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農村低保制度通知
時間:2022-04-04 03: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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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市政府各部門:
為妥善解決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困難,進一步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構建和諧,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市政府決定,從年起在全市實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F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科學發展觀,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切實保障農村特困群眾基本生活,為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服務。
實施農村低保制度,必須堅持政府救助與勞動自救、社會幫扶相結合的原則,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
二、保障范圍、對象和標準
(一)保障范圍和對象。
農村低保制度是政府對符合低保條件的農村困難群眾給予適當生活救助的新型社會保障制度。持有我市農業戶口的農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純收入低于本市農村低保標準的,納入保障范圍。當前,農村低保重點是保障因病、因殘、年老體弱、缺少勞動力以及生存環境較差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難的農村家庭。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的贍養和扶養(撫養)關系、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主要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其他
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義務關系的直系親屬。正在服兵役人員及勞教、服刑人員不計家庭成員。
農村困難群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農村低保:
1、家庭實際生活水平高于當地農村低保標準的;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在讀學生除外)而不從事生產勞動的;
3、一年內購買價值超過低保標準5倍以上非生活必需品的;
4、法定贍養、扶養(撫養)義務人有贍養、扶養(撫養)能力但未履行義務的;
5、因賭博、吸毒、等行為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6、不按規定如實申報家庭收入、弄虛作假或拒絕核查的;
7、其他經省級民政部門認定不能享受低保的。
(二)保障標準。
農村低保標準,按照當地維持農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和基本就醫費用,適當考慮其他費用確定。全市農村低保標準為年人均純收入800元以下。根據農村特困家庭的收入、勞動力、身體等狀況,將農村低保對象劃分為特困、困難、一般三個類別,分別按每月50元、30元、20元的補差標準發放低保救助金。農村低保標準隨著當地農村群眾的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步調整。
三、家庭收入計算
農村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全年獲得的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的總和。收入計算按統計部門有關農民人均純收入統計口徑計算為準。家庭年收入以申請對象提出保障待遇申請之日前12個月的家庭收入為基數計算。其中,貨幣收入具體包括農林牧漁、建筑、運輸、加工、服務業等經營收入,勞務收入、退休金、各種保險金、補償金,租賃收入、饋贈和繼承收入,贍養費和扶養(撫養)費;實物收入按市場價折款計入家庭收入。
下列收入項目不計入農民家庭收入:
1、優撫對象的撫恤金、定期定量補助金、護理費、義務兵的優待金;
2、對國家、社會和人民作出特殊貢獻,政府給予的一次性獎金;
3、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儉學收入及由政府和社會給予困難學生的救助金;
4、因工負傷和意外傷害的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及死亡人員的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
5、見義勇為獎金;
6、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救助資金和醫療救助金;
7、政府、社會或個人給予的臨時性生活撫慰金和災后重建救助金;
8、獨生子女費及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金;
9、其他經省級民政部門認定不宜計入家庭收入的項目。
四、申請、審核、審批程序
(一)個人申請。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以家庭為單位,由戶主本人向常住地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家庭收入、身體狀況等相關證明材料。家庭成員均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由村民小組提名并代為申請。
(二)村民委員會審核。村民委員會對申請人家庭收入和實際生活狀況入戶調查核實,并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評議。申請保障對象須經村民代表會議成員2/3以上通過。
評議通過的對象,在村務公開欄公示不少于7天,無異議的,填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審批表》,由村民委員會討論確定后,上報鄉級政府審查。公示內容包括戶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住址、保障類別和縣、鄉兩級舉報電話等,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三)鄉級政府審查。鄉級政府收到村民委員會上報材料后,要核實申報對象家庭收入,查驗村評議和公示記錄,并召開由鄉鎮長任組長、相關部門人員為成員的評審委員會會議進行審查。對審查通過的對象,應在鄉鎮政務公開欄和村務公開欄同時公示不少于7天,無異議的,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
(四)縣級民政部門審批。縣級民政部門接到鄉鎮上報的材料后,要嚴格審核并按一定比例進行抽查,抽查人數一般應占各鄉鎮上報保障人數的20%以上,縣級民政部門一般每年集中審批一次,有條件的可半年審批一次,并將審批結果及時書面通知鄉鎮政府,并在政務網上公開。
(五)動態管理。農村低保對象實行動態管理。對納入保障范圍的保障對象應建檔立卡,實行信息化管理??h級民政部門會同鄉級政府,對參保對象每年至少集中審核一次,對不再符合低保條件的,應及時終止其低保,并收回低保證,做到保障對象有進有出,保障水平有升有降。要堅持做好鄉、村兩級的兩榜三次公示制度,新增對象按規定及時進行公示,已保障對象一般應半年公示一次。
五、資金籌措與管理
(一)資金籌措。農村低保所需資金,由省、縣兩級財政共同負擔??h級財政要按規定將農村低保資金列入預算,實行專項管理,??顚S?。年,省財政按照農村低保對象人均年補助200元標準安排預算,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按照各自確定的補差標準負責補齊。
(二)資金管理??h級財政部門要開設“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專戶,對上級補助資金和本級預算資金一并納入專戶,統一管理,??顚S谩C裾块T按季度將核定批準的農村低保資金發放人數及金額情況報送同級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據此將資金從財政專戶撥到農村金融機構,直接存入低保對象的存折,實行社會化發放。
六、組織領導
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強對建立和實施農村低保制度的領導,精心組織,建立健全“政府領導、民政主管、部門協作、社會參與、鄉村落實”的工作機制。民政部門是農村低保工作的業務主管部門,負責工作計劃制定和組織實施,保障對象審批和動態管理,低保資金管理和發放,以及政策研究和工作協調。財政部門負責農村低保資金的籌集、使用監督和檢查。審計、監察部門負責對農村低保資金的使用進行審計監督。農村金融機構負責低保對象低保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各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各司其職,各盡其責。農村低保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各地要確保農村低保工作必需的工作經費。所需工作經費按不低于農村低保資金支出總額的3%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主要用于聘用基層低保工作人員及調查核實、制證建檔、信息系統等工作費用支出。要認真做好實施農村低保制度的宣傳工作,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站、宣傳單、宣傳欄等形式,廣泛宣傳政策,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要加強對農村低保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不斷提高他們的思想政治和業務素質。要加強和規范資金的管理,加強檢查、監督,確保資金按時撥付和合理使用,杜絕擠占挪用等現象的發生。對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低保補助金的,要及時取締低保資格,并依照規定予以處罰;對為申請對象出具虛假證明的和未能按規定辦理農村低保手續的有關人員,要嚴肅追究責任,依法依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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