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長在集體林權推進會發言

時間:2022-05-24 06: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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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長在集體林權推進會發言

同志們:

關于如何積極穩妥推進全州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今天我講兩個方面的意見。

第一、關于重點工作任務

根據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我州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總體目標任務是:2011年3月至2012年3月在舟曲、碌曲兩縣先行試點的基礎上,用4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完成明晰產權,承包到戶的主體改革任務,逐步形成以生態建設為主線,林業重點工程為載體,保護與發展相協調的林業發展格局,實現資源增長、農牧民增收、生態良好、林區和諧的目標。為了如期實現上述目標,當前要全力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抓緊搞好試點。

全州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涉及近92萬畝林地,關系到28萬多農牧民的切身利益,范圍廣、時間緊、任務重。自今年3月份全州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啟動以來,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各縣市仍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大、宣傳培訓滯后、調查摸底不清、整體工作進展緩慢等問題,省上領導在全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現場會議上提出了批評。各縣市、各部門,特別是舟曲、碌曲兩個試點縣要高度重視,認真研究提出具體措施,加快工作節奏,確保完成《州集體林權制度的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確定的工作任務,要對各階段的工作進行細化分解,明確進度和時限要求。兩縣要對前一階段的工作進行一次“回頭看”,特別是要認真對照州上的安排部署,對宣傳培訓、調查摸底、方案制定、勘界確權、簽訂合同、調處糾紛等環節的工作查漏補缺,確保今年10月底前完成勘界確權工作,到明年3月份,完成建檔發證和總結驗收,真正發揮好試點縣的示范帶動效應,為全州全面推進林改工作探索路子,積累經驗。沒有成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縣市,要在本月底前全部成立,并抽調工作人員組成林權制度改革工作隊,進村入戶開展工作。要建立縣級領導包鄉、鄉鎮領導包村、一般干部包戶的林權制度改革工作責任制。尚未制定出臺林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縣市,要盡快研究制定改革方案,組織和指導村組制定好承包方案,為明年全州全面鋪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打好基礎。

2、進一步完善方式方法。

各縣市的森林資源和經濟發展水平差異較大,集體林地林情各不相同。因此,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一定要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分縣施策,不能搞“一刀切”和一個模式。要按照中央和省上關于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政策精神,深入開展調查研究,了解掌握山情、林情和社情民意,摸清集體林權屬結構和經營管理狀況。針對不同地域、不同森林資源等實際情況,研究制定改革的思路和辦法,科學確定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具體方式和集體林地經營管理形式,使改革更加符合實際,更加具有特色,真正實現林業發展,農牧民增收的目的。

3、嚴格規范操作程序。

勘界發證和落實責任是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中諸多步驟和環節的關鍵??苯缡敲魑a權的基礎,林權證是落實產權的法律文書。必須依法進行實地勘界、明確“四至”、準確登記,核發全國統一式樣的林權證,登記內容齊全規范、數據準確無誤,圖、表、冊一致,人、地、證相符。只有這樣,集體林權才能真正落實到戶,農牧民的合法權益才能真正受到法律保護。對承包方、發包方,既要賦予應有權利,又要明確應盡責任。同時州、縣鄉都要加大對林改工作人員進行培訓,通過培訓,使每一個直接參與改革的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吃透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精神,熟練程序操作,提高指導和服務改革的能力,切實做到不走過場,不違反法律和規定程序,不違背農牧民意愿,不損害農牧民利益,不破壞生態環境,確保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順利進行,達到預期效果。

4、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

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農村的一項基本經濟制度,符合農村生產力實際。各縣市要根據林業的特點和農牧民的愿望,要將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平等落實到戶,使集體經濟內部成員平等享有集體林地權益,確立農牧民作為林地經營權人的主體地位,使農牧民真正擁有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及處置權和收益權,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山有其主、主有其權、權有其責、責有其利”。同時要大力實施以生態建設為主的林業發展戰略,不斷創新集體林經營的體制機制,依法明晰產權、放活經營、規范流轉、減輕稅費,進一步解放和發展林業生產力,促進傳統林業向現代林業轉變。

5、準確把握改革的基本原則。

實現資源增長、農牧民增收、生態良好、林區和諧,是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目標,其中最重要的是資源增長和農牧民增收,這是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也是我們在實際工作中遵循的基本原則之一。各縣市要嚴格落實林權制度改革的有關政策,處理好農牧民得實惠與生態受保護的關系。要通過落實農牧民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使農牧民真正享受到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帶來的成果,同時要建立相關配套管理措施、管護措施,加強森林資源保護,切實維護生態安全。特別是生態公益林,對保護農田村莊、防控水土流失等具有重要作用,必須堅持生態優先的原則,絕不能以犧牲生態為代價換取一時的利益,這是必須堅守的一條底線。

