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2-07-23 03: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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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市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保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促進依法行政,市人民政府決定對現行規范性文件進行一次清理?,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圍
本次清理的范圍是,20**年12月31日以前以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實施的規范性文件。以此次清理結果為依據,今后每兩年開展一次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二、清理工作的原則和標準
清理工作嚴格遵循法制統一和公開透明原則,確保規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對屬下列情況之一的規范性文件,應廢止或修改或宣布失效。
(一)規范性文件的主要內容與新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相適應(例如,違法限制公民人身權利、財產權利,違反科學化、民主化、規范化的行政決策機制和制度要求,違反行政權力與行政責任緊密掛鉤、與行政主體利益徹底脫鉤原則)的,應予以廢止;部分條款不相適應的,應予以修改。
(二)規范性文件已被新的法律、法規、規章所代替,或者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已被明令廢止的,應予以廢止。
(三)規范性文件的適用期已屆滿,或者調整對象已經消失的,應宣布失效。
(四)規范性文件明顯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實際(例如,違法規定市場準入條件;違法設定行業壟斷、地區封鎖;違反政企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關系原則)的,應予以廢止。
(五)規范性文件的規定超越制定規范性文件的權限(例如,規定了應由上位法規定的內容,或者超出上位法授權范圍;對民事權利進行限制,或者設定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措施、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以及其他應當由法律、法規、規章或者上級行政機關設定的事項)的,應予以廢止或者修改。
(六)規范性文件的主要規定明顯不適當(例如,不適當地限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權利,或者不適當地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義務)的,應予以廢止或修改。
(七)規范性文件相互之間發生沖突(例如,對同一事項的規定沖突,行政管理主體的規定發生沖突,行政管理事務權限規定沖突,關于特定事項管理權的規定沖突,行政管理程序規定沖突,對同一行為合法性評價標準沖突,同一性質的行為所引發的相對人權利義務沖突,以及其他方面沖突)的,應予以修改或者廢止。
(八)上位法修訂后規范性文件未修訂等立、改、廢不配套引起的沖突,應予以廢止或者修改。
(九)其他需要修改或者廢止的。
三、清理工作的要求
(一)明確清理責任主體。
清理工作按照“誰實施,誰清理”的要求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行。
以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文件由主要實施單位對文件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評價,根據評價結果提出擬清理的理由和依據,經市政府法制辦審核后,報市人民政府審定。
因機構調整原主辦部門已撤銷或合并的,由現在繼續行使其職權的部門負責清理。
市政府各部門要在20**年9月10日前,將本單位負責清理工作的聯系人名單和聯系方式報送市政府法制辦。
(二)規范清理工作程序。
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先由具體負責實施該項規范性文件的政府部門根據《**市政府規范性文件清理目錄表》(見附件1),對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逐件進行梳理,提出具體清理意見,對需修改的政府規范性文件應提出具體的修改意見,并代市政府起草《關于修改〈**市……〉的決定》(樣本見附件3),按照要求填寫《**市政府規范性文件清理情況統計表(一)》、《**市政府需修改的規范性文件統計表(二)》、《**市政府需廢止或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統計表(三)》(見附件2),由單位行政主要領導簽署意見后,于20**年10月8日前將有關表格、修改決定的文本和電子文檔送市政府法制辦。
市政府法制辦應成立工作專班統一組織指導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負責辦理規范性文件的匯編、公告工作。對各單位提出的初步清理意見進行匯總審查,提出規范性文件應予保留、修訂、廢止或宣布失效的具體意見或建議,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審定。
清理結果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由市政府向社會公布。市政府法制辦將決定廢止、宣布失效、保留及修改后的規范性文件目錄在《**日報》刊登,并匯編成冊,發放到市政府各部門,在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設置政府信息查閱點供市民查閱,并通過市人民政府公眾網向社會公布。
(三)開門清理,接受監督。
清理規范性文件過程中可以采取“公眾參與、專家論證、政府決策”的方法,充分利用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等廣泛征求社會各方面的意見,歡迎社會各界對規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見和建議。對規范性文件的清理有重大分歧意見的,通過聽證會、論證會或者座談會等形式聽取社會和專家的意見。市政府各部門要加大對清理工作的宣傳力度,及時通報清理進展情況。清理工作要發揮公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的重要作用,可以設立和公布聯系電話和電子郵箱,聽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具體意見和建議。
(四)建立清理工作責任制。
本次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任務重,時間要求緊,涉及面廣,需要各方面的協調配合。各有關單位要切實提高對清理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加強組織領導,確定清理工作責任人,有組織、有步驟地開展清理工作。要根據清理工作的統一安排,制定本單位的清理工作方案,并適當集中時間,集中人力,全力以赴,按時高質完成清理任務。
各單位行政主要領導為清理規范性文件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清理工作負總責。凡是發現單位承擔清理的規范性文件中,該修訂的未修訂,該廢止的未廢止,要追究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市政府法制辦負責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督促工作,組織檢查或者抽查,對清理工作開展不力的單位進行重點督導并跟蹤落實;對由于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本次清理工作結束后,仍存在清理死角和遺留違法違規的規范性文件等問題的,將提請市政府對所在單位予以通報批評。
市政府各部門在清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及有關法律問題,特別是一些帶有普遍性的問題,要及時向市政府法制辦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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