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干部監督工作實行五書制

時間:2022-06-06 07: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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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干部監督工作實行五書制

為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干部監督工作的有效途徑,象山縣實行干部監督工作“五書”制,促進領導干部廉政勤政,為領導班子建設和高素質干部隊伍建設提供有力保證。

一是提醒通知書。根據民主測評結果以及組織考察情況,對領導干部在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存在的苗頭性問題,發出通知,及時提醒,必要時進行組織談話。

二是回復信訪通知書。對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的,組織上認為需要回復的問題,發出通知,要求領導干部在規定時間內,實事求是地做出書面回復。

三是問責通知書。當領導干部管轄范圍內發生重大事項決策上出現明顯失誤時,發出通知書,要求領導干部本人認真分析,自我反思,在規定時間內向組織上說清情況,列出自身應負有的責任。

四是誡勉通知書。對考察、測評結果比較差、群眾反映的問題比較集中、以及其他問題需誡勉的領導干部,發出通知,進行誡勉談話,要求其認真總結反思,寫出書面認識和整改計劃,規定時間加以整改。

五是督查整改通知書。對誡勉談話或提醒通知的領導干部進行跟蹤督查,對其整改態度不端正、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成效不明顯的干部,發出通知書,及時予以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