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舊城改造中的城市設計
時間:2022-07-27 09: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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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針對國內一些城市大拆大改、“千城一面”的狀況,文章強調舊城改造中的城市設計應以舊城規劃調整后的功能為依托,在調整用地結構的全過程中塑造城市空間體型環境。特別在舊城改造的實踐中,要拓寬對城市設計的認識:城市設計的含義有兩個層次,一是塑造優美的城市環境,二是有利于經濟發展;城市設計的內容雖有“工程設計型”和“政策過程型”之別,但均要保證物質空間環境和社會環境的協調;城市規劃是城市設計的前提和依據,城市設計是城市規劃的延伸和充實,城市設計與建筑設計是主次、從屬的關系。對于城市設計眾多的構成要素,更重要的是尋求和構造要素之間的關聯框架,用以支撐要素的共同組合和存在,其中特別需要關注涉及土地使用的相關問題。在城市設計的實際操作中,要保持城市設計的連續性,發揮城市設計的引導和控制作用,建構城市整體空間景觀,注重歷史地段的調查研究。
【關鍵詞】舊城;舊城改造;城市設計
【正文】改革開放以來,伴隨經濟和社會的快速持續發展,我國城市建設突飛猛進,城市面貌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尤其是舊城改造的速度、規模、尺度和再開發強度在歷史上是無與倫比的,但在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時,我們不能不看到,在眾多的舊城改造中,由于缺乏精心的整體設計,大拆大改,出現“千城一面”的傾向,致使城市失去原來的特色。可喜的是,近幾年來隨著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活動的深入開展,許多城市都提出了城市形象的塑造問題,并且引入城市設計理念,重視舊城環境的建設,以提高城市文化品味上的傳統功能。基于這一時代背景,本文試就舊城改造中的城市設計作一探討。
一、舊城改造的城市設計要以舊城功能為依托
舊城之所以要改造,并非僅僅是房屋破舊,而是有內在的城市發展綜合需要。一般來說,現在的舊城即為原來的整個城市,原有的居住、商業、行政、工業等各種城市功能都集中在舊城內。過去在經濟水平和城市道路交通系統相對落后的情況下,舊城作為城市中心區對于生活和工作仍相對方便;舊城作為城市有機體中生命力最旺盛的核心,其經過長期歷史積淀形成的良好的社區鄰里關系和深刻的人文因素也有十分巨大的吸引力。舊城的這種強“磁場”作用,對其本身保持長久的生命力非常有益。但是,隨著經濟和社會的快速發展,舊城除了原有物質設施的水平低下和自然老化外,更為嚴重的是舊城功能的過于集中和用地結構的不合理,使舊城人口膨脹、居住緊張、環境污染、資源浪費等一系列問題越發難以解決,而且在工業離開市中心、居住向外疏散的城市發展過程中,舊城出現功能和結構的衰退問題,亟需進一步配置商業、服務業、金融業及必要的交通和市政設施,提升城市中心區的服務功能。同時自我國實行國有土地批租重大改革后,舊城的土地使用和功能配置要受級差地租的支配,也需要進行優化。因為城市中心區的地租高,只有利潤較高的商業、服務業、金融業才能承受。在住宅商品化條件下,廣大中低收入的家庭難以購買昂貴的住房,只能購置非中心區域的較低價格的住宅。從工廠來說,單位用地所產生的工業利潤也不可能支付市中心昂貴的地租,只能在地價較低、交通便利、靠近勞動力聚居、發展余地大的市區外圍空間發展。我們從以上分析不難看到,舊城改造是按照城市總體發展規劃合理調整舊城功能和用地結構的過程,也是按照土地級差地租優化配置舊城土地資源的必然。顯然,改造舊城并不是簡單的拆舊建新,改造危舊房屋并不是改造舊城的著眼點,而是突破口,即通過舊城改造調整原來不盡合理的用地結構,增強舊城在整個城市的功能作用,實現舊城土地的最大價值。
