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部門預算創新實施方案通知
時間:2022-12-31 09: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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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縣部門預算改革試點從2006年啟動以來,實行部門預算單位的范圍逐步擴大,部門預算工作扎實推進、不斷規范,改革試點工作成效顯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預算管理推行依法理財的意見》(湘發〔2000〕21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縣人民政府決定在縣直機關單位全面實施部門預算改革,為確保部門預算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和總體思路
(一)基本原則
一是合法性原則,即編制部門預算必須落實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二是真實性原則,即各項收支要有詳實的依據;三是完整性原則,即統籌安排預算內外全部收支,實行全口徑預算管理;四是嚴肅性原則,即部門預算批復后,嚴格執行,不得隨意調整;五是收支平衡原則,即嚴格執行《預算法》,做到預算內外收支綜合平衡。
(二)總體思路
1、預算由單位自行編制。實行所有收支預算均從基層單位編起,由主管部門匯總,縣財政局審核,經縣政府審定,報縣人大批準的管理制度。
2、細化預算收支項目。收入預算按收費項目和資金來源編制;支出預算實行分類定員定額標準和項目庫管理的辦法編制。
3、實行零基預算。取消“基數加增長”的編制方法,依據支出標準和事項的輕重緩急,測算每個部門、科目和款項的支出需求。
4、實行項目預算。根據部門特定的工作任務、事業發展計劃和上級有關政策,對項目支出需求進行論證、審核,按照先安排預算外資金、后安排預算內資金的原則,分類排隊,確定當年項目支出預算。
5、硬化預算約束。部門預算一經確定,原則上一律不予追加,確需追加支出的,后移下年預算。
二、預算編制
(一)單位情況
包括單位基本情況(工作職能、機構編制、人員配置、資產負債、固定資產等)、預算年度工作任務和計劃、項目庫申報文本等內容。
(二)收入預算
包括預算內收入和預算外收入,指部門及所屬單位所取得的預算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預算外資金收入(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罰沒收入返還、事業單位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和其他預算外收入等)。
(三)支出預算
支出預算包括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項目經費和上繳上級支出等四項。
1、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第十三個月基本工資、社會保險繳費(含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和其他人員經費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包括離退休費、退職(役)費、住房公積金、撫恤和生活補助、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已實行社會化發放的離退休人員的上述費用,按原有經費渠道安排。
2、公用經費:包括辦公費、印刷費、交通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招待費、工會經費及其他公用經費支出。為便于管理,分為兩類:一般公用經費和車輛公用經費。
3、項目經費:包括基本建設、大型修繕、大型購置、大型會議、大型活動及其他項目經費等。
基本建設類項目,指按有關規定,用基本建設資金安排并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項目。
大型修繕項目,指按有關規定,經鑒定后需要對單位危險性房屋、建筑物及附屬設施修繕和大型專業設備修理等項目。
大型購置項目,指按有關規定在基本支出以外的設備購置項目。
大型會議項目,指縣黨代會、縣人代會、縣政協全會、縣黨務工作會、經濟工作會、縣委全會、縣政府全會和經縣委、縣政府批準召開的有鄉鎮、農林場所主要領導參加的全縣綜合性會議及經縣委、縣政府批準召開的其他大型會議項目。
大型活動項目,指經縣委、縣政府批準舉辦的全縣性活動項目。
其他類項目,指經縣委、縣政府確定,需由行政事業費開支的上述項目之外的支出項目。
4、上繳上級支出:指根據有關政策規定上繳給上級主管部門的經費。
三、單位分類及定額標準
根據單位性質、人員及公務用車編制情況,對部門預算單位實行分類定標管理。一般公用經費均按人員編制核定支出預算標準,車輛公用經費按縣紀委核定的車輛編制數核定支出預算標準。
