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耕地撂荒通知
時間:2022-10-30 02: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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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府各部門:
近年來,由于糧食生產效益下降和大量勞動力外出等因素影響,導致我縣各地均出現了不同程度的耕地撂荒現象,對穩定糧食產量和保障主要農產品的市場供給帶到了一定的不利影響。為切實解決耕地撂荒,促進農業生產,增加農民收入,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解決撂荒地問題的通知》(**辦發〔2008〕12號)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充分認識解決耕地撂荒的重要性
耕地是人類長期以來賴以生存的基礎,耕地數量是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的保障。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是關系整個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大戰略問題,任何時候都必須切實予以重視。近年來,隨著人口數量的增加及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加快,人均耕地面積不斷減少,全縣人均耕地不足0.8畝,穩定糧食產量的任務十分艱巨。各街鎮鄉要充分認識恢復撂荒地生產對確保糧食安全和保障主要農產品的供給的重大戰略意義,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切實加強對撂荒地的管理工作,把恢復撂荒耕地生產作為當前春耕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任務來抓,努力確保適合耕種的耕地應種盡種,為穩定提高全年糧食種植面積,實現糧食產量穩定增長奠定堅實基礎。
二、加大力度,依法強化撂荒耕地的管理工作
要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和《重慶市實施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進一步落實第二輪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確認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因棄農經商、長期外出務工或家中缺少勞動力等無力耕種但又不愿意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必須委托他人代耕,不得撂荒。在不改變撂荒耕地農業用途的前提下,鼓勵和引導農戶采取轉包、出租、置換、入股等多種方式依法進行土地有序流轉,使分散的撂荒耕地盡可能向種田能手、種田大戶和農業企業集中,提高土地集中度。街鎮鄉人民政府、耕地發包方、鎮村土地流轉服務機構等要積極做好土地流轉服務工作。基本農田的撂荒耕地,發包方和承包方須及時恢復耕種,不得荒蕪或改作非農業用途。對人為造成撂荒的,由所在地街鎮鄉人民政府責令其限期耕種。對撂荒1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發包方(村社集體)要按照有關規定組織代耕,代耕收入歸代耕人所有,不得撂荒;對撂荒2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原發包方收回,重新發包,不得撂荒。以家庭方式承包的,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城鎮轉為非農業戶口的,發包方應當收回承包方的承包地。對收回的撂荒地、承包地和農戶自愿交回的承包地,發包方要按照法定程序接受并依法重新發包,不得撂荒。
三、強化措施,鼓勵和引導撂荒地恢復生產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建立激勵機制,引導農民自愿將耕地流轉給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種植大戶等規模經營實體,并對規模經營實體進行支持,促進農業生產。一是摸清撂荒耕地面積,制定復耕方案。各街鎮鄉政府要組織專門力量,深入農戶和田間地頭,挨村逐社一戶一戶地檢查,一塊地一塊地地落實,開展一次徹底的耕地利用情況普查,摸清耕地撂荒底數,查清原因,幫助農民解決春耕生產和恢復撂荒耕地生產中面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進一步加大對可耕地的保護力度,最大限度的保護和提高耕地的綜合生產能力。盡快研究制定增加耕地投入的鼓勵政策和禁止耕地撂荒的有效措施,增強農民保護耕地的自覺性,做到應耕盡耕,應種盡種。二是加強分類指導。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針對撂荒耕地的不同原因,分類指導,搞好恢復撂荒耕地生產的協調服務,制止耕地撂荒行為。對無錢購買種子或者因自然災害而撂荒的,要加大扶持力度,通過農村金融部門擴大小額信貸規模、政府救濟和群眾互助等多種渠道恢復生產;對因耕地生產力低而撂荒的,要大力籌集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資金、增加中低產田改造投入,提高耕地生產力;要實行農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以獎代補等政策,加強農田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土地生產能力。三是允許和鼓勵機關干部職工、科技人員和城鎮下崗職工承包撂荒、閑置等耕地種植糧食,按照“誰種植誰受益,誰耕種補助誰”的原則,對代耕撂荒地的,其糧食及農資綜合補貼標準可提高1倍。加大對種植水稻或玉米面積達20畝以上的大戶或100畝以上的代耕大戶的扶持獎勵力度。各地要積極組織好種子、化肥、農膜等生產資料供應,發動群眾開展生產互助,支持困難群眾購買生產資料或發展合作生產。
四、加強領導,切實解決農村耕地撂荒問題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強化撂荒地管理,恢復撂荒地生產。市今年將產糧大縣獎勵政策與撂荒地控制工作掛鉤,對于當年大春撂荒地超過常用耕地數量1%的產糧大縣,扣減10%的獎勵資金。各級各有關部門一定要站在政治的高度,從保證糧食安全的大局出發,搞好協調配合,確保耕地不撂荒,不浪費,種滿種盡。各街鎮鄉要成立消除撂荒耕地工作領導機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要落實專門力量,確保解決撂荒地問題有人抓,有人管,出成效。耕地撂荒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和零目標制,并納入街鎮鄉全年糧食生產目標重要考核內容,嚴格考核、逗硬獎懲。督查、農業、國土等部門要加大督查力度,組織專門力量,對耕地撂荒情況不定期進行專項督查,并及時通報,促使消除撂荒耕地的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對因工作不力出現耕地撂荒的,要層層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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