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工程培訓緊急通知

時間:2022-04-02 05: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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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工程培訓緊急通知

各縣(市、區)陽光辦:

接省陽光辦的通知,為貫徹落實今年中央、省委一號文件精神,切實服務當前春季農業生產,推進今年全省農業科技促進年活動,經研究決定,從2012年4月啟動陽光工程培訓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任務

2012年全省陽光工程培訓任務分兩批下達,第一批培訓任務從即日起下達,第二批培訓任務待國家陽光工程實施方案下發后下達。在2012年國家計劃未下達前,各縣(市、區)可按照《省2011年陽光工程工作方案》中下達任務數的30%,確定第一批培訓任務數。未完成2011年培訓任務的項目縣應采取措施,繼續完成培訓任務,暫不啟動今年的培訓工作。

二、培訓內容

以開展農業職業技能培訓為主,主要對種養大戶,科技示范戶,從事農業產前、產中和產后服務,以及從事農業經營和農村社會管理的農民開展職業技能培訓。重點培訓農業生產及管理技術、農產品產地貯藏保鮮及加工技術、農機操作及維修技術、沼氣建設及維護技術、農業經營管理及農村社會管理知識等內容。

三、培訓方式

培訓工作繼續參照《省2011年陽光工程工作方案》進行。各地應按優勝劣汰的原則,在2011年認定的培訓基地中,擇優選擇培訓機構。培訓方式應采取理論教學與實踐操作相結合的方式,確保培訓質量。

四、補助標準

培訓補助資金仍按《省2011年陽光工程工作方案》中規定的每人380元的標準,采用培訓券的方式進行補助。

五、有關要求

1、提高認識,服務大局。各地要進一步將思想行動統一到全省科技促進年活動工作中來,增強大培訓意識,積極策應,迅速部署,充分利用好陽光工程培訓項目的平臺作用,提高農民的職業技能和就業能力,切實為春季農業生產提供智力支撐。

2、統籌安排,擇優培訓。培訓工作既要充分體現當前的農時農事需要,也要符合當地產業特色、貼近當前技術需求和農民意愿。各地要擇優確定培訓機構,結合去年年底各地的檢查情況,對去年實施陽光工程過程中培訓組織得力、師資力量較強、效果較好的培訓機構優先安排培訓。還要結合今年年初開展的培訓需求調研,合理安排當前的培訓專業和分配培訓任務。各地請填寫《2012年陽光工程第一批培訓任務安排表》(見附表1),于4月5日前報市陽光辦匯總統一報省陽光辦,分別報送紙質版和電子版。

3、嚴格監管,確保到位。各地要繼續按照《省2011年陽光工程工作方案》要求,履行好監管職責,嚴格實行公示制度、信息報送制度、臺賬登記制度和檢查驗收制度。各縣要將每月的培訓情況填寫好《陽光工程進展表》,在當月25日前報市陽光辦,月底前統一匯總報省陽光辦。要繼續建立起規范統一、信息完整、內容真實的《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培訓臺賬》。對每期培訓要及時組織檢查驗收,做到培訓一期驗收一期,并出具驗收結論。

4、廣泛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利用電視、板報、網絡、報刊和發放宣傳紙等多種途徑,加大宣傳力度,及時報道工作動態、經驗做法和學員典型,采取點面結合、專題與綜合等形式,擴大培訓活動的影響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