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技術監督局收費申報材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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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牌、*農產品名牌、省優質產品申報
1、到市局質量科申請,填寫申報表;
2、提供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代碼證書復印件、產品注冊商標復印件、產品執行標準文本、檢測報告等材料;
3、市局進行現場審核,寫出審查報告上報省局。
二、*省企業質量體系認可申報
1、到市局質量科申請,填寫申報表;
2、提供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代碼證書復印件、產品注冊商標復印件、產品執行標準文本、檢測報告等材料;
3、市局組織對企業質量手冊及質量體系運行情況進行現場審核,寫出審查報告上報省局。
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報
1、到市局質量科申報,填寫申請表;
2、提供營業執照、企業代碼證、環保證明等材料;
3、按省局要求,市局對企業生產設備、生產條件、檢測手段、是否滿足申報生產許可證的基本要求等進行現場審核,并將初審情況上報省局;
4、國家總局或省局派出審查組對企業進行現場評審,合格后由國家質檢總局發證。
四、省免檢產品申報
1、到監督科申請,填寫申請書;
2、提供連續三年省級以上監督抽查或定檢合格報告、質量管理手冊、產品在全省行業名次排位;
3、市局審查,后上報省局。
五、食品生產許可證申報
1、到市局監督科申請,填寫申請書;
2、市局對企業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代碼證書和質量管理手冊進行審查;
3、材料合格后,由評審組對申報企業進行評審;
4、評審合格后,市局組織對產品進行發證抽樣檢驗;
5、檢驗合格后,市局將評審報告上報省局。
六、監督抽查定檢不合格后處理工作
按照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對不合格產品實施公告、公示、新聞媒體曝光、經濟處罰、整改五項制度進行處理。
1、幫助企業查找不合格原因;
2、企業寫出整改報告報市局監督科;
3、企業提供復查申請,市局組織進行抽樣檢驗;
4、整改結果上報省局
七、質檢機構計量認證/質量認可程序文件審核
1、到市局監督科申請;
2、市局對質檢機構質量管理文件、質量程序文件及申請書進行審查;
3、市局將審查意見上報省局。
八、制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辦理
1、到市局計量科申請;
2、申辦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的單位到省局進行新產品申請型式批準或樣機試驗,省檢合格后,取得樣機合格證;
3、考核發證
⑴、省管產品:由省局進行考核發證;
⑵、市管產品:市局對申辦單位的計量標準考核、計量檢定人員考核證明、產品技術標準、檢定規程(檢定方法)、質量管理和計量管理文件(或制度)等材料進行審查,對申辦單位計量法制管理、產品質量和生產條件進行現場考核,經考核合格后,頒發證書。
4、收費依據:按豫價字〔1992〕137號文件規定收費。
九、計量合格確認
1、到市局計量科申請;
2、市局對企業計量合格確認體系文件、企業計量檢測體系內審報告進行審查;
3、考核:⑴、A級計量合格確認由省局組織考核;⑵、B級計量合格確認由市局組織評審組進行考核;
4、考核合格后頒發證書。
十、計量標準考核
1、到市局計量科申請;
2、市局對企業的計量標準考核申報書、計量標準技術報告、計量標準測量重復性、計量標準穩定性考核記錄等材料進行初審,同時對不屬于市局考核范圍內的報省局進行考核;
3、市局聘請考評員對企業進行現場考核;
4、市局對考核情況進行綜合審核,審核合格后頒發證書。
十一、省、市農業標準化示范(基地)項目申報
1、到市(縣)局標準化科(標準計量股)申請,填寫申報(任務)書;
2、到縣局申報的,由縣局對材料進行審核,并進行現場評審,提出初審意見報市局標準化科;
3、到市局申報的,由市局對申請及申報(任務)書進行審核,并進行現場初審;
4、市局對初審通過的市級農業標準化示范(基地)項目進行綜合評審,對符合要求的批準列入市級農業標準化示范項目計劃,下達承擔單位實施;
5、市局對初審通過的省級農業標準化示范(基地)項目申請和申請(任務)書上報省局。
十二、無公害產品專營市場(店、柜)申報
1、到市(縣)局標準化科(標準計量股)申請,填寫申報書;
2、提交營業執照、管理制度、無公害農產品基地供貨協議、產品檢驗報告等材料復印件;
3、到縣局申報的,經縣局初審合格后,由市局組織評審組進行評審;
4、到市局申報的,由市局初審后組織評審;
5、對評審合格的,下發批準文件及銅牌。
