的主要方法,是實現現代企業雙元控制主體“協調”內部控制目標的有效辦法。出資人應規范建立并完善經營業績考核體系。應建立以資本增值為核心,包括財務效益狀況、資本運營狀況、償債能力狀況、發展能力狀況等的企業績效評價體系,全面評價企業的經營能力和經營者的業績,明確獎懲標準與經營業績掛鉤,以激勵經營者維護出資者的利益,實現資本的保值增值。

(四)加強企業內部控制,防范財務風險。解決國有企業問題需要深入觸動微觀機制的本質即企業的控制問題。產權及其組織結構并不是現代企業最本質的東西,最本質的是企業內部的控制文化和控制機制。在這方面發達國家已經研究和創造出了一套比較完整的理論和方法,出資人的職責就是幫助和指導企業運用先進的內部控制理論和方法,強化內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第一,財務會計部門是化解財務風險的重要防線。財務業務的每一項收付和債權債務的發生都會在賬面上反映出來,這本身就是一種監督,會計人員應在會計核算中保證這種反映的真實、準確和完整。財會部門不僅要能把業務存在的大量問題盡力查找出來,而且要從管理會計的角度,在更深層次和更大范圍內發現問題,研究對策,預測風險,并提供信息。

第二,內部審計部門對內部控制的再監督及風險防范負有極其重要的責任。內部審計的“再監督”應是最后一道防線。為了強化內部審計部門的監督職能,國有企業應當在董事會下成立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能督導企業審計職能有效運行,保證財務會計信息的質量,是為董事會實現經營目標服務的,代表董事會監督財務報告過程和內部控制,以保證財務報告的可信性和公司各項活動的合規性,是一種內部控制。審計人員的任務就是要以先進有效的內部控制檢評方法,有計劃和有重點地對內部控制制度及其執行情況進行再監督,并提出改進內部控制的建設性意見,促進內部控制改進和完善。

第三,大力提倡和營造一種“控制文化”。內部控制制度作為一種先進企業文化已經被實踐所證明,得控則強,失控則弱,無控則亂,不控則敗,有效的內部控制系統的實質性內容就是建立強有力的控制文化。一方面要求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負責建立一種控制文化,向各級人員強調和說明內部控制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企業中的所有員工都需要理解自己在內部控制程序中的作用,并在程序中充分發揮各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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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是由各級審計部門對負有經濟責任的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個人履行領導、管理經濟活動職責,遵守財經紀律和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監督、評價的行為。區別于其它審計“就事論(評價)事”原則,經濟責任審計是“就事論(評價)人”,即審計結果“人格化”。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如何恰當地作出審計評價,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和難點。因此,對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不僅僅要作出定性評價,而且還要作出定量評價,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綜合審計評價分出等級,將評價結果反映為“優秀”、“稱職”或“不稱職”。作出客觀、公正的審計評價,關鍵是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

二、現有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的弊端及改進思路

目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缺乏具體的評價指標體系。黨政、國有企業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普遍運用的指標量化計分法,將審計結果以直觀地分數形式呈現,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審計評價的主觀性問題。但是指標量化計分法還存在諸多弊端:一是指標量化計分法使用難度較大,指標設置、權重分配、打分原則一般比較復雜;二是指標體系建立難度較大,若指標數量不能涵蓋經濟活動的整個環節和各個領域,就會造成審計評價不完整;若各指標設置不能充分考慮各行業、各單位經濟活動的特色,就會造成審計評價不實用;三是指標權重分配比較困難,對不同的指標分配不同權重,沒有客觀的標準,不可避免主觀性和隨意性;四是指標打分對審計人員堅守獨立、公正的職業操守要求比較高。

鑒于現在審計評價體系的缺陷,本文構建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的思路是:借鑒限制理論將審計評價體系予以改進,使審計評價體系更具權威性和可操作性,同時在評價標準確定上充分運用調查法,逐項依次評價得出審計評價等次,克服標準固定缺乏科學性、評價含糊缺乏操作性等弊端,使評價結果更加客觀公正,最大限度地降低和防范審計風險。

三、限制理論在審計評價中的應用

限制理論(Theory of Constraints,TOC)是由以色列學者伊利雅胡·高德拉特所發展出來的一種管理哲學,主張一個復雜的系統隱含著簡單化。即使在任何時間,一個復雜的系統可能是由成千上萬的因素所組成。但是只有非常少的變量,稱為限制,它會限制(或阻礙)此系統達到更高的目標。限制理論是一種“過失”決定論,給我們的啟示是:對“人格”的評價可以采取對影響“人格”的重要因素進行分別評價的方法,根據對重要因素的評價等次推導對“人格”的評價結果,使“功勞”不能夠掩蓋“過失”,形成客觀、公正的評價結果。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中,限制和制約審計評價結果的指標只有可數的若干個,對各個指標進行評價,就能得出評價最終結果。構建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就是從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職責的過失入手,對照指標評價標準,逐一對指標體系的各項指標進行評價,有一個指標評價為“不稱職”,則綜合評價為“不稱職”;評價均無“不稱職”,有一個指標評價為“稱職”的,則綜合評價為“稱職”;評價均達到“優秀”的標準,綜合評價為“優秀”。

基于限制理論構建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結構簡單,便于操作,有利于各級領導干部的理解和支持;具體指標的選取重點突出、具有針對性,有利于審計人員作出明確、客觀、公正的審計評價;由于不用分配權重和打分,僅在指標評價標準設定環節進行等次分配,有利于審計人員避免經驗和專業判斷不足,造成評價結果主觀的問題。

四、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構建

(一)評價指標體系構建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應該是動態的、可擴充的,體現在根據不同審計對象選取不同定量指標,同定性指標組成被審計對象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也可以根據被審計對象職權特性設置其它指標,從而保證審計評價結果的科學性、真實性。

1.違紀違規定性評價指標。對任職期間廉潔自律情況進行評價,一般對存在嚴重違反財經法紀情形的直接評價為“不稱職”。

2.目標任務完成率。對上級下達的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圍繞重點開展工作、取得事業成果情況進行評價。計算公式:目標任務完成率=年度目標完成金額/年初目標任務金額。

3.經費監管到位率。對執行法規、制度和標準,健全內部控制,資金監督管理情況進行評價。計算公式:經費監管到位率=1-查出經費監管不到位金額合計/審計期間收入支出總金額。

