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危險廢物經營管理的通知

時間:2022-06-01 09: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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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危險廢物經營管理的通知

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持證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實施《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和**市環保局《關于印發〈**市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規劃〉的通知》,加強危險廢物環境管理,規范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從業單位的經營活動,強化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持證單位(以下簡稱“持證單位”)監督管理,切實執行《**市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規劃》?,F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企業軟硬件技術力量和配備

(一)完善技術人員配備。

持證單位應按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的要求配備有經驗、專業對口、符合標準的專職技術人員,確保在**年換證時符合有關要求。持證單位還應按規定參加本市環保部門組織的專業培訓,并制定從業人員內部培訓方案,定期組織開展相關培訓,提高環保法規標準知曉率和崗位操作人員的熟練度。

(二)加快實驗室和自我監測能力建設。

持證單位應按照《**市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規劃》及有關實施計劃的要求,加快完善實驗室建設,**年1月1日前配備完善的危險廢物分析及廢水、廢氣等常規指標監測和分析的儀器設備,分析能力應與從事的危險廢物類別、規模等條件相符合。持證單位應對接收的危險廢物進行抽樣分析,并按《**市環境保護條例》的要求定期對廢水、廢氣排放組織開展環境監測,以控制處置效果。

自**年1月1日起,持證單位有焚燒爐或者其他各類爐窯和廢水直排環境的,應在年內組織兩次相關指標的環境監測(其中二惡英指標一年監測一次),其他持證單位應確保一年一次。持證單位應在獲得監測報告后一個月內向市固體廢物管理中心和所在地區縣環保局報送監測結果。

(三)不斷提高企業自動化控制程度和自動監測監控能力。

持證單位應不斷提高生產過程的自動化控制程度,并根據污染物控制需要配備在線監測、監控系統。自動控制的主要內容可按照處置設施的設置情況確定,一般包括進料和傳送系統控制、主體處置設施控制、廢水和煙氣凈化系統控制等。在線監測應涵蓋確保主體設備和工藝系統安全運行、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狀態、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監測等有關參數。**年換證時,所有焚燒處置設施應安裝相應的在線監測系統。此外,對貯存庫房、物料傳輸過程以及主體處置設施等重要環節,還應逐步設置現場工業電視監視系統,加強現場監控。

(四)提升危險廢物運輸環保標準和安全運輸要求。

持證單位應使用符合危險貨物運輸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進行危險廢物運輸。委托運輸的,應做好和運輸單位的銜接和管理工作,所用車輛應符合申請許可證時備案的內容,發生變更時應及時向市固體廢物管理中心變更備案。

二、加強各項危險廢物管理規章制度的執行

(一)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

持證單位應按照聯單填寫的內容核實驗收所收運的危險廢物,發現危險廢物的名稱、數量、特性、形態、包裝方式與聯單填寫內容不符的,應當及時與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做好溝通,并向環保部門報告;接收危險廢物后,應按規定向市固體廢物管理中心報送轉移聯單;同時,協助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實施好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

(二)經營活動的季度報告制度。

持證單位應按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繼續做好企業經營活動的季度報告工作,核實相關數據,確保與實際經營活動相一致。持證單位應在每季度第一月的10日前向市固體廢物管理中心報送上一季度的經營活動報告,季度報告樣式見附件。

(三)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制度。

持證單位應按照《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和《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編制應急預案指南》的要求繼續做好意外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備案工作。持證單位經營范圍、處理處置設施和能力、污染防治設施等有重大變化的,應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并向市固體廢物管理中心變更備案。持證單位應按照應急預案落實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定期進行演練和從業人員培訓,發生環境事故應及時按程序上報,并采取相關防護措施。

(四)危險廢物經營情況記錄簿制度。

持證單位應如實記載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的類別、來源、去向,污染防治設施運行和有無事故等事項,如實反映廠內接收、貯存、處置等各環節物流的實際情況,并按規定做好上述檔案的保存工作。

(五)行政許可內容變更申請制度。

持證單位應嚴格按照許可內容從事危險廢物經營活動,有重大變更的應按規定變更或者重新申領許可證。涉及工藝改變、生產設施增加、廠區布局調整等的,還需依照《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到市環保局申請辦理建設項目改擴建環保手續。在未經批準前,持證單位不得擅自增加生產設施,不得超經營許可證范圍收集、處置危險廢物,不得擅自改變核定的危險廢物處置方式。

三、其他污染物處理的規定

持證單位從事廢水、廢氣、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等其他污染物處理、處置的,應根據《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許可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第23令)的規定申請獲得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證書后,方可從事有關活動。持證單位處置上述污染物如與危險廢物處置共享設施的,應嚴格做好內部管理和分類記錄,處置能力按建設項目環評批復量合并核定。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