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存場所消防安全綜治通知
時間:2022-03-16 09: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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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大型石化企業和油氣供應儲存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區政府決定從3月7日開始至4月10日,對全區石化企業和油氣供應儲存場所開展一次大規模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總書記“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為指針,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和《危險化學品消防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遏制惡性火災爆炸事故為目標,落實各部門、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整治火災隱患,為全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整治范圍
全區所有的石油、液化石油氣、天然氣、煤氣等采集、煉制、加工企業和供應儲存單位。
三、整治重點
(一)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威脅城市安全的,生產裝置、設備不符合有關消防安全要求的;
(二)消防道路、消防水源和固定消防、電氣防爆、防雷防靜電設施不健全或年久失修的;
(三)消防安全責任制、防火規章制度不落實,滅火準備不充分,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不完善或執行不力的。
四、時間與步驟
這次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分4個階段。
(一)部署和普查階段(3月7日至3月10日)。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貫徹省長對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組織本部門制定專項整治方案,成立由各部門、單位主要領導參加的聯席會議,進行廣泛發動和全面部署。要結合貫徹實施《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按照整治范圍和整治重點,摸清底數,確定整治對象和需要重點解決的問題。同時要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將安全用油、用氣、用火、用電以及火場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識納入公益宣傳內容,對全民進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知識教育。
(二)自檢自查整改階段(3月11日至3月24日)。各單位要按照方案的部署和要求,認真落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由領導牽頭組織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按照有關消防法律法規的要求,全面開展自檢自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制定滅火預案,并認真組織演練。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參檢人員和被檢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對查出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各單位必須明確自身的消防安全責任主體地位,切實強化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加強單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內部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形成單位“安全自查,隱患自改,責任自負”,公安消防機構依法監督抽查的消防監督管理格局。
(三)重點治理階段(3月25日至4月5日)。區政府將組成督查組對有關單位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單位和場所,要采取嚴厲措施限期改正,督促整改,消除火災隱患;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要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落實整改資金,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以前,要落實防范措施,保證安全;對自身不能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責任單位要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對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火災隱患,應當自行采取停產、停業等整改措施,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四)總結報告階段(4月6日至4月10日)。專項整治結束后,各部門、單位及大型企業要對本地區、本單位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連同滅火預案逐級上報。企業單位的總結材料和滅火預案要于4月9日前上報區政府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這次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是我區去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延續和深入,各部門、單位要從實踐“三個代表”的高度,充分認識這次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把此次專項整治同國務院部署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以及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申報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加強領導,抓好落實。有關部門要主動參與,密切配合,把專項整治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二)嚴格執法,抓住重點。要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律法規,依法辦事。對干擾阻撓專項整治工作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從重查處。
(三)部門聯動,形成合力。各部門要密切配合,用好、用足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行政手段。對在檢查中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要采取聯合行動,及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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