4.經費保障率。對經費保障情況進行評價。計算公式:基本經費保障率=經費撥款金額/按保障標準計算的撥款金額。

5.基層經費投入率。對基層經費投向投量情況進行評價。計算公式:基層經費投入率=任內基層工作經費金額/任期內各項經費收入總額。

6.負債建設率。對大項工程建設管理情況進行評價。計算公式:負債建設率=資金缺口金額/項目批準投資總額。

7.裝備達標率。對車輛裝備、信息化建設配備情況進行評價。計算公式:裝備達標率=裝備實有配備金額/上級下達的裝備配備金額。

8.經費超支率。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評價。可針對“三公”經費預算執行情況,設置公務接待費開支率、公務用車與運行維護經費超支率、因公出國(境)經費超支率進行重點審查。計算公式:經費超支率=年度超預算金額/年度預算總額。

9.家底積累率。對強化管理、厲行節約,促進家底適當積累情況進行評價。計算公式:家底積累率=任期家底經費凈增加額/接任時家底經費額。

(二)評價指標標準的制定

制定評價指標標準是應用限制論進行審計評價的一項基礎工作,指標標準的制定要綜合考慮法律法規對經濟指標的具體要求和不同行業、不同地區對經濟指標的不同要求??紤]行業、地區對評價差異性的影響,制定指標標準的具體措施是充分運用調查法,以特定區域的全部單位為樣本,統計測算出經濟指標的一般水平,作為對被審計領導干部經濟執行情況的最低標準要求,即“稱職”標準的評價起點。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一個重要的職能是為各級黨委運用審計結果合理選人用人提供決策范圍,同時達到促進各級領導干部廉潔勤政的目的,具體比例設定,可以運用國際公認的二八定律(帕累托定律)法則,將統計樣本按從“優”到“差”排列后,按2:8和8:2劃分,前20%左右的為“優秀”、后20%左右的為“不稱職”,比例可以根據不同指標和經濟管理對指標的不同要求以及考慮實際可操作性進行調整。(作者單位:重慶市公安消防總隊審計處)

參考文獻:

[1]張英福,馬麗瑩.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通用指標體系的構建.會計之友,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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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戰略性改組和結構性重組是當前我國經濟轉型期所有制結構調整和改革的重要舉措,國有企業改革過程中出現的經濟秩序混亂的客觀實際要求加強企業審計,要求從體制上、機制上加強監督,確保國有資產及其權益不受侵犯。審計中要結合企業改制、資產評估、產權界定、重組分立、兼并破產等時代特點,切實做好審計和審計調查,以此來審慎調整各方經濟利益關系,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產權轉讓和企業重組是國有企業審計的重點。國內外的歷史經驗證明,產權轉讓和企業重組是國有資產流失的主要渠道,在這個環節中國有企業之間的重組,往往通過隱匿資產或夸大債務的方式流失國有資產:國有企業與非國有企業之間的產權轉讓,則通過低估國有資產或高估非國有資產的方式流失國有資產;同時國有資產經營能力下降導致的企業破產也是國有資產流失的重要方式。但由于產權轉讓和企業重組對國有資產的認定具有終結性,這個過程流失的國有資產很難在以后追回,因此,我們審計機關應該從獨立第三者的角度加大監督力度。在產權轉讓和企業重組過程中,應當關注企業資產和負債的真實性,關注資產評估機構選擇和評估程序的合規合法性。

二、圍繞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開展審計和調查,促使國有企業盡快走向市場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雖然呼聲很大,要求很嚴,但實際效果并不理想。資產虛置及內部人控制等問題仍未真正解決,國有企業向現代企業制度邁進仍有很長的路要走。要促使企業盡快建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增強市場競爭活力,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促進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優化,提高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和影響力,也必然成為企業審計和審計調查的一個重要方面。要把促進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作為審計內容完成。實踐證明,以股份制為代表的現代企業制度是市場經濟條件的內在要求,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之間形成合理的權力配置,有利于形成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有利于提高國有企業的國際形象,符合國際慣例,所以我們國家審計機關要把推進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作為企業審計的關鍵。

三、圍繞政府宏觀調控政策,把服務宗旨貫穿于審計始終

新形勢下為了拓寬企業審計的思路,豐富審計內涵,就需牢固樹立“監督是手段、服務是目的”的觀念,強化“大服務”的意識。一方面要在查處和糾正企業違紀違規問題、增強其依法經營、依法理財自覺性的同時,圍繞影響企業經濟效益的內在因素,分析、查找經營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共同制定整改措施,為企業自身的改革和發展服務;同時還要善于發現、總結和推廣企業改革和管理方面的經驗,調查和糾正影響企業發展的外部環境障礙,為指導面上的工作服務。另一方面要圍繞政府中心工作,抓好重點、熱點、焦點問題的審計和調查,抓好直接體現財政政策、貨幣政策、政策調控等宏觀政策作用結果的重點國有企業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總結、報告審計和調查中存在的普遍性、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從體制、機制和制度上查找漏洞,分析原因,提出高層次的建議,為新形勢下政府制定產業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進一步整頓、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服務。

四、圍繞企業體制轉換,積極推廣現代審計技術和方法

新形勢下,以股份公司為重要組織形式的現代企業將成為主流,以母子公司體制為主與眾多企事業單位共同組成的經濟聯合體即企業集團,是現代市場經濟的重要企業組織形式,具有多單位、多法人、經營多個產品系列、在不同的地區經營等特點。企業組織形式和經濟活動的迅速發展和更加復雜化趨勢與審計資源相對不足的矛盾將更加突出,審計風險很大,審計成本將會無限增大,嚴重影響審計效率。因此,一是必須合理確定審計范圍和重點,一般只審計其中的核心部分,重大問題對其他成員企業進行適當延伸,審計報告只對審計過的部分和內容發表意見,從而降低審計風險。二是客觀上要求我們更多地采用測評內部控制基礎上的抽樣審計、運用分析性復核技術等現代審計方法,盡量減少繁雜的賬證檢查。具體可按照銷售業務、采購業務、存貨業務、貨幣資金業務、工薪人事業務、投資業務、固定資產業務和籌資業務等經濟業務循環,分別進行內部控制測試和評價,根據專業判斷分別采用不同的抽樣技術。分別進行分析性復核,找出與正常指標或規律之間的差異,根據分析性復核所提供的線索來進一步確定審計重點,以便通過其他方式取得更直接的證據,從而降低審計成本。三是隨著經濟活動電子化、數字化、網絡化的普及,特別是電子商務的興起,傳統的手工審計面臨嚴峻挑戰,改進審計技術方法充分利用現代信息和網絡技術也是企業審計技術方法改變的必然。四是積極研究聘請社會中介機構審計人員,參與國有企業審計。注冊會計師對會計信息真實性、資產的鑒定等業務審計比較熟悉,比如合并會計報表、資產評估以及產品成本核算等業務熟悉,把握審計質量較好。把注冊會計師審計與國家審計結合起來,可以更好的發揮審計作用,保證審計質量。同時還可以解決國家審計力量不足問題,一舉兩得,何樂不為?而且審計署也是這么做的,我們可以參考學習。