眾所周知,城市設計是對城市體型環境所進行的規劃設計,它實際是在城市規劃對城市總體、局部和細部進行性質、規模、布局、功能安排的同時,對城市空間體形環境在景觀美學藝術上的規劃設計。因此,舊城改造中的城市設計要依托規劃調整后的功能。因為城市不是藝術品而首先是動態的經濟社會的實體,雖然舊城中紀念地、紀念建筑在精神上的功能很突出,但它們的紀念性功能本身也是一種社會效益的需求,因此城市設計就是依托于功能的一種城市環境藝術創體。正是基于這種有機聯系,我國城市規劃編制辦法中第8條有這樣規定:“在編制城市規劃(注:當然包括舊城改造規劃)的各個階段,都應當運用城市設計的方法,綜合考慮自然環境、人文因素和居民生產、生活的需要,對城市空間環境作出統一規劃,提高城市環境質量、生活質量和城市景觀的藝術水平?!庇纱?,我們對舊城改造中的城市設計與城市功能兩者之間的關系,應該看作是形式與內容之間的關系,形式要為內容服務,內容決定形式,形式與內容要達到完美統一的結合。我們很難設想,對舊城的功能未作科學的布局,未把握舊城功能和用地結構調整的本質,在不合理的舊城功能上能夠進行舊城環境的藝術創作。這就是前一段時期國內許多舊城改造出現“千城一面”現象的根本原因之一。
城市設計并非新事物,而是古已有之。中國明清的北京城、15世紀的意大利威尼斯圣馬可廣場、17世紀的巴黎改建,直到后來美國華盛頓中心區、澳大利亞堪培拉的中心區等等,都是高水平的城市設計杰作?,F代對城市設計的重視,是在西方城市規劃更多地向經濟社會綜合性規劃,更多地研究城市經濟社會問題,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對城市空間體型環境注重的背景下出現的,它實質上是對現代城市規劃在完成經濟、社會等方面功能的同時,重新實現城市規劃在空間體型環境塑造,以提高城市文化品味上傳統功能的需求。從某種意義上講,城市設計的出現,是經濟技術現代化飛速發展的城市,對藝術、文化、生態相結合的城市的呼喚。
二、在舊城改造的實踐中拓寬對城市設計的認識
(一)城市設計的含義
城市設計對于城市規劃的深入和創造適用、優美、宜人的城市環境,具有深遠的意義。然而,城市設計的內容是廣泛的,對于城市設計含義的理解也是廣泛的,國內外不少研究者對城市設計下的定義也不盡相同。但都涉及到城市的環境問題,而環境是由城市物質實體和空間這對互為依存的因素而組成,具有三維的概念。由空間和物質實體所組成的環境是顯性的,可被感知的。
不應忽略的是,城市設計應和經濟發展聯系起來,應以有利于經營活動為出發點。城市希望通過改善自身的形象以吸引更多的人投資、購物和工作。城市設計的目的在于經濟的振興和發展。同時,城市設計也是為了管理控制城市發展,使新的發展與原有部分和諧融合,以維護城市環境的質量和特色。顯然,傳統的觀點一般認為,城市設計涉及的是城市“美”,而上述的觀點則表明,當今的城市設計涉及的環境質量內容,除城市“美”外,正越來越擴展其他方面,進一步地涉及到城市的經濟、發展等,盡管這種影響也許是間接、潛在的,但這種觀點無疑為我們開拓了視野和思維。