6、堅持興林富民的目標。

我州集體林地絕大多數是生態公益林,管護責任重,經濟效益相對較低。在林改中要把農民得實惠和確保生態受保護,作為推進林改的落腳點,嚴格落實生態效益補償政策,從方案設計,到階段性工作的組織實施和全過程的檢查評估,都要充分尊重農牧民的意愿,調動農牧民的積極性,各縣市、鄉鎮要認真做好組織領導、政策引導和服務協調工作,切實保障農牧民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監督權,不能包辦代替,鼓勵農牧民合理利用林地資源,開發特色種養業,發展林下經濟和森林旅游業,通過發展林業產業帶動農牧民群眾增加收入。

7、抓好主體和配套兩項重要改革。

明晰產權和經營主體,是這次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主體和核心內容,也是與以往歷次林改的根本區別。因此,各縣市、各有關部門要緊緊圍繞主體改革,因地制宜地推進各項配套改革。尤其要對林地林木承包到戶后如何發展林下經濟、完善人工林撫育改良和采伐制度、建立林業資源資產評估制度、規范林地林木流轉、健全支持集體林業發展的公共財政制度、健全林權抵押貸款制度、加強林業社會化服務等方面的問題,積極開展調查研究,推進管理體制變革和運行機制創新,為集體林改取得成效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8、確保林區社會穩定。

集體林改是林業生產關系的一次重大調整,核心問題是調整利益分配關系。因此,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一些新的矛盾和問題,多年遺留下來的山林權屬和利益糾紛也會隨之集中暴露出來,如果把握不好、防范不力、處置不當,很可能引發亂砍濫伐和林區秩序混亂。對此,各縣市黨委、政府要高度警惕,始終把穩定放在第一位,對出現的矛盾、糾紛和苗頭性問題以及群眾的來信來訪,要依法及時進行調處、化解,決不能回避矛盾或者采取簡單粗暴的方式處置。要按照尊重歷史和依法依規的原則,深入排查山林權屬矛盾,妥善處置歷史遺留問題,及時就地處置糾紛,防止出現新的矛盾,避免留下各種隱患,堅決防止因工作不到位而引發新的不穩定因素。

在這里還需要強調的是,各縣市要認真開展好森林資源二類調查工作。州農林局要搞好技術服務和督促檢查,在省上配套的技術設備到位后,立即開展全州試點培訓工作,為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打好堅實的基礎。

第二、關于工作措施要求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穩妥推進改革。

各縣市要把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列入當前和今后一個階段黨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縣市主要領導是林改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這項工作,協調解決林改中的重大問題。分管領導作為林改工作的具體負責人,要把工作重心放在抓重點工作的推進和落實上。各縣市要把集體林改和二類調查必需的工作經費納入年度預算,加大對林改工作的支持。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積極協作,主動參與改革。盡快建立和完善“州上統一部署,縣市直接領導,鄉(鎮)組織實施,村(組)具體操作,部門搞好服務”的工作機制,靠實州、縣市各部門和各級干部的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負責任、人人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積極穩妥地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二是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

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采取多種方式和渠道,廣泛深入宣傳中央和省上關于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重大意義、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內容、總體目標等。幫助和引導廣大農牧民破除傳統觀念的束縛,消除廣大農牧民群眾的后顧之憂和部分基層干部的畏難情緒。要組織工作人員深入農牧村,總結推廣好的試點經驗和做法,通過算細賬、舉實例、說典型、謀長遠,使廣大農牧民群眾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和參與改革,真正把林改工作轉化為全社會的廣泛共識和農牧民群眾的自覺行為,為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三是嚴肅工作紀律,強化監督檢查。

全州各級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自覺遵守黨紀、政紀,嚴格按照法律和政策規定辦事,不得損害農民群眾的利益。各縣市委、政府要對各項林改重點工作跟蹤督查,建立嚴格的問責制,著力解決思想不重視、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工作質量和效率不高的問題。建立健全督查通報和政績考評制度,加強對林改工作的抽查檢查,把集體林改納入工作實績考核范圍。同時也要注意發揮媒體的監督作用,解決“抓而不緊”等問題,確保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順利進行。

同志們,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一項惠及廣大農牧民的大事,是我們建設生態文明、農牧民致富的迫切需要,也是推進現代林業建設的強大動力。全州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統一思想,明確目標,強化措施,扎實工作,為全面推進全州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促進農牧業農村經濟發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