五、圍繞我省國企實際情況,堅持系統性和針對性審計原則

根據我省國有企業現狀,認真研究整理企業的性質、結構以及經營發展情況,按行業重點排查,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審計。可以集中審計資源,組織市縣審計人員,統一部署安排,統一方案要求,像湖北審計廳那樣,一個中心,兩條通道、一個平臺、三個依托,集中力量打總體戰。對我省石油、煤炭、有色和機械等集團公司和重點行業進行審計,通過對一定比例資金量審計,摸清行業基本情況,揭示企業在財務管理、經營發展中存在的重大的違紀違規問題和制約發展的瓶頸,為政府在制定企業發展戰略方面提供可靠的依據和有效的建議。重點對我省石油、煤炭行業資源能力,持續發展前景進行審計調查。改變過去單個企業審計,零敲碎打,浪費資源,質量不高,系統性針對性不強的做法。同時可以緩解審計力量和審計任務的矛盾,保證審計質量,體現審計成果,更好地為政府宏觀決策服務。

六、圍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開展對我省污染嚴重.對節能減排影響較大的企業.在“十一五”期間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節能減排目標任務進行審計調查

通過對我省煤炭、石油、電力和冶煉企業審計調查,了解企業節能減排目標的執行落實情況,是否達標?指出存在問題,并分析原因,幫助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節能減排目標。加強科學性,真實性,促進企業節能減排達標,幫助政府節能減排任務的完成,促進我省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七、把財務收支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和績效審計有機結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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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企業是一個新興的產業形式,應該履行受托責任。在民營企業集團內,集團公司并不對各控股參股公司直接進行經營管理,也存在所有權和經營管理權的分離。因此,也存在經營管理者對所有者、下級經營管理者對上級經營管理者的多重受托經濟責任。民營企業內部審計正是在這種受托經濟責任下基于經濟監督的需要而產生的。民營企業內部審計是由企業內設立的專職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按照法規和單位內部的有關規定,對單位內部財務收支、經營管理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等進行審查,評價經濟責任,以促使其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具有相對獨立性的經濟監督活動。

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具有以下特點:

(1)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具有一定的復雜性。民營企業規模大小不一,有的已成為集團公司,有的還是小型企業;民營企業的生產性質多樣化,有的是高的IT行業,有的只是生產低值產品的企業。在實施內部審計方面,沒有統一的格式。

(2)對于民營企業集團來說,審計企業集團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的一致性、協調性,是企業集團內部審計的一個極為重要的方面。企業集團各成員聯合的目的在于充分發揮整體協作、分工的優勢,實現整體效益最大化。為此,企業集團在投資政策、人事安排、核算、財務管理、生產經營、內部控制和發展戰略規劃等方面都相對集中,以使集團各單位協調一致,順利實現既定目標。民營企業集團內部審計對此應予以充分關注。

(3)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具有服務內向性和相對獨立性。內部審計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加強企業內部的經濟管理和控制,鞏固內部經濟聯系,提高經濟效益。執行內部審計的審計機構也是作為民營企業的一個職能部門,不受外部因素的干擾。同時,審計機構與企業的其他職能部門相互獨立,以保證內部審計客觀、公正、可信。

(4)民營企業內部審計范圍的廣泛性。民營企業內部審計既包括傳統的內部財務審計,又包括的經濟效益審計;既可進行事后審計,又可進行事前審計;其審計工作既可是防護性的,又可是建設性的。總之,基于企業內部經濟監督和經營管理的需要,內部審計可延伸至企業所能控制和的所有方面。

(5)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具有針對性和及時性。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是企業內的一個部門,可以針對企業內隨時出現的情況和進行審計,及時了解情況,問題,找到解決問題的途徑和,從而促使企業加強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實現企業整體目標。

二、民營企業內部審計的主要

民營企業作為我國現代企業組織的一種形式,已逐漸成為市場經濟的重要經濟組成部分,規范它們的經營行為顯得尤其重要。民營企業內部審計應根據自身的特點,利用自身的優勢,根據企業的需要,適時確定其審計的內容,以便為企業管理當局提供有效的服務。

1、經營審計

經營審計是現代內部審計的一個新領域,它是以被審計單位業務經營活動為具體的審計對象,評價生產力的各要素的利用程度,以挖掘潛力,提高經濟效益的一種審計,是構成經濟效益審計的一個重要方面。

20世紀90年代以來,上對企業的環境保護、產品質量保證等提出了強烈的要求,推動了以環保標準和質量論證體系標準為主要內容的社會效益審計的實施。經營審計的發展深化了內部審計的內容。

2、管理審計

管理審計是以改善企業的管理素質和提高管理水平為目的,審查被審計單位在計劃、組織、領導控制、決策等管理職能上的表現,促進被審計單位提高管理水平,促使生產力要素的更好配合,以提高經濟效益的審計。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和方法,大體可分為兩大途徑:一是向生產力各要素要效益,二是向管理要效益。當代審計的目標不再是局限于查錯防弊和為社會提供公證,而是向管理領域有所深入和發展,這也是管理審計的目標,它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從檢查和評價的角度來熟悉和掌握一般管理職能和管理原則,一旦確定有問題,應該從管理的高度而不是從具體業務處理的低層次來提出改進管理過程的建議和措施,從根本上清除因管理缺陷而導致一系列的類似的具體問題,達到治標、治本的目的。