因此,現代城市設計包括兩個層次的含義。首先,城市設計關心的是城市環境的建設問題。在城市環境的創造過程中,空間和物質實體組合而成的空間實體環境是其重點處理對象,這種空間環境的設計思想著重強調的是“公共性”和“公眾性”。因為城市設計的著眼點是城市,而城市是公共的,城市設計應該使公共空間資源的創造和維護得到應有的位置。其次,城市設計創造的空間實體環境不僅直接改善我們的生產和生活環境質量,而且通過城市形象的改善,刺激城市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對現代城市設計含義的理解可使我們意識到不應為做城市設計而設計,城市設計應有更深刻的含義,特別是對第二層含義的認同,將有助于解決當前城市環境建設的觀念問題。事實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城市的功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城市尤其是舊城,成為人流、車流、物流、資金流和信息流的交換場所,優美的城市環境將吸引以上各種流源源不斷流入,促進城市經濟發展,相反,環境不好的城市,原有的各種流會倒流出去。目前國內許多城市重視城市設計,塑造優美城市環境就是很好的佐證。
(二)城市設計內容的基本類型
牛津大學P.Murrain教授曾經說過,“城市設計的對象是:從窗口朝外所看到的一切東西”。城市中一切看到的東西,如建筑物、道路、建筑小品、植物、照明、廣告等都是城市設計要關心并處理的對象,對城市設計的客體構成要素的分類與歸納是重要的。然而,首先對城市設計基本內容從性質上進行類型分析與討論,或許更有利于我們對城市設計的認識。
現代城市設計內容大體上可歸納為兩大類型,即工程設計型和政策過程型。工程設計型即以空間實體環境為設計,它以具體方案設計為主,一般以規模較小、內容較具體的空間地段為設計對象。政策過程型則偏重于城市空間設計在指標體系、導引、政策方面的制訂,一般是指規模較大地區乃至整座城市為對象。
毫無疑問,城市設計要關心的是城市空間實體環境的處理問題,創造良好的空間及環境實體是城市設計的首要任務。城市設計合理地處理好骨架空間、象征空間和目的空間,使之協調發展,并予以藝術上的考慮,不僅有“質”的要求,還有“量”的概念。具體涉及范圍包括城市總體空間形象設計、城市中心和廣場空間設計、城市干道和商業步行街設計、居住區空間設計、城市園林綠化設計、地下空間設計、舊區改造與保護及更新空間設計、建筑小品和細部空間設計。這八個方面基本反映城市整體、分區和建筑群體三種不同范圍和層次的空間實體環境設計。
同時,城市是時時刻刻連續不停處于新陳代謝中的有機系統。城市設計的另一個重要方面是制訂相應的指標體系、引導原則、政策去指導城市設計的運作,適應城市有機有序的不停發展。因此,設計城市并不等于設計建筑。由于城市的形成是受社會、政治、文化、技術、人等各種“力”的影響,城市的產生和發展是受所有力綜合影響的結果,所以設計師要與城市行政部門、私人開發者,社區組織者共同合作,了解城市社會各種力量并引導這些力量向積極的方向發展,城市設計必須了解實踐的復雜性,設計師應接受廣泛教育,如法律、公共行政、房地產、城市社會學、環境心理學等等。一個美好城市環境的形成是受社會、政治、文化等各種因素的影響和制約。社會文化的背景、經濟的狀況、時間的連續、政策的決定與執行、各階層的合作與協調的過程都是影響城市設計的重要因素。
由上可見,城市的內在需要和外在條件時刻都在變化,城市總是處在不斷生長和發展的變化之中,所以城市設計不僅要為建立完美的終極環境提供一個理想藍圖,而且更應注意城市連續的變化,制定城市成型的運行規范和重要原則,促使城市設計本身成為一個既有創意又富彈性的過程。
需要說明的是,無論哪一類型的城市設計,都要同時考慮物質空間環境和社會環境的協調,當然在具體的城市設計過程中,可以針對不同規模、性質的設計對象,在兩種類型設計中有所側重;也可將兩種類型的工作平行地運用于同一城市設計中,兩者相輔相成,共同設計城市環境。
(三)舊城改造中城市規劃、城市設計與建筑設計的相互關系
1.城市規劃與城市設計
