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市場管理通知
時間:2022-02-10 05: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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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治區、直轄市旅游局(委):
“全國恢復與振興旅游工作座談會”召開后,各地認真貫徹,積極行動,旅游市場正開始恢復。為加強出境旅游恢復中市場秩序的監管,制止一些違法違規行為重新抬頭,國家旅游局就進一步加強出境旅游市場管理提出要求,請各地根據本地區的實際,切實抓好出境游市場的管理工作。
一、充分認識加強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中國公民出境旅游業務自1997年正式開展以來得到較快發展,目前已開展組團業務的有24個國家和地區。*年,中國公民出境人數達到1660萬人次,較好地適應了旅游消費需求,促進了我國旅游業的發展。同時,對增進中外民間交往,提高我國的國際形象和地位發揮了積極作用。為促進出境旅游健康有序發展,近年來,各級旅游部門加大了對出境旅游市場整治和管理的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旅游市場不規范經營的現象仍然嚴重存在,當前比較突出的問題是:用超范圍經營招徠游客,以虛假廣告搞價格欺詐,采取“零負團費”方式經營普遍存在,擅自增加自費項目、誘騙游客購物消費和誘導游客參加內容不健康活動的行為屢禁不止等。這不僅危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權益,嚴重地影響了出境旅游市場的健康恢復與振興,而且有損于國家和旅游的形象。對此,各省級旅游局要引起高度重視,深刻認識加強管理既是一個規范旅游市場秩序的工作問題,也是一個維護國家形象的政治問題,從講政治和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認清加強出境旅游市場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對國家和旅游者高度負責的態度,樹立全局觀念,克服畏難情緒,深入貫徹“全國恢復與振興旅游工作座談會”精神,結合本地實際,采取有效措施,真抓實干,切實加強對出境旅游市場的管理。
二、突出重點,在主要環節上下功夫
(一)從堅決執行"六不準"要求入手,加強對組團社的管理。各省級旅游局要嚴格按照國家旅游局對經營出境旅游業務的旅行社實行不準超范圍經營、不準組織到未開放的目的地國家旅游、不準與境外沒有批準的旅游社有業務往來、不準超計劃購物、不準強迫推銷自費項目和不準誘導游客涉足不健康的娛樂場所的"六不準"要求,全面加強對所轄組團社的監管。一是要組織本轄區內組團社的法人代表和總經理進行"六不準"的學習輪訓,熟知和掌握其要求。二是要與出境游組團社簽訂“責任書”,并在社會上進行公示,組團社要公開承諾執行"六不準"的規定。三是要對領隊人員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培訓,要求組團社必須制定《出國領隊責任制》,明確領隊執行"六不準"有關要求的責任,并建立組團社與領隊人員之間的連帶責任制度。四是要對組團社執行"六不準"要求的情況進行跟蹤管理,建立組團社信譽檔案和經營行為檔案,對違反"六不準"要求的要進行通報并向社會公布,對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各級旅游部門要在相關部門的支持下,給予嚴肅處理。
(二)以治理“零負團費”為重點,加大對出境旅游市場秩序的監管?!傲阖搱F費”是一種不正常的經營行為,是導致出境旅游市場混亂的一個重要原因。因此,各省級旅游局必須下決心進行治理,通過嚴格管理,規范出境旅游市場秩序。一是要求組團社進行自查自糾,認真查找是否存在“零負團費”問題,并向省市旅游局寫出自查報告。對自查自糾工作不利,存在問題隱瞞不報,知錯不改的企業,省市旅游局要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報國家旅游局取消其出境游業務經營資格。二是全面清理合同和廣告,各地要主動聯合工商部門對本地市場上的出境游廣告進行一次普查,對存在價格欺詐、內容不真實等問題的廣告堅決予以清除,對問題突出的組團社依法查處。同時,要組織力量對所轄組團社的出境游合同進行修改和完善,使在境外的行程路線、活動項目、價格和服務標準等在合同中得到真實體現。三是加強對自費項目的管理,要求組團社必須作到:所有出境游中的自費項目必須到省級旅游局備案;向社會和游客公開出境游各種自費項目的真實內容和價格;由旅游者自主選擇自費項目并寫入合同的《行程安排表》中;領隊對發生超計劃安排自費項目行為承擔責任。各組團社要按照上述規定,制定本單位出國旅游自費項目管理辦法等規章,并嚴格執行,保證自費項目行為合法,內容公開,價格合理,選擇自主。