3、責任審計

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內部審計人員對承擔經濟責任的責任人,對其履行責任期間的經營業績進行評價的一種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在西方中是一項重要的內部審計。它主要圍繞企業設置的成本、費用中心、收入中心、利潤中心、投資中心,評價各責任人在一定時期的各項經營業績。在我國,最早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是國有企業,對承包經營者、廠長、經理等在任職期限內的經濟活動成果,企業資產的保值增值狀況,企業對國家經濟政策和財經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隨著企業制度的建立和不斷完善,經濟責任審計不僅可在國有企業推行,還可在民營企業推行。

4、經濟合同審計

經濟合同審計是指對經濟合同的簽訂和執行的合規性、效益性及風險性進行檢查和評價的一種審計,其目的是為了保證合同條款的合規和合同的有效執行。經濟合同審計是事前審計的一個重要內容,內部審計人員通過對合同的審查對合同的內容、可行性進行全面評價,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具體在審計時應注意:審查和評價經濟合同的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規;合同條款是否完整和正確;參與簽訂合同的當事人有無簽約資格;合同對方有無履行誠意和經濟擔保;合同的履行是否正常;違約責任的處理是否符合規定等等。

5、績效評價

績效評價是績效審計的一個重要環節,它涉及審查和評價經濟活動的效率性、效果性和經濟性。效率性(Efficiency)指用一定的資源是否取得更大成果,或使用較少的資源是否達到一定的成果;效果性(Effectiveness)指是否實現預定目標和達到預期效果;經濟性(Economy)指投入的各項經濟資源的利用是否節約,是否合理??冃гu價是企業內部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建立一套現代企業的績效評價體系,通過對企業經濟效益的評價,經濟效益高低的原因,指出其薄弱環節,提出改進措施和奮斗的方向,對企業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這也是企業內部審計的一項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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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國資監管; 績效評價; 應用

開展企業績效評價是國際上一些國家加強國有企業管理的普遍做法,只是方法不盡相同。在我國,改革開放以后與經濟管理體制相適應的國有企業績效評價體系也逐漸得到了發展、完善,但在評價結果的應用中卻沒有得到充分的發揮。如何拓展績效評價的應用、更加有效地發揮其作用,值得探討。

一、國資監管的歷史沿革

1978年12月召開的黨的是我國歷史上的一個轉折點,這次會議做出了把工作重點轉移到我國現代化建設的戰略決策,決定進行經濟管理體制改革,相應地,企業績效評價體系開始出臺。財政部于1995年制定了《財政部企業經濟效益評價指標體系》。1999年財政部、國家經貿委、人事部和國家計委聯合了《國有資本金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及《國有資本金績效評價操作細則》。經過三年多的評價試點和試行,財政部、國家經貿委、中央企業工委、勞動保障部和國家計委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國有資本金績效評價操作細則》進行了修訂,并于2002年重新頒布了《國有資本金績效評價操作細則(修訂)》。2003年國資委成立時,國務院在“三定規定”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中明確規定,要建立企業績效評價體系,開展所出資企業綜合評價工作。經過三年的實踐,國有資產監管體系框架已初步建立,各項基礎管理制度日益完善。但是對國有企業包括中央企業經營行為的引導力度依然不夠,一些企業只重視當期利潤目標,忽視持續發展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的培養,短期行為比較嚴重。為了發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大企業集團,引導國有企業尤其是中央企業健康發展,需要一套全面評判企業盈利能力和資產運營質量,診斷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引導企業正確經營的綜合績效評價體系?;谶@樣的背景,國務院國資委研究制定了《中央企業綜合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并于2006年4月7日以國資委令第14號頒布,又一新的國有資產管理監督手段呈現在大家面前。

《中央企業綜合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是根據出資人監管工作需要制定的,所規定的企業綜合績效評價體系具有綜合評判、分析診斷和行為引導三大功能,充分體現了全面性、綜合性與客觀公正性的特點:一是以投入產出分析為核心,分析出資人資本的回報水平和盈利質量,這是出資人資本屬性的內在規定。二是多角度綜合評價,其中:財務績效的評價包括了企業盈利能力、資產質量、債務風險和經營增長四個方面,以綜合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對管理績效的評價包括了企業戰略執行能力、經營決策水平、風險控制能力等八個方面,以全面反映企業的管理水平。三是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評價體系將企業經營績效分為財務績效和管理績效兩個方面,分別設置定量財務指標和定性評議指標予以反映,以克服單純定量評價的不足。四是運用行業標準進行評價,包括國內標準和國際標準,這一方面可以增強評價結果的客觀公正性;另一方面有利于引導企業開展對標活動,尋找自身差距,并向國內、國際先進標準看齊。

二、當前企業綜合績效評價的應用情況

目前,企業綜合績效評價主要應用在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和企業財務監督工作方面。過去的經濟責任審計在評判企業經營者任期經營業績方面缺乏有效的手段,而將企業綜合績效評價運用到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可以為綜合評判經營者的任期經營業績提供基礎,從而有利于形成客觀、公正的審計結論。因此,企業綜合績效評價是企業負責人管理的一個重要工具。在財務監督工作中應用綜合績效評價手段,主要是根據企業經審計的財務決算報表實施年度績效評價,以進一步檢驗企業的經營成果,診斷企業經營管理存在的問題,揭示經營風險,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引導企業健康發展。

三、財務監管手段與綜合績效評價的結合

為了推動企業“規范、科學、穩健、高效”的發展,國資委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監管手段,完善了出資人監管工作體系,有財務預算、財務快報、財務決算、財務審計、績效評價、業績考核等等。但在這個內在聯系非常密切的過程中,卻缺少一個強有力的工具去貫穿整個過程,使之無法相互銜接、無法形成合力、無法發揮更好的作用。如何完善事前引導、事中控制、事后監督(財務預算、財務動態監測、財務決算)的財務管理體系,目前來看,憑借績效評價所獨有的特點,采用績效評價無疑是最好的手段。

對財務預算進行績效評價,可以從企業盈利能力、資產質量、債務風險和經營增長四個方面進行分析,客觀、公正地指出存在的問題,反饋意見,以便企業進行調整和控制。同時,計算績效改進度,若大于1說明企業財務預算基本合理;若小于1說明企業預算過于保守,從而進一步驗證預算的科學性。需要說明的是,我們需要下定決心建立一套科學的預計標準值與之配套,從目前預測能力看是沒有問題的,主要是解決觀念的問題。