(一)一般公用經費定額標準按單位分類管理分為:
一類:在職縣處級領導(不含二類單位的縣處級領導)10000元/人·年;
二類: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司法局、紀委、政法委、林業公安、消防大隊等部門公用經費(含車輛經費)按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并視縣級財力狀況核定;
三類:義務教育中小學校公用經費(含車輛經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并結合上級轉移支付資金總量核定。
四類:除以上三類外的其他縣直財政全撥行政事業單位按3000元/人·年核定。
(二)車輛公用經費核定標準。在職縣處級領導(不含二類單位的縣處級領導)車輛經費按每臺40000元/年核定,其他單位(不含二類單位和學校)按縣紀委核定的車輛編制數和單位的實際情況每臺20000元/年核定。
四、編制程序和預算周期
(一)實行標準程序預算。實行“兩上兩下”,即各部門、各單位填報財政部門統一印發的表格,以及報送相關批準文件、證明資料等復印件;財政部門審核后下達各單位支出預算控制數、基礎信息和項目信息。部門和單位根據下達的支出控制數細化部門預算,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分解到目級科目,項目經費根據支出控制數,合理確定當年項目支出預算;經財政部門報縣人大批準預算后30日內下達各部門預算批復。
(二)實行標準周期預算。部門預算實行預算周期管理,一個標準預算周期由預算編制、預算執行和財政決算三個階段構成,當年的預算周期起始于上年3月,終止于次年6月,共28個月,依此類推。
1、預算編制階段:時間為上年3月至12月,主要任務是編制年度財務收支和部門預算。財政部門具體負責預算編制的組織、協調、審核,編制預算草案后報縣委、縣政府審定,再報縣人大審議批準后,批復到各部門執行。
2、預算執行階段:時間是從當年1月至12月,具體工作由財政部門負責,包括收入征繳、指標審核、資金撥付和預算調整等內容。
3、財政決算階段:從次年的1月至6月,主要任務是完成年度預算的執行審核、決算報表編制和決算批復等工作。
五、部門預算管理
(一)強化預算約束。預算一經縣人大批準即具有法律效力,各級各部門要嚴格執行。除上級有明文規定的新支出外,任何會議不得研究超預算支出;任何超預算支出報告都不予受理;規范財政支出范圍,凡不屬于財政供養范圍的單位,財政不撥款;凡不屬于財政開支的事項,財政資金不介入。
(二)強化支出預算管理。支出預算實行定員定額管理,即按人員編制預算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縣委研究調配的超職數副科級以上干部視同編內人員。對超編人員的公用經費按標準的50%安排,對缺編人員的公用經費按標準的50%給予獎勵。病假兩個月以上人員病假期間工資、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經費,根據單位實際情況經審定后列入預算。
(三)強化非稅收入管理。按照《財政部關于將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收入納入預算管理的通知》(財預〔2010〕88號)和《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等文件規定,年起將預算外管理的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管理。非稅收入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收入及時全額繳入國庫。年初,根據非稅收入的性質和實際情況,合理核定非稅收入任務,每年年初單位與縣政府簽訂目標責任狀,超額完成收入任務的,超收部分縣財政與單位實行3:7分成;對單位有費不收或擅自減免的,責成單位限期征收入庫,且查補收入上繳國庫,不作收費單位的收入,凡不是因政策性因素影響非稅收入任務未完成的,則相應扣減其支出預算指標,并取消單位年終評先評優資格。
(四)強化項目資金管理。按《縣財政項目庫管理暫行辦法》(臨政辦發〔2010〕15號)規定,嚴格項目資金管理。經批準的項目支出納入年度預算,項目單位按項目進度向財政部門分項目單獨申請撥款,并按項目獨立核算,實行專款專用。項目結余資金納入下年度部門預算資金重新安排使用。大型會議項目按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縣縣直行政單位會議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臨政辦發〔2009〕7號)文件規定和本辦法規定執行。
(五)強化預算資金調度管理。為便于管理,對各單位按照其公用經費和項目經費的預算總額預留15%不可預見經費。單位當年發生的各項新增支出相應抵減其自身的預留經費,年底如有結余再撥付到單位,平時財政撥款按扣除預留經費后的數額,分月按進度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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