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委日制專業獎勵工作通知
時間:2022-03-27 08: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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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教育局、新區社會發展局、各委、局、控股(集團)公司:
為貫徹落實《上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實施意見》(滬府發〔〕35號),現將做好年本市中等職業學校實施專業獎勵(以下簡稱“專業獎勵”)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一)從上優先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的目標出發,鼓勵本市優秀初中畢業生選擇就讀上城市發展急需、緊缺的專業,滿足上產業發展對緊缺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二)吸引家庭經濟困難但綜合素質較高的初中畢業生,就讀中等職業學校,實現早日就業的愿望。
(三)貫徹落實中央和本市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要求,推進本市中等職業教育更好更快的發展,創建和諧社會。
二、實施“專業獎勵”的招生學校專業(工種)和人數確定原則
(一)年專業獎勵的招生學校為已通過“上市中等職業學校百校重點建設”評估驗收合格并納入年招生計劃的本市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
(二)上經濟發展急需、緊缺的,產業、行業需求相對穩定的并且以培養一線實際操作技能為主的專業。
(三)專業基礎條件比較好、專業設置穩定、連續招生三年以上,至少有一屆畢業生且畢業生就業率98%以上。
(四)市教委會同市有關部門根據年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確定年上市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獎勵的專業招生目錄,并根據學校招生計劃和社會市場需求狀況等,按一定比例確定此類專業中享受專業獎勵的人數。(附件1)
三、專業獎勵對象、標準、方法
(一)獎勵對象:凡報考列入本市年中等職業學校實施專業獎勵范圍的招生學校、專業(工種),并被錄取的本市戶籍和在滬報考、并符合有關報考條件的外省市戶籍新生可享受專業獎勵政策。
(二)獎勵標準:被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每人每學年按3000元獎勵;被非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每人每學年按1600元獎勵。
(三)獎勵方法:年9月下旬,由招生學校公示享受專業獎勵政策的學生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后,學校正式公布本學期享受專業獎勵政策的學生名單。凡被列入享受專業獎勵名單的學生,按上述標準獎勵。
四、專業獎勵的招生要求
(一)報考專業獎勵的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遵守學生守則和學校規章制度。
(二)報考專業獎勵的考生,其在初中期間的綜合素質評價意見應達到良及以上。
(三)凡獲得市或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優秀少先隊員等稱號的學生報考列入獎勵范圍的專業,可破格錄??;凡獲得學校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優秀少先隊員稱號的學生可優先錄取列入獎勵范圍的專業。
(四)納入中等職業學校國家級示范專業“推優生”計劃的和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錄取的本市優秀初中畢業生,如就讀列入專業獎勵范圍的專業,且在專業獎勵人數范圍內,享受專業獎勵政策。
(五)實行專業大類招生或自主招生的學校,須對錄取的新生進行甄別、選擇,決定其可否納入專業獎勵范圍。學??筛鶕W生的專業志愿、學業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身體狀況和專業獎勵的獎勵名額等情況,擇優錄取。
五、專業獎勵的工作要求
(一)各招生學校應建立相關領導及工作機構,校長為第一責任人,負責實施專業獎勵工作。
(二)符合專業獎勵條件的新生開學報到后第二周,填寫《上市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獎勵學生申請表》(附件2),由班主任和教務等有關部門確認。
(三)專業獎勵情況匯總與審核。按照有關規定,學校負責對申請專業獎勵的學生進行逐一審核,并由校長簽字。對審核通過的獎勵學生名單應在校內公示5個工作日,填寫《上市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獎勵匯總表》(附件3)。
各區縣教育部門及各委、局、控股(集團)公司要加強工作的領導與管理,各學校要按照《上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實施意見》(滬府發〔〕35號)和本《通知》要求,制定實施學生專業獎勵制度的招生辦法和錄取原則,并在招生錄取前公示學校專業獎勵的招生辦法和錄取原則,認真做好學生專業獎勵實施工作。
在實施過程中,如有何意見和建議可與市教委職教處聯系,
附件:1.年上市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獎勵專業招生目錄(工種)
2.上市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獎勵學生申請表
3.上市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獎勵匯總表
市教育委員會
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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