在財務動態監測中引入績效評價,是指對企業季度報表進行評價,將得出的結果與財務預算評價結果進行對比,如果結果相近則說明企業運行較為正常;如果結果偏離較大則要根據企業所處的行業特性進行分析,根據分析結果一方面警示企業采取相應措施;另一方面可以作為預算調整的依據。

對財務決算進行績效評價除前述的作用外,還可以綜合評判企業財務預算的科學性和預算執行的有效性,更為主要的是可為業績考核提供有力的保障。業績考核是出資人對經營者所下達的最低完成指標,但在過程中往往出現企業根據業績考核目標倒擠財務預算的現象,使財務預算無法發揮應有的作用;根據業績考核目標進行報表粉飾,使財務決算失真。利用績效評價評判企業經營成果,有利于企業從主觀上真實反映經營成果。

隨著經濟市場化、全球化步伐的加快,以及科學技術和網絡技術的飛速發展,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日益重要??冃гu價工具憑借其特點,其應用范圍將更為廣闊,不僅在財務監督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在經濟結構調整、收入分配、發展規劃、人事任免、投資評審等領域以及企業集團內部運用綜合績效評價手段實施子公司監管也將發揮重要的作用,需要逐步去完善。

【主要參考文獻】

[1] 孟建民.中國企業績效評價.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2.

篇8

一、《中央企業綜合績效評價實施細則》特點

根據《中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管理暫行辦法》(國資委令第7號),國資委于2006年《中央企業綜合績效評價實施細則》,并要求當年實施。該《實施細則》以國際或國內行業均值為基準,靜態與動態相結合,從企業盈利能力、資產管理能力、風險控制能力與發展能力四個方面,使用22個指標,定量地運用功能系數法和賦予指標不同權重評價企業財務績效;從企業內部治理、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人力資源與社會責任四個方面,通過八個定性指標,采用德菲爾方法評價企業負責人管理績效;在財務基礎審計與績效評價的基礎上進行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評價,通過對“事”的評價來達到對“人”的評價,認定企業負責人責任類型與工作成就,促進企業負責人勤勉盡責。

二、經營性出版行業的特殊性

至2010年底,新聞出版業中的經營性出版單位完成了全行業的改企轉制任務。轉制后的經營性出版單位成為市場競爭主體,市場適應能力顯著增強,跨介質、跨行業、跨地區、跨國界和跨所有制的并購重組取得實質性進展。[2]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格局正在形成。根據滬深兩市數據統計,自皖新傳媒登陸滬市到2012年3月15日,不到兩年時間已有25家出版單位上市或借殼上市,涵蓋傳統紙介質出版行業與戰略新型非紙介質出版行業,覆蓋了印刷復制與發行。經營性出版行業既具有其他行業的產業屬性(如逐利性),也具有文化屬性。經營性出版業的特殊性導致了該行業績效評價的特殊性。經營性出版業的特殊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經營性出版單位作為市場經濟參與主體的同時,也是傳承優秀文化、創新文化、提高全民文化素質與國家“軟實力”的主體。

“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經營性出版單位,在積極參與市場競爭,實現《指導意見》與《行業規劃》目標時,也應當傳播社會主義先進的積極向上文化,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強化精品力作的生產,傳承和弘揚中華文明,積極參與新聞出版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文化需求,提高民族文化素質。不應為追求數量、利潤,而忽視質量建設與自身“文化屬性”,避免出現“養生門”事件。[3]

(二)經營性出版單位主業界定。

根據滬深兩市對上市公司行業劃分(CSRC),經營性出版單位屬于文化傳媒行業。但是,文化傳媒行業的經營主業存在巨大的差異。經營性出版單位既有可能是“編印發”一體化的集團公司,也有可能是集中于印刷復制或發行的專業化公司;既可能是以傳統紙介質為主業,也可能是以戰略新型非紙介質為主業;既可以是影視、動漫為主業,也可以是以圖書、期刊等文化產品印刷發行為主業。在“文化傳媒”這一主業界定下,經營性出版單位的經營形式與內容巨大差異,使得綜合績效評價的可比性與行業標準難以取得,這樣會導致績效評價缺乏橫向比較的基礎。

(三)電子化、數字化、網絡化等新型技術對經營性出版單位的發展至關重要。

經營性出版業是知識、技術與資本密集型產業。信息技術在印刷復制與發行中的廣泛應用與快速發展,使得傳統紙介質新聞出版業面臨嚴峻挑戰,部分傳統出版的市場規模不斷萎縮。根據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的數據統計,自2007年后,我國數字出版產值以每年50%左右的速度增長。特別是在2008年底,我國的數字出版產值已達530億元,首次超過傳統出版業。截至2011年底,我國已批準建立的國家動漫出版產業發展基地已超過10個,產業基地的孵化作用成效顯著。以“國家知識資源數據庫”、“國家數字復合出版系統”、“國家動漫振興工程”等國家重大工程帶動戰略正在加緊實施。[4]因此,隨著網絡和數字技術的推廣應用,出版業正以實力、規模、質量、效益決勝市場,形成我國經濟又一個新的增長點。如果經營性出版業不加大技術方面的投資,跟上新的技術要求和轉變增長方式,就只能被市場所淘汰。

(四)經營的條塊分割與區域化。

我國經營性出版業脫胎于計劃經濟中的新聞出版業。自2003年后,新聞出版業進行改企轉制后,各省市在各自行政區域內組建了經營性出版集團。這些出版集團以區域、系統為界,獨尊國有。從滬深兩市文化傳媒行業八家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與收入地域分布來看,這些出版集團股權高度集中在省級國資委上,沒有大型集團之間的交叉持股;在本省市的銷售收入占到總收入的60%以上。上述現象表明:我國現階段經營性出版業行政條塊分割、地方貿易保護仍舊存在。

三、經營性出版業的特殊性對綜合績效評價的影響

正是因為經營性出版業的特殊性,導致了《中央企業綜合績效評價實施細則》并不能完全適應于經營性出版業。由此,如果按照該細則設計的評價方案對經營性出版單位進行評價與認定,就可能形成“評價的可比性、評價的公正性與評價目的”三個問題。