十三、企業產品標準備案
1、到市局標準化科申請;
2、市局按照《*省企業標準備案管理辦法》對企業標準文本進行初審:
⑴、屬于省級備案的企業標準,要求企業到省局備案;
⑵、對申報的企業標準文本不合格的退還企業進行修改;
⑶、企業申報的企業標準,由標協等中介組織專家進行審查,并通知企業參加審查企業標準的會議;
⑷、按專家提出的意見進行修改后,由擔任審查的專家組長進行確認;
3、提交企業標準備案書、標準文本、編制說明、審查紀要及匯總表、審定人員名單、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代碼證書副本復印件各一式三份報市局標準化科備案;
4、企業產品標準在符合有關規定情況下,7個工作日內完成全部備案程序。
十四、代碼工作
1、新辦代碼證和換證、變更、遷入、遷出:
⑴、申辦單位到市行政服務大廳42號窗口申請,提供有關證照(企業營業執照、行政機關成立批文、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會團體登記證)和印鑒、身份證,填寫申請表;
⑵、交費:依據發改價〔2003〕82號文件規定交費;
⑶、5個工作日內到市行政服務大廳42號窗口領取證書;
2、年檢代碼證:
⑴、攜帶代碼證書(電子副本)到市行政服務大廳42號窗口提出申請,并提供有關證照(企業營業執照、行政機關成立批文、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會團體登記證)和印鑒、身份證、填寫申請表;
⑵、交費:按發改價格〔2003〕82號文件規定交費;
⑶、2個工作日內到市行政服務大廳42號窗口領取證書。
十五、鍋容管特使用證申辦
1、到市局鍋爐科申請;
2、市局對申辦單位提交的設備圖紙、合格證、開工報告、檢驗合格報告進行審核;
3、承諾時限:工作日內24小時;
4、收費依據:按豫價市字〔1992〕088號文件規定收費。
十六、鍋爐安裝許可證申辦
1、到市局鍋爐科申請;
2、市局對申辦單位提交的質量保證手冊、單位技術人員、設備明細表等材料進行審核;
3、承諾時限:工作日內40小時;
4、報省局審批;
5、收費依據:按豫價市字〔1992〕088號規定收費。
十七、鍋爐化學清理方案工作
1、到市局鍋爐科申請;
2、市局對申請單位提交的清洗單位資質、清洗方案、清洗合同等材料進行審核;
3、承諾時限:工作日內24小時。
十八、鍋容管特作業人員培訓考核發證
1、申請人持使用單位介紹信到市局鍋爐科申請,并提交1寸照片兩張和身份證復印件;
2、承諾時限:工作日內80小時(含考核、發證時間);
3、收費依據:按豫價市字〔1992〕88號文件規定收費。
十九、氣瓶充裝單位資質申報
1、到市局鍋爐科申請,填寫申請表;
2、市局對申辦單位提交的充裝質量保證書、圖紙和當地政府注冊登記證復印件、消防意見書及儲罐資料進行審核;
3、承諾時限:工作日內40小時。
二十、鍋爐壓力容器焊工考試委員會資格初審
1、到市局鍋爐科申請,填寫申請表;
2、市局對申請單位提交的本單位焊工清單和技術人員、設備清單進行審核;
3、承諾時限:工作日內40小時。
4、報省局審批。
二十一、起重機械制造安裝維修安全認可
1、到市局鍋爐科申請,填寫申請表和資格考核表;
2、市局對申請單位資格進行初審;
3、承諾時限:工作日內40小時。
4、報省局審批。
二十二、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制造、安裝、修理改造技術資料初審
1、到市局鍋爐科申請,填寫申請表;
2、市局對申請單位提交的質量手冊、工廠概況、當地政府注冊登記復印件等材料進行審查;
3、承諾時限:工作日內80小時;
4、報省局審批;
5、收費依據:按豫價市字〔1992〕088號文件規定收費。
二十三、行政復議
1、當事人認為縣級局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向市局行政復議辦公室(法制科)申請行政復議。
2、市局在5日內進行審查,做出受理與否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
3、行政復議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辦法。
4、市局復議辦自受理申請之日7日內,將行政復申請書副本或行政復議申請筆錄復印件發送被申請人。
5、被申請人自收到申請書副本或者行政復議申請筆錄復印件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答復,并提交當初做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資料。
6、市局復議辦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行政復議決定。
7、需延期復議案件,可審批延長,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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