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辦企業單位安全生產培訓通知
時間:2022-06-13 04: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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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搞好安全生產培訓是安全生產工作的基本要求。為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強化年”活動,開展以“企業達標升級”為主要內容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活動,全面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誠信意識和安全道德觀念,使其自覺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依法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國家安監總局第3號令)、《省安全生產條例》、《市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就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培訓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的責任感
安全生產培訓是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掌握國家安全生產有關的法律法規、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強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素質、減少“三違”現象的重要措施,是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從根本上預防和遏制重大事故發生的必由之路。經過前幾年的努力,我市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已取得一定成績,參加培訓的從業人員逐年增加,培訓質量不斷提高。但是全市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發展不平衡,部分鎮街道培訓成效不明顯,培訓覆蓋面達不到國家要求,培訓考核工作有待進一步規范,這些問題都影響了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深入有效的開展。
二、強化工作措施,加強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的監管
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和承擔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政府部門應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的重要性,在當前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的情況下,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下大力氣做好對企業內部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的督查,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全面落實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依法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把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到實處。要組織、引導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深入到中小企業進行安全培訓服務,針對企業的實際需要,開展靈活多樣、方便企業的培訓工作,指導幫助有條件的企業建立完善的安全培訓工作機制。
三、嚴格執法檢查,全面推進安全生產培訓工作
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和承擔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政府部門要認真落實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加大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的執法檢查力度。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實施專項檢查以及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管理檔案建設工作的檢查指導,加大對無證上崗、持過期證上崗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對未按規定開展安全培訓的生產經營單位或未按規定參加安全培訓的人員,要嚴格按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罰,通過嚴格的執法檢查,全面推進全員安全培訓工作。
四、培訓人員范圍、內容和時間
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指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廠長、經理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以及未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生產經營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
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文件規定的內容進行培訓。初次培訓不少于48學時,再培訓不少于16學時。主要包括: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3、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4、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培訓由具備資質的培訓機構負責,具體培訓時間及地點按照各鎮街道提報情況統籌安排,分期進行。
五、有關說明及注意事項
1、各鎮、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及有關單位將轄區內和管轄企業參加培訓人員名單于4月15日前報市安委會辦公室。
2、參加培訓人員需準備2寸彩照2張,身份證復印件1張;
3、凡未按要求參加培訓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四十三條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4、培訓費用按規定標準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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