(三)以全面貫徹《邊境旅游暫行管理辦法》為抓手,切實加強與規范邊境旅游的管理。國家旅游局頒發的《邊境旅游暫行管理辦法》是各地管理邊境旅游的依據,有關省、自治區要依照此《辦法》進一步加強對邊境旅游的管理,扭轉當前邊境旅游的混亂局面。一是對未經批準的邊境旅游線路進行一次清理,符合開辦條件的報國家旅游局審批。二是對本轄區內的邊境旅游組團社進行認真清理,未經批準和存在嚴重問題的要停止其經營。三是制定統一的《邊境旅游團隊名單表》,由所在地、市旅游局發放、審核并蓋章。四是加強對邊境游領隊人員的管理,由省局或經授權的地、市旅游局對由邊境游組團社推薦的領隊人員進行審查、培訓后,頒發國家旅游局統一制作的《領隊證》。四是加強邊境旅游服務質量管理,提升服務水平。
(四)以推動標準化管理為手段,提高出境游經營服務質量。為了進一步提高出境游組團社整體素質和服務質量,保證旅游經營者和旅游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引導出境游市場健康有序地發展,國家旅游局下發了《關于試行組團社出境旅游服務質量達標工作的通知》(旅管理發〔2003〕8號)。各省級旅游局要按照該《通知》要求,積極組織組團社宣貫《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務質量》標準,強化對出境旅游產品設計、服務提供要求、旅游服務質量的監督和規范,推動出境游經營服務水平的提高。
三、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各項任務的落實加強出境旅游市場管理是恢復和振興旅游業的重要保障,各級旅游管理部門務必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各項工作的落實。
(一)地方負責,落實責任制。按照出境旅游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各省級旅游局負責對所轄組團社的日常管理工作。因此,各省級旅游局要切實負起責任,加強領導和協調,制定具體貫徹實施意見和工作計劃,確定工作重點,明確工作職責,通過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形成上下一心,工作一致,真抓實干,責任到位的管理工作局面。
(二)加強輿論宣傳,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各省級旅游局要采取多種形式,有系統、持續不斷地組織開展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的輿論宣傳。要積極與新聞媒體開展合作,教育引導旅游者樹立健康文明的旅游觀念,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抵制各種不健康不文明的行為。要主動發揮輿論監督作用,披露正反兩方面的典型案例,揭露違規經營的危害,促進旅游者的自我維權意識,提高鑒別是非的能力。要結合本地實際,組織編寫主要目的地國家《旅游提示》,介紹必要的常識、法規和注意事項,發放給組團社和旅游者,既規范企業的經營行為,又規范游客的消費行為,達到企業合法經營、游客理智明白消費的目的。
(三)加大查處力度,嚴懲違法違規行為。要充分發揮行管部門和旅游監察、質監隊伍的作用,協調相關行業和部門,加大對出境旅游市場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糾,形成出境旅游市場治理整頓的高壓態勢。各地要組織力量開展對出境旅游市場的經常性檢查,國家旅游局將按照國內與國外檢查相結合、明查與暗查相結合的原則,定期和不定期地對各地的出境旅游市場進行檢查。
(四)健全請示報告制度。出境旅游組團業務和市場管理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地在實施貫徹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不得擅自突破政策界限。請各地及時將本通知轉發所轄組團社,認真貫徹落實。本通知中提出的各項工作要求,各地要在年底前完成。各組團社落實執行情況將作為下一步調整組團社的重要依據。各地落實情況要及時上報國家旅游局。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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