舊城改造的城市規劃,重視從理性出發,對舊城再開發進行宏觀的控制,較多考慮土地使用功能的組合和合理布置,以兩度空間為主,在土地的使用性質、建筑密度、高度、容積率等方面進行控制,以提供管理依據。事實上,這樣的改造規劃內容在一定程度上涉及到城市空間形態景觀等問題,而且超出兩度空間設計的范疇,在一定意義上大體決定了城市的環境形象。然而這種形象是一種概念性的,是不確定或模糊的景觀形象與空間態勢,但是也只有在完成(或提出)規劃意圖的情況下,才有進行城市設計的前提與保證,城市規劃是城市設計的理論依據。
舊城改造的城市設計,更趨向于從人的心理和生理要求出發,偏重于城市的藝術部分??紤]空間形體藝術和人的知覺感受,是具有實體藝術形象的城市三度空間設計。它所關心的不僅是單純的技術造型能力,而且也冠之以信念和對自然與歷史環境的肯定或忍耐。從這個意義上看,城市設計與一般的改造規劃相比,內容比較具體而細致,具有較多的文化和審美的含義,以及使用舒適和心理滿足的要求。環境效益是城市設計追求的主要目標。如在舊城內拆遷一片舊建筑,會給人們產生什么影響?尤其是給人們心靈上帶來什么后果;又如道路拓寬后,居民心理上要求道路兩旁配以什么形式的建筑,采用什么色彩,是附屬于環境形成還是支配環境形成,等等,這些都是城市設計要關心的問題。當然,在城市設計的環境、型體創造中,會發現如建筑性質、環境性質的不合理之處,這應及時反饋給城市規劃,以作合理的調整。
總之,舊城改造規劃主要解決土地如何使用和造什么建筑,城市設計主要解決建筑怎么造的問題,城市規劃是城市設計的前提和依據,城市設計是城市規劃的延伸和充實。
2.城市設計與建筑設計
城市設計,是在舊城較大空間范圍內進行功能組織和美學組織,從高一層次宏觀擬定建筑設計前提與規定措施,以此指導具體的單體建筑設計,而不是代替單純的建筑設計,也不是規定舊城改造最后形成的樣子,而是表示其發展過程,既有控制,也有引導。
城市設計是從舊城的整體出發,將其所設計的對象作為舊城空間體系中的一個組成部分來設計,或者說,其最基本的特征是將不同的物體進行聯合,使其成為有機整體。所以,城市設計時不僅要考慮物體本身的要求,而且要考慮這個物體與其他物體之間的關系。建筑設計一旦接受城市設計的指導或制約,即明確自身在整體環境中所扮演的角色及所起的空間景觀作用,那么它便成為城市設計的延續和組成部分。所以城市設計與單體建筑設計有主次、從屬關系。
(四)舊城改造的城市設計構成要素
在城市設計領域中,設計構成要素一般多指城市中一切看到的直觀產品,如建筑物、道路、小品、廣告等。需要指出的是,影響城市環境的不僅只是物質的要素,更重要的是要素之間構造的關聯框架,用以支撐要素的共同組合和存在。舊城改造的城市設計要素包括土地、建筑和建筑群、地下空間、開敞空間、道路交通、步行街、市民活動、標識系統等。這里,著重對土地要素進行討論。因為土地使用是城市設計關注的基本問題,土地決定城市空間形成的二度基面。土地使用功能布局的合理與否,其影響開發強度、交通流線組織,直接關系到城市的效率和環境質量。土地使用設計過程有三個步驟,第一,根據基本目標和預先的分析研究,建立土地開發設計的特定目標;第二,為所需要的土地使用建立特定標準,特別應注意實施的可行性和使用的充分性;第三,規劃設計,依據目標和標準確定土地使用格局。當然,以上三個步驟在規劃中均應被考慮到,在城市設計中,還要考慮以下四個方面。
1.土地的綜合使用
時間和空間是土地綜合使用的基本變量,城市設計必然從人們社會生活、心理、生理及行為特征出發妥善處理這一問題,盡量避免和減少土地在時間和空間上的使用“低谷”。林奇認為,“一條設計有望的街道,由于涉及現存的城市,所以它應是一種對于不同的空間使用、時間及對于所需活動重新適應的探求,我們可以將這種街道設計成游憩場地,開發利用屋頂、出空的商店、廢棄的建筑、不規則的用地等……,也可以找到新的轉換方式。”特定地段中各種用途的合理交織,即要求土地使用過程中任何時刻都要有較高的使用率,這是土地綜合使用要求的一個層面;另一層面,就是要求對地上、地面、地下的各層次空間綜合開發,以充分提高土地、空間的利用率,特別是地下空間的開發已成為城市空間的發展趨勢之一。
2.自然生態和環境協調的保護
