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抑制物價保障民生的通知
時間:2022-02-05 09: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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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年,我縣受全國整體經濟形勢影響,市場物價呈現高位運行態勢,對價格調控監管帶來很大壓力。特別是S322線紅星大橋限行期間,糧食、煤炭、水泥、化肥等重要商品運輸成本增加,價格大幅度上漲,對我縣城鄉居民生產生活造成了不利影響。為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保持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結合我縣實際,就進一步做好價格調控監管、穩定物價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安定有序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分析形勢,冷靜應對影響,增強對穩控物價的信心
從市場情況看,今年月份以后價格有明顯回落,特別是月份全國CPI回落到5.5%,對控制價格總水平極為有利。但也應當冷靜看到,我縣前段因運輸成本增加積累下的價格矛盾有可能出現滯后影響,特別是接近年底和元旦、春節時期,對價格的影響不可輕視。物價工作涉及千家萬戶,是民生工作重點。在國家發展農產品生產、增加供應、平抑價格的一系列舉措效果日益顯現、全國市場價格逐漸回落、價格調控取得明顯成效的形勢下,應當堅定穩控物價的信心,充分認識做好當前物價穩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做好各項工作,為廣大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創造規范、穩定的市場價格環境,確保群眾生產生活正常有序,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二、進一步加大力度做好各項工作
(一)大力發展生產,搞活流通,保障供應
從生產的源頭抓起,進一步增加菜籃子、米袋子、火爐子的商品生產和供應。認真落實支持發展生產的各項政策措施,切實抓好糧食、蔬菜、生豬等商品的生產。嚴格執行糧食最低收購價格政策,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生豬生產的各項措施,增加對農業的投入,增加糧食生產,加強生豬集約經營、蔬菜基地等建設。進一步完善流通體系,多渠道組織貨源,加強產銷銜接,增加農副產品的本地調劑,做好貨源組織和調運,認真落實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政策,降低流通成本,實現貨暢其流,確保主要商品供應,穩定市場價格。建立健全商品儲備體系,保證我縣糧、油、肉、氣等主要商品供應充足,避免價格大起大落。
(二)加大價格調控監管力度
1.除國家和省市調價項目外,嚴格控制政府提價措施的出臺,采取暫停提價、延緩出臺、適當降低標準等辦法,盡量減小調價對市場價格穩定的影響力。
2.認真貫徹落實《東縣價格異常波動應急預案》(政辦發〔〕26號),必要時,對價格漲幅較大的重要商品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加強對實行提價申報或調價備案商品的價格監管,完善價格應急機制,確保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價格穩定。
3.加強價格監測和信息。繼續加強對糧、油、肉、禽、蛋、主要蔬菜品種、液化氣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求和價格監測,在特殊時期和價格出現明顯上漲的特別情況下,要實行一日一巡查、一周一報表分析、一月一專題匯報的形式,加大對市場價格的監測、預警和分析,隨時掌握市場動態和價格走勢。及時市場價格信息,正確把握輿論導向,準確闡釋價格政策,澄清不實報道,穩定社會預期。
4.加大市場監督檢查力度。繼續抓好糧、油、肉、禽、蛋等食品的市場監督檢查和市場巡查。對制造謠言、哄抬物價、惡意搶購、囤積物資、乘機漲價等違法行為,依法從嚴從速查處,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繼續跟蹤落實對困難群體的價費減免政策以及取消項目、降低標準的收費執行情況。重視價格舉報工作,妥善疏導各種價格矛盾,對漲幅大的價格問題勤跟蹤、重分析、早發現、早處置。
5.完善價格調節基金等調控手段。充分發揮價格調節基金在調控市場、穩定物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取之于價格、用之于價格”的原則,依法做好價格調節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其調控、平抑居民必需品的市場價格和對低收入群體進行價格補貼的作用。繼續抓好《東縣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實施方案》(價〔〕31號)的實施,適時啟動“聯動機制”,對困難群體進行價格補貼,確保低收入群體的生活水平不因價格上漲而降低。在重大節日和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突發性上漲時,要利用上級補助資金、縣財政安排資金和價格調節基金,采用集中投放、統一布點的形式,對市場進行補貼,增加平價生活必需品的供應,平抑市場物價,普惠城鄉居民。
6.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充分發揮各種媒體的輿論引導作用,及時向社會宣傳各級政府宏觀調控的政策措施和成效,正面報道價格形勢,消除消費者對價格上漲的心理壓力,形成社會公眾理性看待價格波動、積極配合政府調控市場價格的良好氛圍。同時,建立、完善舉報投訴渠道,確保群眾舉報投訴問題及時妥善處理。
三、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價格調控監管責任
要充分認識穩定市場價格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真落實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東縣保暢通保供應保穩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辦發〔〕36號)和縣政府第22次、第23次常務會議精神,切實履行一把手負責制,把穩定價格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協調機制和市場價格調控聯席會議制度,針對影響價格過快上漲的突出問題,提出具體措施并組織實施,進一步加強對價格工作的領導,切實對糧油、生豬、蔬菜等生產供應和價格穩定負起責任,確保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h物價、發改、經信、監察、糧食、農業、商務、交通運輸、財政、民政、統計、工商、質監、宣傳等部門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各負其責,各司其職;
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違反價格規定的,要嚴肅追究責任,保障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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