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局收費審驗工作通知

時間:2022-03-22 02: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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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價局收費審驗工作通知

縣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市物價局關于做好全省年度收費審驗工作通知》(價費〔〕14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省行政事業性收費年度審驗辦法〉的通知》(價費〔〕1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從3月下旬起,開展年度行政事業收費審驗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審的時間和范圍

全縣年度收費審驗工作從年3月21日起至年4月12日結束。凡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了《收費許可證》實施收費的單位均必須年審。各收費單位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年度審驗,逾期不接受年度審驗的,將視為審驗不合格單位,不得繼續收費。(具體時間見附件1)

二、年審的內容

1、收費許可證是否有效,是否按規定辦理了變更或注銷手續;

2、是否按規定對收費項目、標準進行公示;

3、是否按規定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范圍實施收費;

4、是否執行國家有關的收費優惠和減免政策;

5、對已明令取消和降低標準的收費,是否按規定辦理了《收費許可證》注銷或變更手續,是否保留或者維持原有收費標準。

6、是否使用規定的收費票據。

7、收費單位對被收費單位實施管理或提供服務的情況。

8、上一年度年審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9、其它需要審驗的內容。

三、年度審驗方法及須報送的材料。

1、審驗方法:收費單位接到年審通知后,攜帶下列資料到行政服務中心大廳縣物價局窗口年審。

2、審驗報送資料。年度財務報表、賬簿、收費票據(存根聯)。《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明細表》(附件2)、《取消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明細表》(附件3)。

3、《收費許可證》補充資料。凡年辦理《收費許可證》和年年審時未提供以下資料的,需補充完善:⑴有效的批準收費文件(復印件)。⑵機構代碼證(復印件)。⑶法人資格證明或機構編制及經費來源情況的文件(復印件)。⑷政府或業務主管部門批準執業的文件(復印件)。

四、年度審驗的紀律及責任。

在年審中發現違反規定亂收費的,由縣物價局、縣財政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吊銷其《收費許可證》。對逾期不接受年審的部門和單位,限期糾正。凡經審驗不合格的部門和單位,縣物價局將暫扣其《收費許可證》,縣財政局將停發收費票據。

五、年度審驗費。

年度審驗費仍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省行政事業性收費審驗辦法》規定,按被審單位年收費收入總額的0.4%收取。

六、年審辦公地址。

縣行政服務大廳三樓縣物價局窗口。聯系人:。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