(一)指標權重與功能系數沒有反映經營性出版業的文化屬性與社會責任。

企業綜合績效評價除了關注企業的盈利水平和經營環境、準確評判企業的經營成果外,還須關注貫徹執行企業所屬行業的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情況以及社會效益。經營性出版業在積極參與產業競爭時,還須履行社會責任,實現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并重,兩種效益不能偏廢。然而《實施細則》中對“社會責任”僅在“管理績效”類別中加以考量,屬于考核四級科目。這種設計對其他產業具有合理性,但是對文化產業就顯得不盡合理,難以反映出版業的文化使命。我國現實出版業是一種粗放型的發展,增量主要來源于出版品種的增加,而不是來源于再版,“無效出版”較為嚴重。進行績效評價是應該通過指標導引來促進企業與行業履行社會義務,實現兩種效益并重,因此,在經營性出版業綜合績效評價時,加大社會責任的權重以反映其文化屬性與社會責任。

(二)單一行業標準評價難以適應經營性出版業主業的多樣性與差異性。

經營性出版業經營范圍與方式差異性巨大,從而使得《實施細則》的“單一主業”、“多業經營”的評價方式難以適應經營性出版業。根據《實施細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與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以及結合滬深兩市行業分類(CSRC),經營性出版業不論其經營范圍與方式如何差異化,都屬于“文化傳媒”行業。然而,通過查閱滬深兩市文化傳媒上市公司2010年年報,這些同屬于“文化傳媒”行業的經營性出版公司,在資產規模、股本總額、股權分配方面存在實質性差異。例如:皖新傳媒主要從事圖書、報刊等傳統出版發行,而中視傳媒主要從事廣播電視,在進行兩者綜合績效評價時,此時就不具備橫向可比性。

四、改進經營性出版業綜合績效評價的建議

(一)加快信息化建設,實現經營性出版業全行業的信息共享。

《實施細則》中的功能系數調整法,是基于充分的行業信息使用國際或國內行業標準對相關指標進行調整,從而來認定企業負責人的責任。如果行業信息不存在或不充分,那么《實施細則》的實施就可能“巧婦難為無米之炊”。[5]由于經營性出版業改制時間短,經營范圍與方式存在巨大差異性,同時,行政分割與區域化經營,使得經營性出版業信息化建設相對落后。因此,新聞出版總署應該加快行業信息化建設,在行業內實現信息共享。

(二)調整相關指標與指標權重以適應經營性出版業綜合績效評價。

不同的行業具有不同的社會使命。經營性出版業除具有其他產業的共性外,也具有文化產業獨有的特性。經營性出版業綜合績效評價的指標設計與相應的指標權重應反映出版業的特征。

1.社會責任應作為第二級考核子目而不是作為第四級考核子目,擴大其占比。

經營性出版業的社會責任顯著地高于其他產業,“傳承優秀文化、布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高全民素質”和“質量導向”是行業的經營使命。因此,在進行經營性出版業綜合績效評價時,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并重,不能重經濟效益而輕社會效益。所以,在指標設計時,社會責任應作為第二級考核子目并擴大其占比。

2.新興技術與創新性技術投入考核。

綜合績效評價應反映與引領時代特征而不是對現實的事后反映。信息化、數值化、網絡化對經營性出版業影響深遠。新型戰略非紙介質出版發行發展迅猛、總產值超出傳統紙介質。因此,在進行經營性出版業績效考核時,應對新興技術與創新性技術投入予以鼓勵。

3.跨區域行業內整合考核。

評價不是目的而是實現目的的手段。根據《指導意見》與行業“十二五”規劃,在未來三至五年內,我國要實現“六七家資產超過百億、銷售超過百億的國內一流、國際知名的大型新聞出版企業,新聞出版業規模、結構、質量、效益和競爭力的優化和提升,從而更有力和有效地推動實現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目標。因此,在對經營性出版業進行績效評價時,要加大評價指標在行業發展中的導引作用,鼓勵出版企業做大做強。

注 釋:

[1]劉更新:《經濟責任審計運行機制的框架構建與特征分析》[J].《財會》2012年第1期

[2]《新聞出版業“十二五”規劃基本思路要舉》[J].《中國編輯》201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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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一、國有企業激勵與約束機制存在的問題

現行國企經理人的激勵約束機制存在著激勵約束的不對稱和激勵約束的雙重弱化缺陷,主要表現在:

(一)激勵方面。首先,現行體制對國有企業經理人激勵約束不到位,激勵手段單一,精神激勵過多,且內容方法比較陳舊,物質激勵不具誘惑力;其次,國有企業按勞分配的薪酬制度遠遠不能滿足國有企業經理人對物質報酬的要求,同時與私營、民營、外資企業的薪酬差距更大,根本無法調動國有企業經理人的工作積極性;第三,國有企業的“所有者”通常由當地政府指定,這往往導致企業“所有者缺位”,從而使國有企業的經理人缺乏應有的監督,不僅弱化了產權制約的功效,而且形成了從“全國人民―國資委―地方國資委―董事―經理”過長的鏈條,導致少數企業經理人、產生腐敗行為,出現所謂“59歲現象”。

(二)約束方面。首先,表現為約束不足。從對國有企業經理人的監督約束方面來看,雖然存在政府、企業中黨委會、職代會、監事會、法律等對國有企業經理人的多重監督,但缺少真正有效的制約機制:約束主體不到位、約束內容不清楚、約束辦法不得力、監督體制不規范、忽視對經理人的價值評估,企業普遍沒有獨立于經營的薪酬委員會,董事長往往同時兼任總經理,出現自己評估自己的怪現象;其次,表現為約束過度。雖然《公司法》等法規明確了企業自主經營的權力,同時政府持續不斷地對國有企業實施現代企業制度的改革,但由于隸屬關系的客觀存在,行政干預不可能徹底地消除。由于地方利益的關系直接實施部分控制,甚至會蔓延;有時通過視察、檢查等活動,間接實施控制和參與管理,使得國企經理人在做出經營決策時不得不考慮政府參與管理的意圖,以減少或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從而影響了企業的正常經營活動。客觀上確實引發了企業的非理,增加了國家的監督成本,造成了社會資源的浪費。

二、構建均衡的激勵與約束機制

隨著環境的變化,對國有企業經理人的激勵與約束機制應是一種動態的平衡,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國有企業也必然要建立一種激勵約束機制。從目前國有企業經理人的現狀分析,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構建均衡的激勵與約束機制:

