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資醫療審批通知

時間:2022-10-10 03:22:00

導語:中外合資醫療審批通知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中外合資醫療審批通知

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加強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管理,規范其執業行為,現就加強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變更等審批管理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要對衛生部核準的醫療機構設置人(合作方)、投資總額、名稱、類別、床位數、執業地址、診療科目以及合作期限和籌建期限等事項進行變更,應當向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行政部門(以下稱登記機關)申請,逐級報衛生部批準。

二、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因股權轉讓或變更等導致設置人(合作方)發生變化,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醫療機構設置人(合作方),逐級報衛生部批準后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

三、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擬終止中外合資、合作,應當向登記機關提出終止合作的申請,逐級報衛生部批準后由登記機關注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四、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申請轉為內資舉辦醫療機構,應按照上述第三條要求辦理有關手續,并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有關規定重新申請設置醫療機構。

五、未經衛生部批準,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擅自批準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變更登記,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六、未經衛生部批準,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擅自更改衛生部核準事項,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