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價格調控大會制度建立通知
時間:2022-04-06 1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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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理區,經濟開發區,市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落實《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政發[]70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做好穩定物價工作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政發[]28號)精神,維護正常的市場流通和價格秩序,保障好群眾基本生活,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市政府決定建立全市市場價格調控聯席會議制度。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成單位
全市市場價格調控聯席會議由市物價局、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局、市商務局、市糧食局、市工商局、國家統計局調查隊等單位組成。市物價局為召集單位,各成員單位分管負責人為聯席會議成員。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物價局,由市物價局分管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聯席會議的組織、聯系和協調等日常工作。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有關科室負責人擔任。
二、議事內容
(一)制定分解全市市場價格調控監管工作目標任務,指導、檢查和督促各地各單位做好發展生產、保障市場供應、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穩定市場價格等各項工作。
(二)收集全市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CPI)趨勢等信息,對市場價格異動情況進行分析,研究提出加強市場價格調控監管措施的意見和建議,制定穩定市場價格應急預案。
(三)定期通報各成員單位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協調解決市場價格調控監管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推進工作落實。
(四)其他需要提交聯席會議研究協商的事項。
三、工作規則
(一)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根據工作需要可臨時召開。
(二)遇有重大問題時,聯席會議可請市委、市政府有關領導出席,并視情擴大參會范圍。
(三)各成員單位需提交聯席會議商議的議題,應在聯席會議召開前一周將相關資料報送聯席會議辦公室,統一提交會議討論。
(四)各成員單位要嚴格執行聯席會議決定,按照分工任務,認真抓好落實,并及時報送工作情況。
四、工作考核
聯席會議辦公室對各成員單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半年小結、全年考評”,并通報考評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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