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優勢品牌通知
時間:2022-10-19 11:01:00
導語:扶持優勢品牌通知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為加大我市實施名牌戰略力度,進一步發揮名牌效應,經**市優勢品牌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會議研究,同意對《**市扶持優勢品牌若干規定》(明政[1999]文261號)及(明政文[2002]175號)作如下調整:
一、《**市扶持優勢品牌若干規定》中的原為“獲無公害農產品標志的企業獎勵1萬元,獲綠色食品標志的企業獎勵2萬元,獲有機食品標志的企業獎勵3萬元;獲省級名牌產品或著名商標的企業獎勵3萬元;獲國家級名牌產品或馳名商標的企業獎勵6萬元”。調整為“對獲得中國名牌產品、馳名商標、國家免檢產品及省級名牌產品、著名商標和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標志的企業,由市政府表彰獎勵,其中:獲中國名牌產品或馳名商標的企業獎勵15萬元;獲國家免檢產品的企業獎勵6萬元;獲省級名牌產品或著名商標的企業獎勵3萬元;獲有機食品標志的企業獎勵3萬元,獲綠色食品標志的企業獎勵2萬元,獲無公害農產品標志(按照農業部、國家認證認可監督委員會231號公告的標志)的企業獎勵0.2萬元,獲無公害農產品標志的獎勵政策至**年6月30日后取消。
二、上述調整規定自**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