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屆后干部監督管理

時間:2022-09-19 0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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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屆后干部監督管理

為切實加強換屆后領導干部監督管理,打造一支高素質領導干部隊伍,嘉善縣制訂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領導干部監督管理的實施意見,確保換屆后鄉鎮、部門領導班子運轉良好,為全面推進和諧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一、完善領導干部預警名單制度。把全面、及時、準確地掌握領導干部的監督信息,作為建立干部預警名單的基礎和前提,明確規定在領導班子屆中、屆末和日常考察中了解到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存在一定問題或反映的;群眾來信來訪反映比較強烈的等十種情況為預警名單對象范圍。在此基礎上進行綜合分析和研究,形成領導干部預警名單,并逐人建立預警檔案。針對不同的情況,采取跟蹤考察、批評教育、限期整改、崗位調整等相應預警措施,并根據預警后一定期限內干部的表現,及時調整預警名單。從而構建防范在前、分類管理、預警轉化的干部監督工作平臺,實施對領導干部更有力、更有效的監督。

二、建立健全條線工作聯系通報制度。將涉及鄉鎮經濟和社會發展、黨建等各個方面比較重要,對鄉鎮影響較大的主要條線工作,由縣級有關部門按照對口分工向縣委組織部通報條線工作評價意見和評價等次。縣委組織部匯總后將通報結果反饋給鄉鎮黨委,并作為領導干部評價考核和選拔作用的重要依據。鎮黨委根據不同的通報結果有針對性地與分管領導本人進行溝通,及時總結經驗,查找不足。

三、堅持和完善重大決策集體研究決定制度。建立和完善黨委(黨組)議事規則,進一步擴大黨內民主,加強集體領導。對涉及方針政策性的大事,重要工作任務的部署,干部的任免、調動和獎懲,大額資金的安排和使用,重大工程項目的確定以及其他重大問題,都需經過集體討論后作出決定。積極推行決策過程票決制,根除舉手表決等形式存在的潛在問題。對未經集體討論作出的決定,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構成違紀的給予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四、健全干部監督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加強組織部門與紀檢監察、政法、人事、審計、信訪等機關和部門的聯系協作,建立健全干部監督聯席會議制度,及時溝通信息,建立一個覆蓋面廣、渠道暢通、反應靈敏的干部監督信息網絡;定期交流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有針對性地研究解決新形勢下干部監督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使干部監督工作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有創造性,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實增強監督合力。

五、出臺政令不暢的責任追究制度。對具有服務職能的單位,拒絕、不完全履行職責或不按規定程序和規定權限履行職責的,通過通報批評、扣發獎金、調離崗位等形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涉及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六、完善領導干部年度總結報告和民主評議制度。領導干部每年寫出年度總結報告,如實報告本人的學風、思想作風、工作情況、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以及自身廉潔自律的情況。以黨政“一把手”為重點,采取會議與書面述職述廉相結合的方法,并在本單位一定范圍內接受干部群眾的民主評議,其結果作為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