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評定通知

時間:2022-09-03 1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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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評定通知

各區、市殘聯、衛生局、有關醫院:

根據中殘聯《關于殘疾人證辦理工作的意見》,為進一步規范我市殘疾人的等級評定、辦證工作,提高殘疾人證的管理質量,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定點醫院

1、**市人民醫院、海慈醫院、第八人民醫院為市內四區和嶗山區、城陽區的盲、聾啞、肢體殘疾人的評定醫院;

**醫學院附屬醫院為市內四區和嶗山區、城陽區的智力殘疾人評定醫院;**市第七人民醫院為市內四區和嶗山區、城陽區的精神殘疾人評定醫院;

2、五市及黃島區的定點醫院保持不變(黃島區精神殘疾評定改為膠州市心理康復醫院)。

3、其他醫院不再作為**市殘疾人的評定醫院。

二、幾點要求

1、負責殘疾人評定的醫院要統一掛《**市殘疾人評定定點醫院》的牌子,確定相關科室并掛《**市殘疾人評定科室》的牌子,并指定責任心強、專業技術熟練的醫務人員負責殘疾人的評定工作。

對《中國殘疾人實用評定標準》中未涉及到但殘疾特征比較明顯且嚴重影響生理功能的,評定人員可參照評定標準,酌情處理或經專家會診后再予辦理。評定人員要嚴格按要求填寫評定表格,客觀公正的填寫評定結論。

評定人員對個別殘疾人提出的變更殘疾類別、等級的要從嚴掌握;對殘疾人本人不出面,由其親友代辦殘疾等級評定手續者要拒絕辦理,防止遷就照顧。

為便于殘疾人、辦證人員與評定醫院的聯系,各定點醫院負責殘疾人等級評定工作的科室要公開聯系電話。

2、各區、市殘聯的辦證人員要認真學習殘疾人證辦理工作的相關業務,提高服務質量,對殘疾人持定點醫院證明、手續完備者要及時給予辦證;對殘疾類別、等級比較明顯的殘疾人,經理事長或分管理事長確認可以直接辦理;對病情特別嚴重、出行不便的,辦證人員應登門辦證;對殘疾人提出辦證要求,手續不完備或有疑義的,要及時聯系定點醫院進行醫學等級評定。

3、有關人員要以科學的態度對待殘疾人等級評定、辦證工作,對工作不負責任,在評定或辦證工作中出現失誤,引起攀比、上訪或涉及法律問題的,要視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或單位領導的責任。

4、為便于醫院工作安排,評定時間統一規定為每周五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