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水庫養殖行為通知
時間:2022-03-26 05: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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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近年來,水庫大量投肥養殖,造成水體污染日趨嚴重,水質不斷惡化,已成為影響我市水環境質量和用水安全的一大公害。為合理開發、利用、保護水資源,規范水庫養殖行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椐《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水庫化肥養殖的危害性和水庫水質安全的重要性
我市現有大中小型水庫925座,除了具有防汛、灌溉功能外,大多水庫還兼有飲用水源、天然養殖等綜合功能,在全市工農業生產中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傳統的水庫投肥養殖方式破壞水域生態平衡,使水體喪失自我凈化能力,加速水質富營養化,造成水質污染,嚴重影響水庫供水、灌溉功能;一些水利設施因水質問題受到腐蝕,加速水利工程老化;同時人類長期食用化肥養殖的水產品不利于身體健康。因此,加強水庫水資源保護和水質安全監管,對構建人水和諧的水生態環境系統,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采取得力措施,嚴格規范水庫養殖行為
(一)全面禁止水庫化肥養殖行為。從文件下發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全市范圍內全面禁止水庫化肥養殖行為。各地相關部門要搞好調查摸底和宣傳發動,按照“有情協商,依法辦事”的原則,認真做好承包者的思想教育工作,確?!敖丁毙袆禹樌M行。
(二)認真清理規范水庫承包養殖合同。各縣(市)區政府要責成水利(水務)部門、有關鄉鎮及水庫管理單位,對水庫承包養殖合同進行全面清理,規范、完善水庫承包養殖合同,明確規定禁止投肥養殖條款和違約責任,交納一定數額的水質保證金。如發現有投肥行為經查核實,由水庫發包方按協議約定終止承包合同,沒收水質保證金。
(三)積極推廣水庫健康養殖新技術。各級水利、水產部門,要加大培訓宣傳力度,積極推廣水庫健康養殖新技術,引導水庫經營單位和個人,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按照無公害養殖技術要求組織生產,不得造成水庫水體污染。
(四)切實加強水庫水質安全監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相關條款,各級政府對所轄區域水庫水質安全負總責,水庫管理單位(處、站、中心)是水庫水質安全的直接責任者,水庫養殖承包人為水庫水質保護的第一責任人。水利(水務)、環保、水產等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緊密配合,各司其職。水利(水務)部門負責水庫水質安全的日常監管和監測,監督承包合同執行情況;每年5-10月份,每月對水庫水質進行一次監測,檢查結果對社會公布。環保部門負責對水庫污染情況進行執法檢查及群眾投訴查處,一旦發現水質超出規定水質指標,按規定給予處罰。水產部門負責水產養殖證的發放和年檢,發現投肥養殖造成污染事故的吊銷養殖許可證。
三、切實加強對“禁投”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禁投”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令行禁止。各級監察部門要加大水庫水質安檢執法監察力度,對投肥養殖導致水庫污染、影響群眾用水安全的水庫管理單位負責人追究相關責任;加強對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對監管不力的督促其及時改正直至追究責任。對不遵守“禁投”規定仍然在水庫中使用化肥養殖的,新聞單位要及時曝光,形成全社會監督“禁投”工作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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