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立正確的政績觀

時間:2022-07-15 1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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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績,是干部德才素質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實踐中的有機統一,是干部在履行職責中創造出來的成績和貢獻,是黨的干部“四化”方針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干部的“政績觀”正確與否,不僅會影響到一個單位、一項事業的順利發展,也會影響到一個干部、一屆班子、一支隊伍的健康成長,甚至會影響黨的事業的興旺發達。

當前,一些領導干部的“政績觀”出現了一些問題和偏差,導致所謂的“政績急躁癥”,突出表現有:一是重“顯績”,輕“潛績”。專干“顯山露水”、“表面風光”的事,對百姓疾苦、群眾困難卻漠不關心。二是重近期效果,輕長遠利益。熱衷于“短、平、快”的政績,對涉及長遠利益的基礎工作只停留在口頭上。三是重局部利益,輕全局利益。四是搞虛假政績。搞形式主義,擺花架子,不擇手段。五是不實事求是,亂上項目。六是避實就虛,拈輕怕重。對容易看得見的政績“樂此不疲”,對默默無聞的艱苦工作卻不愿投入精力。

不正確的“政績觀”表現形式不同,但其帶來的后果一致,必然導致形式主義滋生和蔓延。一是圖虛名,招實禍,誤黨誤國。它妨礙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導致信息失真,決定失誤,造成人、財、物和寶貴時間的大量浪費。二是嚴重損害黨群、干群關系,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一些干部把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花在做表面文章、搞花架子上,不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增加群眾負擔,必然引起群眾反感,傷害群眾感情,影響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三是腐蝕干部隊伍,敗壞黨風和社會風氣。虛假政績,必然會誘發干部懶惰思想和投機心理,助長黨內和社會上的弄虛作假行為和浮夸之風,挫傷真抓實干者的積極性。

那么,什么是真正的“政績”呢?

真正的政績應是符合黨和國家政策法規的政績。那些大搞地方保護主義、“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做法,無論其局部利益有多大,都不能算作政績。真正的政績應是沒有水分的政績。作為人民公仆,要把政績樹在百姓的心田里,創造“造福一方”的真成就,決不能搞“造勢一時”的假政績。真正的政績應是群眾需要的政績。要多為人民群眾做實事、辦好事、解難事,把百姓滿意不滿意作為政績的標尺。真正的政績應是沒有后遺癥的政績。講政績不能只看干部近期取得了多少成績,還要看這些成績是否有利于經濟社會的長遠發展,是否經得起歷史的檢驗。

當前,應如何樹立正確的政績觀”?

首先,要堅持不懈地進行黨的宗旨教育,筑牢代表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思想基礎。關鍵是要堅持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要教育各級領導干部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的群眾觀點,始終堅持黨的群眾路線,關心群眾疾苦,傾聽群眾呼聲,反映群眾意愿,集中群眾智慧,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來指導自己的一言一行。

其次,要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是我們黨的思想路線,也是衡量政績必須遵循的科學態度和根本方法。要樹立實踐第一的觀點,切忌浮光掠影,主觀臆斷。要具備尊重客觀事實的勇氣和無私無畏的精神,“不唯書、不唯上、只唯實”,始終做到說老實話、辦老實事、當老實官。

第三,要不斷改造主觀世界,端正世界觀、地位觀和權力觀。正確對待手中的權力,樹立正確的權力觀,這是實施正確領導的思想基礎。因此,必須擺正領導者與人民群眾的關系。一個干部在一個地方或一個單位當領導,最重要的是得到群眾的認可和愛戴,這才是我們永遠追求的目標。

第四,要完善法規條例,從制度上解決問題。應建立一整套嚴密的組織監督與廣泛的民主監督相配套的有效制度,把制度約束與群眾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有機結合起來,使形式主義能得到及時的遏制。同時,要完善獎懲制度,加大懲處力度,對搞形式主義造成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損失與浪費的,要依法依紀從嚴處理,對有關領導及其上一級領導,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最后,要把好知人善任、選賢任能的用人關。要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要求,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績,努力建立科學系統的政績考核標準,并且盡可能將政績考核內容量化。要善于發現有“潛績”的干部,特別是那些在各方面條件較差的地方甘當無名英雄的干部。要善于識別熱衷“顯績”的干部,特別是那些有一定能力,也做出一定成績,但有意夸大“政績”以達到個人升遷目的的干部。政績考核結果要在一定范圍內向群眾反饋,增強政績考核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以形成老實人不會吃虧,不老實的人占不了便宜,有實績的人不會被埋沒,投機鉆營、弄虛作假的人不會被重用的客觀公正的用人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