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托整治無工作通知

時間:2022-03-25 10:08:00

導語:醫托整治無工作通知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醫托整治無工作通知

街道下屬各科室、居委、社區相關單位:

為了更好的開展打擊非法行醫和整治“醫托”專項行動,切實維護醫療市場秩序,保障群眾健康權益,根據市綜治辦《年平安建設實施項目計劃書》(綜治辦【】11號)、市衛生局、市公安局等十個委辦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年打擊“醫托”,整治無證行醫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衛監督[]12號)以及區綜治辦、區衛生局等《關于印發年行區打擊“醫托”,整治無證行醫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衛辦[]69號)精神。結合本地區實際,特制定路街道打擊“醫托”,整治無證行醫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屆三次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采取部門聯合、上下聯動、綜合整治、疏堵結合等措施,嚴厲打擊“醫托”和整治無證行醫,切實維護醫療市場秩序,保障群眾權益,為提高人民群眾的健康水平,努力構建和諧社會作出貢獻。

二、工作目標和任務

(一)嚴厲打擊“醫托”活動,嚴肅查處“醫托”團伙組織及雇傭“醫托”的醫療機構和個人,逐步完善本地區醫療機構建立“醫托”舉報網絡的警務站建設。

(二)嚴肅查處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醫療執業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嚴厲打擊非法行醫行騙的“江湖游醫”和“假醫”,基本杜絕掛牌開設的無證行醫診所。

(三)落實各居委責任,將整治無證行醫工作納入對居委的績效考核體系。

(四)探索建立社區衛生服務站向來人員提供基本醫療保障機制,提高居民和來人員的醫療衛生服務可及性。

(五)加強宣傳教育,加大宣傳力度,開展針對性宣傳活動,提高特定人群衛生法律法規和醫學科普知識的知曉度,引導群眾自覺抵制、有效防范無證行醫行為。

(六)積極探索長效工作機制,建章立制,完善無證行醫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為專項整治行動轉入常態化管理奠定基礎。

三、職責分工

(一)街道綜治辦

配合開展專項行動,落實部門協調,聯絡工作。

(二)街道市政衛生科

牽頭開展專項行動,負責部門協調、聯絡工作,組織召開專項行動工作例會。

(三)衛生監督所

1、負責對無證行醫,“醫托”舉報投訴進行匯總、分析,確定打擊對象。

2、負責查處雇傭“醫托”的醫療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參與無證行醫取締工作,對無證行醫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會同公安等部門完善地區內醫療機構周邊地區“醫托”舉報網絡;

3、開展衛生法律法規和醫學科普知識宣傳活動,組織媒體宣傳報道專項工作開展情況,曝光典型案例。

(四)華坪、碧江派出所

1、配合相關部門取締無證行醫,對涉嫌非法行醫罪的人員依法進行刑事立案查處;

2、依法查處欺詐患者錢財的“醫托”及其團伙組織。會同衛生等部門完善地區內醫療機構周邊地區“醫托”舉報網絡;

3、負責查處拒絕、阻礙有關部門依法執行公務的人員,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監察分隊

1、對占用道路無證設攤行醫行為進行整治,對非法行醫小廣告亂張貼現象依法予以查處。

2、參與無證行醫、“醫托”的日常排查工作,配合衛生等部門做好取締無證行醫,處置收繳的相關藥品器械和拆除牌匾等工作。

(六)工商所

1、配合衛生等部門取締無證行醫,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行為;

2、查處虛假違法醫療廣告;

3、配合衛生等部門查處雇傭“醫托”醫療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

(七)食品、藥品監督所

1、配合衛生等部門取締無證行醫,查處雇傭“醫托”醫療機構、違反藥品、醫療器械等管理的行為。

2、查處利用“義診”等活動,違法銷售藥品、醫療器械的經營行為。

3、加強市場監管,規范藥品、醫療器械流通市場,杜絕藥品、醫療器械進入非法渠道。

(八)房管辦

依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市房屋租賃條例》等法律法規對違法使用房屋行為實施行政管理。

(九)街道紀工委

對有關部門移送的,涉及監察對象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嚴重失職瀆職或者徇私舞弊,縱容或放任非法行醫,以及對非法行醫壓而不查、瞞案不報、包庇袒護的行為,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責任。

(十)街道計生辦

配合衛生等部門做好地下接生、人流診所的取締工作,查處非法胎兒性別鑒定和非醫學需要的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行為。

(十一)街道宣傳科

開展對打擊無證行醫的宣傳報道,宣傳醫學科普知識,宣傳專項工作開展情況。

(十二)街道人口辦

提供本地區外來人口分布等相關信息,負責社區外來人口無證行醫的排查以及宣傳資料的發放等工作。

街道組織衛生、公安、城管、工商、藥監等部門開展取締無證行醫工作,建立完善工作聯動機制,通過統一部署,部門之間加強溝通協作,實現工作重心下沉、條抓塊管、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