土地開發使用的不當會造成對自然生態的破壞和環境的不和諧,以致破壞土地原有的格局與價值。因為土地是自然環境的載體,它們之間是相互關聯的整體系統,對其要素的不當運用會導致結構失調。如在杭州西湖周圍大規模建設高層建筑,不僅造成高層建筑與自然環境的不協調,同時由于增加西湖周圍的居住、活動等容量,勢必造成對西湖風景區自然生態的影響??梢姡恋氐暮侠硎褂脤Τ鞘协h境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3.基礎設施
從目前看,基礎設施已成為舊城改造中較為棘手的問題之一。基礎設施是比形體空間設計預先的建設步驟,基礎設施的容量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決定城市的空間配置量,這要求在設計過程中要有預見性,整體考慮,特別是一些基礎設施的用地(如停車場等)及未來將形成的景觀效果要在建設之前有預先的對策和考慮,以免產生基礎設施建設與其它建設相脫節的現象。
4.歷史地段
在人們習見的觀念中,保護(保存)主要指對歷史古老建筑和遺存而言。但今天的保護工作已涉及到更廣義的建筑、空間場所、歷史地段乃至整個城鎮。無論是暫時的,還是永久的,只要它們還具有文化意義和經濟活動就有保護的價值。這對城市設計來說,應主要關注作為整體存在的形體環境。
三、提高舊城改造中城市設計的實施操作水平
(一)城市設計的連續性
從現象看,城市設計是作為聯系城市規劃與建筑學的有力橋梁,城市設計把城市規劃的意圖轉化為有形的概念直接指導城市環境的建設,并由此產生創造整體完美的城市空間環境的可能。從學科角度看,作為城市規劃的一個專門分支,城市設計不僅含有上述的直接作用,它更是貫穿于城市建設的各個層面,在各個層面都起著引導和控制城市環境的作用。不難想象,任何一個局部都設計得非常精彩的城市會給人以清晰的印象?城市規劃師對街道一樹一燈都能給予具體的設計?一個連當地市民都不能接受的設計會是好的方案?顯然答案都是否定的。完成一個好的城市設計是需要城市各個層面的人士來關心和參與,它可能包括城市建設管理部門、城市規劃師、城市設計師、建筑師以及當地的市民,即城市設計不應僅存在于建設城市的某個階段,而應貫穿于整個建設的始末,具有連續性。
那么,在城市規劃的階段中,城市設計又是扮演什么角色呢?城市設計應和城市規劃并行參與對城市的作用。具體而言,就是貫穿于城市規劃的諸階段。如果說,詳細規劃階段的城市設計是對一區、一片、一街的局部設計,那么總體規劃階段的城市設計是較詳細規劃階段更宏觀、站得更高、整體性更強的城市設計,它是把整個城市作為一個整體,將各分區、片、街坊統一考慮的城市設計。至于區域規劃階段的城市設計,則是更應考慮區域中城鎮體系的綜合效果,并通過研究區域總體關系,確定區域中各個城鎮城市設計的主要任務,確定各城鎮的主要景觀性質,研究各城鎮的特色,以指導下一階段綜合性更強的城市設計。城市設計在城市規劃過程中是連續的,在各階段有相應的特征和任務。
(二)城市設計引導與控制的必要性
我國在較長一定時期內,規劃的主要分工是按總體規劃與詳細規劃兩個層次來分的。詳細規劃在一定條件下對投資落實、建設項目確定的近期成片開發是行之有效的規劃方式,特別是在表達建筑空間群體布局、環境等城市設計要求方面具有相當形象、直觀的優點。但隨著城市建設投資渠道、土地開發方式等的變更,詳細規劃表現出其不適應建設計劃變化,不適應土地有償使用等方面的缺陷,也就產生“控制性詳細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在目前運用過程中,較多注重道路與地塊的定位、土地使用的定性、土地開發強度的定量,并制定相應的規劃文本進行對土地開發的指導與制約。