(一)建立合適的報酬制度。經理人的報酬一般由工資(基本年薪)、績效年薪(效益工資)、職務消費、股票及股票期權、退休金等幾種形式組成,對經理人均有一定的激勵作用。每一種形式的報酬既有優點,又有缺點。工資雖然缺乏足夠的靈活性和高強度的刺激性,但它能提供穩定和可靠的收入來源;績效年薪就是除基本工資外,當其業績(主要是利潤指標)達到或超過一定水平給予的績效獎勵,對經理人有很強的激勵作用。盡管具有靈活性和刺激性的功能,但易誘發經理人的短期行為;職務消費可滿足經營者享受的特權,但卻受任期限制且易受約束;股票及股票期權最能反映企業經理人的真實業績,最具有刺激作用,但風險太大;退休金則有助于激勵經理人的長期行為。因此,經理人的報酬計劃設計應是所有不同報酬形式的最優組合。

1、實行年薪制與持股制相結合,在激勵中體現約束。年薪制使個人收益與企業經濟效益、所承擔的責任和風險直接掛鉤;持股制則使經理人關注公司長遠利益,加大自身努力程度,使經理人既有壓力又有動力,既有激勵又有約束,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企業經理人激勵、約束不足問題。

2、經理人年薪收入水平要與企業的規模和經濟效益掛鉤,實行以相對業績為基礎的年薪制。應考慮與我國現階段實際經濟水平相適應,拉開不同等級經理人之間的報酬差別。以崗位職務來確定年薪,年薪隨職務能升能降,使報酬能夠真實體現各等級經理人承擔的不同經營責任及風險。

3、建立長期激勵機制。為了使經理人克服短期行為,得到長期的激勵約束,國際上對人力資本的激勵往往實行經理股票期權。經理股票期權是現代企業中剩余索取權的一種制度安排,是指公司所有者向經理人提供的一種在一定期限內按照某一預先確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該公司股票的權利。它是國外公司常見并且較為成功的一種長期激勵措施,在較大程度上解決了企業人激勵與約束相容問題。首先,與年薪制偏向于照顧短期利益相比,股票期權具有長期報酬的特點。其次,可大大壓縮公司用于分配的現金,減輕公司現金流的壓力。第三,可以避免繳納過高的稅收。第四,改善治理結構、促進穩健經營。第五,激勵經理人,減少成本。目前,在美國前500強企業中,80%的企業實行了股票期權計劃。

(二)建立完善的經理人市場。與企業改革息息相關的市場是證券市場和經理人市場。其中,經理人市場的作用在于它可以促進人才流動,并客觀地評價經理人的人力資本價值。在經理人市場上,高水平的經理人將備受推崇,其人力資本價值急劇升值,其良好的口碑和聲譽為他現在及將來的職業生涯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這種“優勝劣汰”的自然競爭規律,對經理人形成了一種強大的壓力和動力,迫使他們努力工作,搞好企業的經營管理。因此,培育經理人,應建立完善的經理人市場,形成一種公正的、競爭性經理人篩選淘汰機制,并保證將最有能力的經理人發展成為企業經理人。建立國有企業經理人選拔任用的新機制,將組織考核推薦和引入市場機制、公開招聘結合起來,將黨管干部原則和董事會依法選擇經理人以及經營管理者依法行使的用人權結合起來,并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促使經理人隊伍迅速形成和健康成長。

(三)建立更為科學、合理的經營性考核指標體系。對企業經理人業績進行科學考核與評價是經理人報酬與其業績掛鉤的前提。我們應在傳統的以股價和凈收益作為業績衡量標準的基礎上,使用現在國際上通行的KPI法、綜合平衡計分法或EVA法,來確定國有企業經營者的考核指標體系。因為這兩類指標的最大優點在于能夠消除短期財務指標的缺陷,并將國有企業的戰略性經營與戰術性管理有機地結合起來。它比運用傳統的財務指標考核經營者更為科學、合理。

(四)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按《公司法》規定,公司內部治理結構實行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三權分立,形成職責明確、互相制衡的公司治理結構。作為國有企業,若經理人實行市場選聘的,則要減少或避免交叉任職,以利于獨立行使權力,承擔責任。在公司章程的設置中要詳盡規定董事會的決策權、監事會的監督權和經理層的執行權,并在公司的相關制度規范中,要明確責任追究辦法,在良性互動的制度面前,經理人就不敢越權或濫用權力。

(五)建立和健全公司章程、規章和規定等,為經理人營造一個透明有序的運作環境。主要通過建立完善公司的章程和制定有關生產經營的一系列規章、條例等,形成對經理人經營責任、經營行為、財務預算行為的事前約束。

(六)綜合利用各種監督力量,加強企業內、外部監督。對經理人的內部監督主要來自本公司的財務、會計部門的日常監督和內部審計機構的審計監督,如實行企業經理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等;外部監督主要包括會計師事務所的財務報表審計和國家審計機關的財政財務審計、財經法紀審計及定期階段性審計、臨時性抽查審計等,還包括紀檢監察等部門的監督檢查等。外部監督機構的獨立性相對較強,對經理人有較強的監督約束作用。

篇10

【關鍵詞】監督 會計賬目 內部審計 企業

企業會計內部審計管理的職責就在于能夠真實地反應企業的會計賬目,以及對企業的真實財務狀況進行有效的監督。這是一種直接的監督行為,具有很強的真實性,而且也是一種效率比較高的監督手段。內部審計的方式有很多,一般情況下由本單位的獨立核算部門進行,而某些大型的公司則是邀請外面的審計機構進行審計,這樣就能保障客觀和公正。而內部審計的內容也相當的豐富,包括公司的收支情況的審計,也包括一定時期內對公司的經濟效益進行審計。在現代企業制度中,內部審計作為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越來越成為大型企業維護自身財務公正的有效途徑。

一、我國企業內部審計在企業發展中的突出作用

(一)維護企業經濟的經濟秩序穩定

我國企業內部審計在經濟秩序的穩定方面做出了許多貢獻。而內部審計對于企業自身的廉潔建設也是非常重要的,并且也是合理合法的。只有真實而準確且規范的內部審計,才能使企業在經濟犯罪方面的行為消失,及時的制止一切有害于企業和國家財政收入減少的經濟行為。為了維護這一內部審計制度的實施,還有很多的工作可以去做,比如說制定完善的規章制度去維護內部審計的執行,而且還要求內部會計人員能認真執行,而且要秉公執法,做到獨立于企業的經濟活動之外,是內部審計做到客觀公正。

