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企業誠信的通知
時間:2022-06-01 09: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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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企業、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本市建筑市場誠信體系建設,簡化在滬建設工程企業誠信手冊辦理和使用,完善企業信用信息采集、公開和使用機制,根據《*市在滬建筑業企業誠信手冊使用辦法》,自2009年6月1日,啟用電子版《在滬建設工程企業誠信手冊》?,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電子版《誠信手冊》的內容和形式
電子版《誠信手冊》是利用數據庫、互聯網等計算機及現代通訊技術,以電子數據方式記錄和顯示在滬建設工程企業的工商登記、企業資質、工程業績、獎勵和處罰等信息的載體。
電子版《誠信手冊》分為公眾版和企業版。
公眾版:按照政府信息公開要求,通過網站公開電子版《誠信手冊》中應公開的企業信息,供社會公眾查詢。
企業版:電子版《誠信手冊》全部信息,供本企業在網站上查詢和使用。網站提供打印帶有二維條形碼的《誠信手冊》的功能,便于企業在不具備在線查詢條件時使用。電子版《誠信手冊》打印件的真實性,可通過專用軟件讀取二維條形碼進行驗證。
二、電子版《誠信手冊》使用
在滬建設工程企業在本市建設工程投標報名、招投標備案、合同登記備案等活動中,按約定或規定,使用本企業電子版《誠信手冊》。
市、區(縣)建筑建材業管理部門在辦理各類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事項時,依據有關規定和電子版《誠信手冊》信息,限制信用差的企業,鼓勵信用好的企業,逐步建立“失信懲戒,守信激勵”的機制。
市、區建筑建材業管理部門和行業協會可使用電子版《誠信手冊》信息,開展建設工程企業動態監管、綜合評價等管理和行業自律活動。
三、電子版《誠信手冊》辦理程序
企業可以按照《電子版〈誠信手冊〉辦理及變更程序》辦理。
四、電子版《誠信手冊》信息管理
(一)電子版《誠信手冊》信息采集
電子版《誠信手冊》中企業業績和行政處罰等信息從“合同登記備案管理信息系統”、“行政處罰管理信息系統”等相關業務管理系統中自動采集。其他誠信信息由相關業務部門通過程序錄入。
(二)電子版《誠信手冊》信息變更
涉及企業基本情況、資質情況等信息的變更,按照《電子版〈誠信手冊〉辦理及變更程序》辦理。
(三)電子版《誠信手冊》信息更正
電子版《誠信手冊》中工程業績、獎勵和處罰等信息記錄與企業獲得的信息不一致時,企業可以向市受理服務中心提出信息更正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市受理服務中心應在受理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處理和答復。
五、電子版《誠信手冊》動態監管
(一)《誠信手冊》動態提示
企業登錄電子版《誠信手冊》系統時,系統自動提示企業在資質管理、建筑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方面未達標情況和整改要求。為保證提示信息的及時性,企業應及時更新系統提示信息。
(二)《誠信手冊》核定
電子版《誠信手冊》核定采用定期和不定期核定兩種方式。
1、定期核定:
每年的*月*日至*月*日為電子版《誠信手冊》核定期。定期核定分企業自檢和管理部門核定。企業自檢期為每年的*月*日至*月*日,管理部門核定期為每年*月*日至*月*日。
1)企業自檢
在自檢期內,本市企業應登錄電子版《誠信手冊》,進行信息核對和相關統計數據錄入,完成自檢。逾期未完成自檢的,企業電子版《誠信手冊》自動關閉。
在自檢期內,外省市進滬企業登陸電子版《誠信手冊》,進行信息核對和相關統計數據錄入,打印《外省市進滬企業誠信手冊核定單》,完成自檢。逾期未完成自檢的,企業電子版《誠信手冊》自動關閉。
企業逾期未自檢或未按時整改的行為,將記錄在電子版《誠信手冊》中。電子版《誠信手冊》關閉后,企業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辦理程序開通。
2)管理部門核定
本市企業核定:在管理部門核定期內,市、區(縣)建筑建材業管理部門使用電子版《誠信手冊》的信息,依據建設市場相關法律法規和核定程序,對企業人員、業績等資質達標狀況進行核定,給出“通過”或“不予通過”結論。對“不予通過”的企業,給予3個月的整改期,逾期未整改的,撤回其資質并關閉電子版《誠信手冊》。企業資質被撤回后,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資質重新核定手續,資質重新核定批準后,辦理電子版《誠信手冊》開通。資質撤回之日起,超過6個月,企業未辦理資質重新核定手續的,按規定注銷其資質。
外省市進滬企業核定:在管理部門核定期內,各?。ㄖ陛犑校v滬辦建管處和中央部屬企業駐滬建管處對所管理的企業,按照審核程序進行審核,給出“通過”或“不予通過”意見和理由。未設駐滬辦建管處的,企業到工商注冊所在省(直轄市)建設廳(建委)或指定部門辦理審核手續,并在《外省市進滬企業誠信手冊核定單》蓋章確認,企業攜帶《核定單》到市受理服務中心辦理核定手續。市建筑建材業管理部門可對有違規等不良記錄的企業,在核定期內,可給予“不予通過”處理,關閉電子版《誠信手冊》。
2、不定期核定
市、區(縣)建筑建材業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市場的實際情況,按照規定的程序,對所管理的全部或部分企業開展核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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