那么,從城市設計的角度出發,是否也應該存在著相應的“控制性詳細(城市)設計”呢?筆者認為是必要的。如前所述,城市設計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制定出使城市設計成型的運行規范和重要原則。也就是,城市設計要有引導與控制的功能,去指導城市的具體項目的建設,并由此促成良好的效果。在當前城市建設的條件下,特別是舊城改造,它具有相當的針對性和實用性。一方面,目前運用較廣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控制的要素主要為土地的使用性質和土地開發強度,其中開發強度的指標,如容積率、建筑高度、綠地率等雖在一定程度從總體上決定城市建設的環境效果,但基本還是對建設技術經濟指標的反映。而相同的容積率、建筑密度要求,通過不同設計思想的引導與控制,卻會形成效果迥異的城市環境。另一方面,目前的開發方式多為開發商投資,從本位利益出發而較少考慮社會、公眾環境的效益。所以也就要求設計者預先從整體角度出發,制定促成良好城市空間環境的引導與控制。
(三)設計整體空間景觀概念的建構
城市設計整體空間景觀概念,從具體城市的生活體驗出發,通過對城市設計客體組成要素的分析取舍,抓住最主要的設計構成要素,融入城市設計師的想象與創造而綜合形成的主觀產物。概念建構的目的,在于通過對城市自然、人文歷史條件的辨析,融合設計意圖,把城市設計的主要顯性構成要素進行組合設計,從而概括城市設計的思想和意向,建立城市設計的最基本的空間景觀整體構架。把握城市設計的靈魂思想可直接作為進一步深入設計,特別是進行引導與控制的依據。
1、整體空間景觀概念的建構原則:
①注重落實城市總體空間結構并以其為指導依據。即分析設計對象在城市總體空間結構中所處的地位,包括對總體結構空間的理解與遵循,針對具體環境特征和開發功能的特點形成反饋信息,深化總體空間結構,做到空間結構的整體與統一。
②注重城市地理脈絡與相鄰環境的關系。即強調對具體設計對象所處的環境的分析與研究,重視與周圍相鄰區域的關系的處理,重構城市有機脈絡。
③建立城市空間秩序、創造城市景觀體系。即對具體主要設計構成要素的組合與設計,建立良好的城市空間與景觀。該原則是建構概念的主要內容。
④建立交通體系。交通作為城市生活的重要功能之一,與城市的環境、建筑和人的關系最為密切,應在建立景觀與空間體系時配以交通體系,與城市總體交通系統接軌,形成城市交通系統的有機組成部分。
2、建構要素及相應的空間景觀層次:
①自然要素,包括地形、地貌、山體、水體和綠化。通過對設計對象內在的自然要素的挖掘、分析、評價與創造,從自然形態的宏觀層面,建構城市主體空間的支配構架。
②空間要素,包括界面、空間通道、開放空間、廣場、步行道、地下空間等。由空間要素的相互組合,形成城市或局部區域的系統空間和景觀構成關系。
③人工構筑物,包括城市地標建筑、高層建筑區、多層建筑區、低層建筑區、建筑過渡帶、標識物及城市重要出入口等。此類要素涉及視覺效果及確定設計對象區域內人工要素形成的空間景觀關系。如城市天際線效果的創造(有時也包括對自然要素的綜合考慮)。
建構城市設計的空間景觀概念所確定的建構要素,要針對具體的設計對象而定,而具體的建構更要結合具體的情況,充分發揮設計的創造力,以上羅列的要素多為通常情況的考慮范圍。
(四)歷史地段城市設計工作方式
總的,要在力求保護舊城原有結構的前提下,嵌插一些小型的改造的建筑。首先,要十分強調深入研究城市歷史,注重調查現狀;同時,有層次地進行“城——區——街坊——組群——單體”的分析,重新評價舊城綜合價值構成。其次,要盡量與社會科學工作者合作,對舊城的歷史演化、文化傳統、居民心理、行為特征及價值取向等作出分析。只有在這兩項工作的基礎上,才能開展進一步的舊城改造工作。應該認識到,城市保護、改造和更新工作是一代代人永續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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