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無線電管理工作事宜

時間:2022-03-23 08: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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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無線電管理工作事宜

加強全縣無線電監管工作,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在縣(區)政府建立無線管理協管員制度的通知》(府廳字號)要求,經縣政府研究,同意建立無線電管理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機構設置

成立市無線電管理協管辦,辦公室設在縣政府辦,不另外增加人員編制,協管辦主任由縣政府辦分管副主任兼任,協管員由縣政府辦一位工作人員兼任。

二、工作職責

(一)協管辦主要工作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無線電管理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

2、協助管理全縣申請設置使用無線電臺(站)和研制、生產無線電發射設備;

3、協助監督檢查全縣設置使用無線電臺(站)和研制、生產無線電發射設備的單位或個人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和無線電管理規章、規定情況,發現違法、違章設臺及時上報,并協助省市無線電管理局查證落實依法做出處罰決定;

4、協助做好全縣無線電管理頻率占用費的征收;

5、協助做好全縣無線電干擾的協調;

6、積極完成上級無線電管理機構委托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協管員主要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無線電管理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

2、協助市無線電管理局,負責全縣的無線電管理法規宣傳,新設電臺的報批、增設臺(站)的日常管理、電臺執照的年檢、變更、報廢、期滿續用及費征收等事宜;

3、協助市無線電監測站,開展無線電干擾處理、設備檢測、電波監測、電磁環境測試等工作;

4、根據上級無線電管理機構要求,及時匯總、上報有關資料;

5、參加市無線電管理局每半年召開的聯系工作會議,交流、反饋的關工作情況,積極參加無線電業務培訓;

6、完成市無線電管理局委托辦理和其他工作事項。

三、有關要求

(一)各鄉鎮(場)、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無線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空中電波秩序的好壞,直接關系到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與人們生產生活息息相關。

(二)各鄉鎮(場)、各部門要把無線電管理納入重要工作來抓,將無線電管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安排。

(三)各鄉鎮(場)、各部門要積極協助縣無線電協管辦做好本轄區、本部門的無線電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