(二)有利于人事制度改革和企業方針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企業必須開展積極主動的任期內經濟責任審計,還有領導干部的離任審計等工作,對于內部監督機制的強化有很多好處。而領導班子也必須在任內接受必要的審計,這樣就能夠使企業領導不得不依法辦事,最終促進企業的廉政建設。從而真正開展好經濟效益審計,這就是我國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中心工作。通過一系列的財務收支審計、還有經濟效益方面的審計,最終發現影響財務成果和經濟效益等等方面的內容,而可以找出問題解決的措施和途徑,也只有找到這些解決的方法和措施,才能做到知己知彼,才能通過追回違法的收入,以此來補充哪些企業的損失。企業的最大目的還是為了增加所謂的效益,而內部審計正是為了彌補企業在維護自身效益中的違法亂紀行為。

(三)提出意見和方案,為領導決策服務

企業的會計內部審計制度的建立,還能起到另外一層作用。那就是給企業的決策者提供間接的意見和建議,使企業決策者在作出一些決策之前,能夠通過企業會計資料顯示,來做好最后的投資和效益分析。因此,企業的內部審計制度在領導者看來,絕對是有著宏觀上的作用的。我國企業現在蓬勃發展,尤其是加入世貿組織之后,他們的市場已經變得越來越寬了,從國內走向了國外,這既是企業面臨的機會,也是企業面臨著的挑戰,這些大的因素直接促進了企業的內部會計審計制度的進步,直接促進了企業自身在財務方面的透明和先進。

二、內部審計工作在企業基本管理中的突出問題

(一)機構設置不合理,缺乏指導性工作

我國的企業內部審計制度的建立還處在初步階段,無法和西方發達的企業制度相提并論,西方發達國家擁有上百年的企業制度管理經驗,而且他們在企業的會計管理方面也有很多值得我們借鑒的地方,他們最有經驗的做法就是:內部會計審計部門有很強的獨立性,是和董事會直接合作的,而不是其子部門。而在我國的現行企業制度中,內部的會計審計部門一般是和其他部門平起平坐,但是又受制于管理層,在獨立性上顯得很不夠,起不到實質意義上的監督機制,而且審計人員也受制于自身薪水的發放是由公司負責,所以有些時候還是要聽命與管理層的。

(二)對理論研究多忽視,而重視審計業務

我國企業中的審計人員一般在業務上都很熟練,對于管理層提出的審計工作都能順利的做好,但是由于沒有受到過系統和專業的的理論培養,所以在理論研究上根本談不上,這就導致他們不能隨心所欲完成復雜而多變的企業審計工作,而只能通過以往的審計經驗來完成。

(三)認識不足,輕視服務機制

在我國現行的型業制度中,審計工作者不理解審計工作的現象很普遍。這是由我國在審計制度的安排上欠缺上造成的。一般的審計人員會誤認為內部審計只是走過場而已,對審計是一種可有可無的心態,一般的審計人員也是把自己作為企業的一般工作人員對待,這是由我國長期的計劃經濟體制下面的大型國有企業制度遺留造成的,企業的領導階層對審計還存在著傳統思維,甚至有很多人認為知識一種虛設而已。在現行的的企業制度下,會計的內部審計就是能夠加強企業的財務管理,完善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達到遵守紀律的最終目的。企業的會計內部審計,從根本上來說,還是為了適應企業的內在的財務管理需要,而內部審計人員可以順應企業的發展目標,把握企業的生產經營順序,制定機制來監督人員的職責,進而為企業的服務添磚加瓦。

三、解決企業會計內部審計問題的對策和建議

我國的現代企業制度依然還處于起步階段,其內部審計工作也在穩步推進,應適應改革的發展方向,強化審計責任,消除內審局限性,依法審計,在監督與服務中求效益。企業必須認識清楚、以及發揮好企業的內部審計,最終要解決好企業在管理中遇到的某些問題,并且要拿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和策略,所以,就可以使趕快管理及提高自身的經濟效益,以達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一)管理層必須明確進行內部審計的目的

要對企業進行內部審計,就必須進行企業的保值增值,繼而增強企業的持續性發展,這是企業審計的最終目標。企業的領導要高瞻遠矚,把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作為審計的最終完成目標。還必須把企業最終任務的完成作為審計的現實目標。進而,把提高企業競爭作為審計的中心目標。把完善企業的現代制度視為企業審計的核心工作。例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這樣的單位雖然不屬于企業的范疇,但是其運行的模式在很大程度上與企業有相同之處。因而它的的內部審計是非常必要的,住房公積金內部審計范圍涉及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貸款、核算等業務,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人同意,必要時可延伸至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受托銀行、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等涉及住房公積金業務的所有單位。

(二)實時地對企業內部審計制度進行必要的改革

改革內部審計管理體制,明確隸屬關系,強化審計意識,增強審計獨立性。內部審計工作的重點在時間上應從事后審計轉向事中、事前審計;在工作內容上, 將查處違規違紀審計轉向內控制度審計和績效審計,理順資金運行管理機制。例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雖然是政府所屬的一個部門,審計有內外審計之分,但是其進行內部審計,將有助于內部審計活動增加價值,改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狀況。內部審計的目的就是為機構增加價值并提高機構的運作效率。通過合理的質量控制,可以防止偏差,及時發現并予以糾正,確保責任制的落實,從而幫助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達到預期的管理目的。

(三)必須建立和健全企業的內部審計程序

應建立健全政府審計對企業內部審計的指導體系,內部審計機構將從行政設置轉變為單位根據自身需要主動設置,逐步推行內部審計人員政府委派制。還應完善內部審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形式,達到同步進行,而理論與現實的緊密結合,不斷提升內審工作的人員素質。建立一套監督和服務進行結合的良性運行機制,改變一些內部審計的手段和方法,進行全過程的審計,達到風險審計和計算機審計良好的效果。還可以揭示、建議、改正內部控制制度,他們存在著相當多的薄弱點和失控方向,這樣的措施下,就能改善企業的管理水平。企業還可以開展工程的、結算審計,以此來減少企業的資金消失。進而對離任經濟責任審計進行有效的強化,這樣的機制能進行責任追究,對企業的管理人員達到監督和保護雙重作用。只有在這樣的方法下,才能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對企業管理促進和建設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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