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統籌城鄉就業 構建五大體系

時間:2022-03-10 01: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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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統籌城鄉就業 構建五大體系

作為全國和山東省城鄉統籌就業試點工作城市,濟南市從體制、政策入手,制定和完善保障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的制度,全面推進城鄉統籌就業工作。

從今年起,濟南市將用三年左右的時間,在全市建立起城鄉一體化的就業政策、職業培訓、就業服務、用工管理和社會保障"五大體系"。城鎮每年新增就業10萬人以上,城鎮登記失業率由"十五"期間的4.2%下降到4%以內;農村富余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由目前的8萬人增加到10萬人次。到2008年底,建城區內"4050"人員再就業率達到80%以上,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零就業家庭"能全部實現就業;農村富余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的比率由目前的50.2%提高到70%以上;實現各類企業普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依法履行;農民工工傷保險參保率達到80%;到2006年底,全市農民工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20萬,到2008年底,與城鎮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95%被納入醫療保險;農民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率達到80%;農村養老保險覆蓋率由目前的40%提高到60%。

具體工作中,從建立完善五大體系入手,加快推進城鄉統籌就業工作。一是制訂配套的就業政策體系。在統籌規劃城鄉就業工作、切實將經濟社會發展、產業開發、結構調整和城鄉統籌就業相結合的同時,實行城鄉一體的失業登記和動態管理制度,同時,每半年對城鄉勞動力的就業狀況進行一次抽樣調查,以此作為依據,逐步建立有效的全市失業與就業管理服務制度和失業預警制度。另外,結合新一輪就業扶持政策的出臺,研究制定適合農民的就業扶持政策,出臺農民小額擔保貸款、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等辦法,使城鄉就業政策逐步走向統一。

二是創新就業培訓體系。堅持培訓與就業相結合、培訓與市場相結合的原則,大力實施"素質就業"戰略,全面提高勞動者的職業素質和就業創業能力,提高就業競爭力,實現多形式、多元化就業。首先,整合職業技能培訓資源,有針對性、有計劃地開展政府補貼的職業技能和創業能力培訓,并結合城鎮下崗失業人員、進城務工人員、復退軍人的不同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就業再就業培訓。其次,充分發揮培訓補貼政策的作用,對持有《再就業優惠證》和《失業證》的城鎮下崗失業人員,開展政府補貼的職業技能培訓,同時強化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大力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第三,注重高級技能人才的培養,大力實施"3年5000名新技師培訓計劃"和金藍領培訓項目。注重開展新技術、新工藝的培訓,加快培訓大批高技能勞動者,到2010年全市技能人才占技術工人的比重達到30%,其中,技師、高級技師的比重占技術工人比重的10%。另外,注重開展創業培訓和創業指導服務工作并切實將此項工作與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的落實工作聯系起來,以鼓勵有條件的城鄉勞動者自主創業。

三是建立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在全市已基本實現市、縣(市)區、鄉鎮(街道)聯網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實現勞動力網絡化動態管理,逐步形成有形市場和無形市場兼備,市、縣(市)區、鎮、村四級貫通,面向所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就業信息到村、戶的覆蓋城鄉的就業管理服務體系。同時,建立并完善就業援助制度。針對城鎮就業困難群體和農村貧困戶實施再就業援助活動,通過大力開發公益性崗位、鼓勵企業吸納安置等手段,重點解決"4050"人員和"零就業家庭"的就業問題,力爭到2008年底使建城區內"4050"人員就業率達到80%以上,基本消除"零就業家庭";針對進城務工勞動者開展每年一次的"春風行動",加強對農民工就業和維權的宣傳,改善農民工進城就業環境。

四是完善用工管理體系。在定期對全市的勞動力市場運行狀況進行檢查、清理、整頓的同時,扎實推進勞動合同管理工作,推進勞動合同制度三年行動計劃的實施和勞動關系和諧工業園區創業活動的開展,提高非公有制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發揮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機制的作用。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在試點工作期間,以農民工勞動合同的簽訂為工作重點,力爭到2008年底全市普遍簽訂勞動合同。

五是實現就業與社保聯動的社會保障體系。在已經出臺了濟南市《關于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的意見》和《關于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的基礎上,積極推動農民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另外,建立勞動者工資保障制度。根據山東省有關規定,研究制定相關措施,保證企業每月至少發一次工資,工資支付表至少保存15年,節假日加班工資是平時的3倍,病假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的80%。明確規定,建設單位、承包企業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造成施工企業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建設單位、承包企業先行墊付勞動者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