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證書年檢通知
時間:2022-09-22 03:50:00
導語:成品油證書年檢通知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各成品油經營企業:
根據省經貿委《關于開展我省2007年度成品油經營批準證書年檢工作的通知》(粵經貿電力〔2008〕317號),現開展2007年度成品油經營資格檢查工作,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范圍
1.領取國家商務部核發的《成品油批發經營批準證書》、在我市工商注冊從事成品油批發經營的企業;
2.領取省經貿委核發的《成品油倉儲經營批準證書》、《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在我市工商注冊從事成品油倉儲、零售經營的企業。
二、年檢時間
2008年2月20日至4月10日
三、年檢須提交的材料
(一)成品油批發經營企業
1.成品油批發經營企業年度檢查登記表(附件1);
2.《成品油批發經營批準證書》副本;
3.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4.安全監管部門核發在有效期內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5.在有效期內、符合《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要求的成品油供油協議;
6.具有合法資質的審計部門出具的2007年度成品油購進、銷售情況審計報告或報表,或者提供稅務部門出具的成品油購銷納稅憑證;
7.油庫的產權證明文件(國土資源部門核發的油庫《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土地使用批準確認文件);
8.油庫及基礎設施在2007年度遷建或擴建的,需提供省經貿委出具的規劃確認文件或相關部門的驗收合格文件;
9.油庫設施一年內4R彩色全景照片(如有多個油庫,每個油庫均應提供)。
(二)成品油倉儲經營企業
1.成品油倉儲經營企業年度檢查登記表(附件2);
2.《成品油倉儲經營批準證書》副本;
3.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4.安全監管部門核發在有效期內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5.具有合法資質的審計部門出具的2007年度成品油購進、銷售情況審計報告或報表,或者提供稅務部門出具的成品油購銷納稅憑證;
6.油庫的產權證明文件(國土資源部門核發的油庫《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土地使用批準確認文件);
7.油庫及基礎設施在2007年度遷建或擴建的,需提供省經貿委出具的規劃確認文件及相關部門的驗收合格文件;
8.油庫設施一年內4R彩色全景照片(如有多個油庫,每個油庫均應提供)。
(三)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陸上加油站)
1.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陸上加油站)年度檢查登記表(附件3);
2.《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副本;
3.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4.安全監管部門核發在有效期內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5.在有效期內、符合《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要求的成品油供油協議;
6.具有合法資質的審計部門出具的2007年度成品油購進、銷售情況審計報告或報表,或者提供稅務部門出具的成品油購銷納稅憑證;
7.加油站的產權證明文件(國土資源部門核發的加油站《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土地使用批準確認文件);
8.加油站一年內4R彩色全景照片。
(四)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水上加油站)
1.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水上加油站)年度檢查登記表(附件4);
2.《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副本;
3.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4.船舶檢驗證書簿;
5.在有效期內、符合《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要求的成品油供油協議;
6.具有合法資質的審計部門出具的2007年度成品油購進、銷售情況審計報告或報表,或者提供稅務部門出具的成品油購銷納稅憑證;
7.岸基加油站需提供產權證明文件(國土資源部門核發的加油站《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土地使用批準確認文件);
8.加油站一年內4R彩色全景照片。
四、年檢資料說明
1.2007年度成品油經營批準證書年檢工作委托**市能源行業協會進行初審,有關年檢資料及電子表格可到**市能源行業協會復制,或登陸市經貿局網站——能源與綜合利用——油品管理欄目下載(網址:)。
**市能源行業協會聯系方式:
地址:市莞太路南城段23號鴻禧商業大廈(原海關斜對面)11樓
2.企業所提交年檢資料必須真實、準確,所有材料復印件須清晰可辨認,并蓋企業公章,如發現在年檢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的,報省經貿取消其年檢的資格,并予以通報。
3.年檢表格(必須電腦填寫、打印)和有關年檢資料復印件以A4規格一式兩份裝訂成冊,連同成品油經營批準證書副本原件和年檢表格電子版一起交**市能源行業協會(帶同所有證照原件,核對后退還企業)。
五、年檢不合格企業整改期限及要求
1.對于年檢不合格的成品油批發及倉儲經營企業,由省經貿委下達《成品油經營企業限期整改通知書》,責令其在三個月內進行整改;經整改仍不合格的企業,按《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對于不再具備從事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資格的,由省經貿委報請商務部主管司局核查,經商務部行政處罰委員會審理后,依法撤銷其成品油批發或倉儲經營資格,收回其成品油經營批準證書,并將撤銷的決定通告工商、稅務管理部門。
2.對于年檢不合格的成品油零售企業,由省經貿委下達《成品油經營企業限期整改通知書》,責令其在一個月內進行整改,經整改仍不合格的企業,按《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對于不再具備從事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的,由省經貿委依法撤銷其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收回其成品油經營批準證書,并將撤銷的決定通告工商、稅務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