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價格成本監審通知

時間:2022-03-17 08: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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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價格成本監審通知

各市、縣物價局:

《**省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省人民政府第215號令,以下簡稱《辦法》)已經20**年11月4日省人民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通過并,于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做好《辦法》的貫徹實施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要認真組織學習,提高認識?!掇k法》是依據《價格法》,在總結我省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多年來成本監審工作實踐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我省成本監審工作的政府規章。它的和實施,標志著我省價格工作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實施成本監審對于提高政府制定價格的科學性,建立健全經營者的成本約束機制,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加強政府價格部門價格監管的職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價格主管部門領導要高度重視,結合《價格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年第42、44號令以及20**年第2號令,認真組織學習,在全面理解和完整把握的基礎上,充分發揮成本監審在價格工作中的作用。

二、要加強制度建設,切實履行成本監審程序。成本監審制度與價格聽證、專家論證、集體審議、價格公示等制度,構成以市場為導向的價格形成機制。成本監審是政府制定價格過程中的前置工作程序和工作環節,必須依法履行。凡列入成本監審目錄的商品和服務,未經成本監審的,不得制定價格。各地要按照《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和《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的規定,完善成本監審制度,規范價格審批行為,建立成本監審與價格審批相互協調配合的機制,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要健全成本調查監審機構,充實成本監審人員。各地要按照省物價局《關于做好轉編工作和建立健全成本調查機構的通知》(皖價本〔20**〕174號)要求,以轉編工作為契機,積極聯系當地編制部門,恢復和健全成本調查監審機構,充實成本調查監審專業人員;沒有編制的地方,也要積極申請成立成本調查監審機構,或指定專門機構和專人,落實好成本監審職責,確保成本監審工作的順利開展。

成本監審是一項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價格基礎性工作。開展對經營者成本的調查、審核和核算等業務,成本監審人員需要具備一定的財務成本、會計、審計、稅務和有關行業的知識及法律法規政策知識,需要掌握成本監審工作一整套程序和方法。因此,現有成本監審人員應加快知識更新和新業務學習,各地應選調知識結構相對合理、素質較高人員充實成本調查監審機構,以適應成本監審工作的需要。

四、要不斷提高成本監審工作質量。各地在開展成本監審工作中,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成本監審工作程序、步驟,用好全省統一格式文書,做好文檔管理。在實施成本監審時,要以合理性為核心原則,以一般技術規范為基本依據。對成本監審辦法中已明確規定審核標準的,要嚴格按照標準進行審核;暫時沒有審核標準的,要加強與各方面的溝通,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進行審核,確保定價成本的合理性;必要時,可邀請相關技術、經濟、審計等方面的專家參與。監審過程與結果要經得起各方面的檢驗,切實維護成本監審的權威性和公信力。全省成本監審人員要勇于實踐,善于總結,努力提高成本監審工作水平。

五、要落實好成本監審經費。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屬于價格主管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公務活動,開展此項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以確保其公正性和合理性。各地要按照《辦法》的要求,主動向政府領導匯報,加強與財政部門聯系,將成本監審工作所需費用落實到位,保證成本監審工作正常開展。

六、加強對各地工作的督查與指導。省局將按照《**省價格成本工作考核評比實施細則(試行)》(皖價本〔20**〕191號)規定,加強對各地成本監審工作的考核,糾正未按規定進行成本監審而制定價格的行為,制止在成本監審過程中向經營者收取費用的行為;還將適時開展成本監審案卷評比工作,提升成本監審工作質量。對國家尚未研究制定的具體行業成本監審核算辦法的,省局將積極組織力量研究制定,并繼續開展成本監審業務學習和培訓,加強工作聯系與交流,進一步整合全系統成本監審人力資源,不斷總結各地經驗與案例,以全面扎實推進我省成本監審工作。

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做好對《辦法》的貫徹落實工作。實施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報告省局(省價格成本調查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