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社會化服務與管理體系
時間:2022-04-24 08: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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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社會化服務與管理體系由服務和管理兩個系統構成,是科教興農和依法治農的重要載體。突出公益性技術服務和農業綜合執法,重點強化隊伍建設和能力提升,圍繞構建多形式、多樣化、多層次和公正、規范、高效的體系目標,創新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摘自農業“七大體系”建設規劃
能力,在強化與創新中提升
最近,適應加快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農業部推出了農業“七大體系”建設系列規劃,《農業社會化服務與管理體系建設規劃(2004-2010年)》是其組成部分之一。這份規劃以構建和完善我國農業社會化服務與管理系統體系為藍圖,明確了我國農業社會化服務與管理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建設目標和基本思路,提出了改革基層農技推廣體系、農業行政執法體制、體系建設投入機制等幾項具體的保障措施。
轉變現狀,積極應戰,直面WTO競爭規則
我國的農業社會化服務與管理體系,經過多年的發展已經有了一定基礎。早在1991年,國務院就下發過《關于加強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的通知》。作為農業社會化服務與管理體系中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的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在計劃經濟時期就已初步形成。近幾年,農業執法服務建設也取得很大進展,國家已出臺了29部農業法律和行政法規,在農業經濟活動的主要方面實現了有法可依。顯而易見,社會化服務與管理,這兩個現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輪子,已經并行運轉了多年。然而,這兩個目前已基本成型的輪子,在運轉中并不是很順暢,達不到應有的效果。問題的癥結在于我國農業社會化服務與管理體系還很薄弱,與農村改革發展需要比,與發達國家水平比,還存在差距;體系本身還存在著定位不準確、結構不合理、功能不完善的現象。從農業技術服務看,公益性服務和經營性服務混淆,政府提供公益性服務的機制沒有形成,公益性服務的職能沒有落到實處。全國80%左右的鄉鎮農業“五站”缺乏工作所需的儀器設備、試驗示范基地和培訓場所,我國目前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率僅30%-40%,大面積推廣應用的不足20%,遠低于發達國家70-80%的水平。從執法管理看,行政審批與監督處罰不分,監督處罰與檢疫檢驗不分,削弱了執法效力;執法主體分散,多頭執法、重復執法,執法效能不高。實踐證明,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產品競爭力增強的迫切要求,需要政府加大對農業的支持保護力度以及轉變政府的扶持方式。而加強農業社會化服務與管理體系建設,形成扶持載體,便于更好地實施“綠箱政策”,是政府支持保護農業的重要渠道,有利于增強農業的整體競爭力和提升國家對農業的支持保護水平??梢哉f,建設和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與管理體系,是我國農業在WTO時代的必然選擇。從這種意義上說,《規劃》正是承擔了這一功能。
改善服務,創新機制,邁過“最后一道坎”
隨著經濟體制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政府機構改革、部門職能轉變不斷向前發展。改革與轉變的著眼點既有“硬件”,也有“軟件”,主要是提供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在農業部門所提供的各項服務中,最為關鍵也最為出彩的一個環節,就是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過去的半個多世紀里,國家農技推廣體系在動植物新品種和重大技術推廣方面發揮了主導作用,推進了農產品產量與品質的大幅度提高,增加了糧食、禽蛋、肉類、魚類等主要農產品的有效供給?;拘纬闪艘詫I為主的事業型推廣網絡,完善了適合家庭聯產承包經營的推廣方式。到2003年底,全國種植業、畜牧獸醫、水產、農機化、經營管理五個系統,縣、鄉兩級共有推廣機構15.1萬個,其中縣級約2.37萬個,鄉級約12.73萬個;縣、鄉兩級推廣機構共有農機推廣人員100.8萬。驕人的業績,見證了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曾有過的輝煌。然而,這一體系日顯疲態。由于服務網絡斷層、服務功能不全、服務設施落后、經費保障不力、人員素質不高、法制建設滯后等問題,致使農技推廣體系的服務功能弱化、服務方式落后、服務水平不高,嚴重影響了推廣功能的發揮。為了改變這一狀況,給體系注入新鮮血液,《規劃》采用創新農技推廣體制與機制、明確農技機構職能、科學設置農技推廣機構、優化農技推廣隊伍、保證必需的財政供給等多方面措施,營建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網絡,打造為農民服務的平臺。同時,明確提出政府農技推廣機構要“有所為,有所不為”,確保公益性職能的履行。通過政策扶持,為科研單位、大專院校、農民合作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開展為農服務營造良好的環境,逐步形成政府與市場互動發展、互為補充的農技推廣新格局。12月13日,回良玉副總理在中國農業大學調研時強調,要深化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建立農業科研、開發、推廣一體化的新機制,實施“農業科技入戶工程”解決好農技推廣“最后一公里”和技術擴散“最后一道坎”的問題,努力提高生產能力,發展農業和農村生產力?!兑巹潯丰槍ξ覈r業社會化服務與管理體系不健全的問題,突出了政府在公益性技術服務方面的主導作用,全面建設高效的推廣服務網絡?!兑巹潯返膶嵤?,必將再次煥發出我國基層農業技術推廣的活力。
強化管理,提高效能,全力建設農村和諧社會
前不久召開的農業部黨組擴大會議強調,農業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根據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新形勢和新要求,進一步轉變職能,改進并完善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管理方式,提高按市場經濟規律指導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能力,提高綜合運用經濟和法律手段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能力。同時要積極推進依法治農,強化農村社會管理。1996年以來,黨中央、國務院相繼下發了一系列文件,要求推進綜合執法,新修訂的《農業法》明確規定,各級部門“應當在其職責范圍內健全行政執法隊伍,實行綜合執法,提高執法效率和水平”。目前,全國已有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1266個縣、127個市(地)成立了農業綜合執法機構,浙江、福建、貴州、江蘇、重慶6個省、市還成立了省級綜合執法機構。但是,總體上看,目前農業執法建設還不能完全適應依法行政、依法治農的需要,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一是執法體系不健全,部分地方尚未建立專職農業執法隊伍;二是執法隊伍的人員素質結構不盡合理;三是農業執法基礎設施薄弱,手段落后,經費不能全部落實。針對這些問題,《規劃》策劃建設農業綜合執法基礎設施、法律和行政法規授權的專業執法基礎設施、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基礎設施三大板塊,可以說抓住了問題的根本所在。加強綜合執法基礎設施建設,改善執法機構裝備,提高農業執法效能,規范農資市場秩序,保護農業資源與環境,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維護農民利益,是提高執法能力,滿足執法工作的目標和關鍵。對此,《規劃》也給出了具體的建設藍圖。通過加強農業執法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健全農業執法體系,促進政府轉變職能、改進管理,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的直接管理轉向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手段的間接調控,進而從根本上解決執法主體錯位、缺位,以及“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實現依法行政,依法治農。我國的農業社會化服務與管理體系,尤其是基層農業技術推廣和農業執法服務體系的建設已非一日,但為什么還存在那么多問題呢?怎樣才能更快地改變狀況呢?農業部認為:根源在體制,關鍵在投入。解決問題必須從根源著手。對此,《規劃》在農業社會化服務和管理體制創新、建立新型服務形式和管理方式方面,進行了許多積極有益的探索。比如,在社會化服務方面,主張實現公益性與經營性服務分開,形成政府主導、示范帶動、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高效機制;在依法管理建設方面,制定修改相關配套規章、實施細則以及標準、技術規范、操作規程,逐步形成行政處罰綜合、行政審批集中、監測檢驗中立的職責分明的配套約束機制。如此這般,必將推動農業和農村經濟走上快速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