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對象增選工作通知
時間:2022-09-29 11:42:00
導語:培養對象增選工作通知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各市人才辦、各有關主管部門:
現就做好“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以下簡稱“333工程”)培養對象的增選工作通知如下:
一、選拔的條件與原則
選拔范圍、條件、辦法按照《**省“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培養對象選拔辦法》(蘇人發[2006]3號)執行。第一層次人選年齡要求為195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層次人選年齡要求為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獲獎年限為06、07年度。在選拔工作中,要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做到幾個方面的結合:一是培養對象分布要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相結合,重點選拔我省“十一五”期間優先發展行業、產業所需的人才;二是在選拔標準上,要把獲獎情況和產生的經濟社會效益相結合,重點選拔對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作出較大貢獻的人才;三是在培養對象的專業分布上,要做到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相結合,重點選拔在應用研究中做出突出成就的人才。
根據培養對象現有人數,此次擬增選第一層次培養對象6名左右,第二層次培養對象50名左右,第三層次培養對象不再增選。具體名額不再分配到各市及有關部門,請各地、各部門推薦時嚴格按照選拔條件把關。
二、選拔的程序
1、申請人認真填寫《**省“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申請書》,經同行專家推薦,由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報各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或省有關主管部門。
2、培養對象人選申請書,由各市人才辦和省有關主管部門收齊,連同培養對象推薦人選匯總表,在規定時間內報省人才辦。
3、省人才辦組織專家對培養對象人選進行評審,評審結果經省“333工程”專家委員會審定后報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批準。
三、有關要求
各市、省各主管部門在推薦和選拔過程中,要嚴格按照選拔程序和要求進行選拔,確保推薦人選質量。申報材料的填報要認真、細致、規范、完整。具體要求如下:
1、申請書一式四份、附件材料一份(按人員分別裝袋,附件材料歸類整理,與申請書分開裝訂成冊)。
2、培養對象推薦人選匯總表一式兩份,同時報Excel格式電子版。
3、各市、省有關主管部門推薦選拔工作情況報告一份。
請于2008年3月底前將有關材料報送省人才辦,逾期不予受理。
- 上一篇:優秀企業家隊伍建設意見
- 下一篇:培養對象選拔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