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農村飲水安全通知
時間:2022-03-10 0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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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市、縣(區)教育局: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村飲水安全問題,20*年8月3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了《全國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規劃”,并指出項目區內學校的飲水安全問題應統籌解決。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教育部、水利部決定建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區內學校年度數據統計制度。根據《教育部辦公廳、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做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區學校有關數據統計工作的通知》(教發廳〔20*〕84號)的要求,現就我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區內學校年度數據統計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農村學校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日前,《*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十二項民生工程促進和諧*建設的意見》(皖政〔20*〕3號)將加速推進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列入促進和諧*建設的十二項民生工程。根據《*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實施方案》,我省農村飲水不安全總人數為1626.6萬。20*年國家已安排解決了46.9萬人的飲水安全問題。計劃從20*年至2011年,用5年時間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解決全省剩余的1579.7萬農村人口的飲水安全問題(分縣農村飲水安全問題見附件2)。
農村學校飲水安全是整個農村飲水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水利部、衛生部、教育部《關于做好農村學校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工作的通知》(發改農經〔20*〕1592號)明確要求:“在編制“十一五”及以后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規劃時,應將農村學校飲水安全工程作為建設重點統籌納入其中”。為此,請有關縣(市、區)教育局主動與當地水利部門、發展改革部門聯系,認真摸清上述區域內學校飲水存在的安全問題,并將農村學校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納入當地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規劃統一實施。同時,各地在編制相關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中應將項目區內學校的飲水安全問題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統籌考慮。
二、建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區內學校年度數據統計制度。請各項目縣(市、區)教育局根據省下達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年度計劃,對項目區域內學校數和在校生數進行統計、匯總,并于當年12月20日前報市教育局。同時抄報省教育廳計財處;各市教育局將匯總后數據(以項目縣為單位)于12月25日前報省教育廳計財處。
三、20*年、20*年統計數據,請有關項目縣(市、區)教育局根據省下達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計劃(見附件3),按附件1表式要求,于4月24日前報市教育局。同時抄報省教育廳計財處;各市教育局將匯總后數據(以項目縣為單位)于4月28日前報省教育廳計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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