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河治理提升工作任務通告

時間:2022-06-16 1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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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河治理提升工作任務通告

近年來,我市高度重視城區河道綜合治理工作,從年開始實施了引水環通、河道疏浚、污水管網鋪設、污染源整治、河道兩岸違章整治等城河治理五大工程,通過整治總體上河道水質和水體景觀得到逐步改善,城河治理取得了重要的階段性進展。但也存在著截污納管、雨污分流和污水處理率較低以及管理缺位等問題。為進一步推進城河治理工作,持續有效地改善城河水環境,根據《市河道管理辦法》和年城區河道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精神,現就年度城河整治提升工作相關任務明確如下:

一、建設任務

(一)引水環通工程

1.市水利局:實施水體流動大塘江入口整治工程,完成工程量的10%;

2.市建設局:完成中心城區引水環通工程實施規劃方案的編制工作和項目前期工作;實施漾山路江綜合整治工程,完成工程量的30%。

(二)污染源整治工程(截污納管工程)

1.市建設局(市排水公司):完成中心城區329國道、滸溪線、劍東路等道路11.4公里污水管線鋪設工作,其中完成續建4.9公里,完成新建6.5公里;

2.滸山街道:完成童家新村、金南社區的金山南區、金田苑、茅家小區、東海社區的名仕園、新江路綜合社區、印染廠宿舍、金東南北苑8個老小區改造的雨污分流;完成西二環路、新江路、灣底路等道路兩側排水納管297家以上;

3.古塘街道:完成孫塘西區老小區改造的雨污分流;完成大發路、長池路、海關北路等道路兩側排水納管270家以上;

4.白沙路街道:完成中興小區內老小區區塊改造的雨污分流;完成輕紡城等區塊排水納管80家以上;

5.宗漢街道:做好漾山路江綜合整治工程堆土區的政策處理工作,并完成房屋拆遷工作;完成歷新路、新界路、宗漢大道等道路兩側排水納管68家以上;

6.坎墩街道:完成坎墩工業園區等區塊排水納管90家以上;完成漾山路江綜合整治工程相關政策處理工作;

7.橫河鎮:完成烏山綜合樓、烏山小區2個老小區改造的雨污分流;繼續推進油污染治理工作,加強對已完成油污染改造企業的監管力度,切實做好廢油收集工作。

(三)水生態修復工程

市建設局:完成五灶江、六灶江部分河段水生態修復工作。

(四)應急水體流動工程

1.市水利局:利用姚江引水對虞波江區域進行沖刷,在姚江無法引水時,做好梅湖水庫應急水源調水入城工作;

2.市建設局:利用水泵抽取城河優質水源對局部異常河段進行換水。

(五)河道兩岸違章建筑拆除工程

1.滸山街道:拆除滸山江南段(南二環至前應路)和大塘江西側(新江路至鳴山閘)范圍內的違章建筑;

2.古塘街道:拆除周家路江(北二環至北三環)和潮塘橫江南岸(滸崇公路至青少年宮路)范圍內的違章建筑;

3.白沙路街道:拆除黃建浦江(大塘江至周塘橫江)范圍內的違章建筑;

4.宗漢街道:拆除西三灶江(明州路至潮塘江)和西四灶江(明州路至潮塘江)范圍內的違章建筑;

5.坎墩街道:拆除新周家路江(潮塘橫江至五塘橫江)和二灶江(潮塘橫江至三塘橫江)范圍內的違章建筑;

6.橫河鎮:拆除梅湖江(東上河至梅湖水庫)和南大江(湖西門至陳山)范圍內的違章建筑。

二、管理任務

(一)市環保局:負責做好城區河道的水質監測及中心城區內污染企業、家庭作坊和三產服務業等污染源的執法管理工作。

(二)市城管執法局:指導街道對二類河道以下涉河違法(章)構(建)筑物的整治;負責做好城區河道日常保潔的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做好中心城區內未通過環評的污染企業、家庭作坊和三產服務業等污染源的執法管理工作。

(三)市水利局:負責做好城區河道的水政行業管理和城區河道水位管理工作。

(四)市建設局:牽頭做好中心城區截污納管工作。

(五)市城河辦:協調各職能部門、街道、鎮處理城河整治工作;制定實施各街道、鎮的年度考核,并根據考核情況,撥付城河維護日常經費。

(六)城河管理按屬地負責原則,滸山、白沙路、古塘、宗漢、坎墩街道,橫河鎮分別負責轄區內的河道長效管理職責:

1.建立河道養管組織機構,開展河道保潔養護工作,加強轄區內河道日常巡查管理工作;

2.健全涉河違法行為監督與舉報制度,加大對違規排污、違章搭建、填埋侵占、電網捕撈等行為的舉報及查處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注重領導,落實責任。各單位要把河道綜合治理專項行動擺上重要工作日程,高度認識河道綜合治理工作的嚴峻性和重要性。要認真履行職責,既各負其責,又互相配合,形成齊心協力、齊抓共管的整體合力。要將目標任務細化分解,責任到人,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責任網絡體系,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確保整治工作有序開展。

(二)嚴格執法,規范監管。依法加強對沿河“五小”行業等排污單位的監督檢查,加大對違規排污、違章搭建等違法行為現場執法力度,增加監督檢查頻次,切實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

(三)廣泛宣傳,營造聲勢。要廣泛深入的進行河道管理法規宣傳,大造輿論聲勢。對一些重大違法案件,要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等新聞媒體追蹤報道,公開曝光,形成輿論壓力。對整治情況進行全面宣傳和深入報道,做到家喻戶曉,努力形成政府牽頭、部門配合、全民參與的良好社會氛圍。

(四)加強督查,嚴格考核。市城河辦牽頭對工作進展、整治措施落實情況及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以明查暗訪等形式強化督查,建立定期檢查、定期公示、定期通報制度,及時公布集中整治的進展情況。充分發揮考核激勵作用,實施量化和個性化考核,市級職能部門和各地考核實行“捆綁制”,各地完成情況的好壞直接與各市級部門的考核得分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