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職員工績效考核通告

時間:2022-05-14 05: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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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職員工績效考核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社區矯正工作者隊伍建設,根據市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紀要([]12號)關于對社區矯正專職工作者開展績效考評的意見,結合我區社區矯正工作實際,特制定社區矯正專職工作者工作績效考評標準如下:

一、社區矯正專職工作者績效考評工資每人每月平均為300元,從年8月份起,資金從社區矯正專項經費中列支。

二、考評分三個檔次,一檔為優秀,二檔為中等,三檔為一般;考評比例一檔人數占總人數的30%;二檔人數占總人數的50%,三檔人數占總人數的20%。

三、考評采取專職社工自評、司法所初評、區社區矯正辦公室最終評定相結合辦法實施。

四、考評實施細則所列款項,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綜合考察年度社區矯正工作績效進行。

五、考評主要依據日常工作數據(包括有關文件、材料、報表)以及上級部門對社區矯正日常檢查、抽查和實際掌握的情況進行。

請各有關單位認真遵照上述標準執行。

關于對人民調解員實施績效獎勵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規范人民調解工作,充分調動基層人民調解員的工作積極性,發揮人民調解工作在維護基層社會穩定中的作用,根據司法部《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本著公平、激勵、“以獎代補”的原則,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人民調解員績效獎勵是指對人民調解員成功調解糾紛案件的一種補貼。根據“誰調解,獎勵誰”的原則,按照民間糾紛調解成功的件數及民間糾紛難易程度給予不同的獎勵。

二、人民調解員實施績效獎勵的對象,專指街道、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中人民調解員(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以人民調解卷宗為載體,要求人民調解工作數據統計和上報及時準確,調解程序正確,制作調解協議書規范,證據材料齊全,一案一卷形成規范檔案。

三、人民調解員的獎勵經費從每年區財政安排的調解經費中列支,一般獎勵總額控制在調解經費的10%,根據民間糾紛的難易程度,區別社區調委會與街道專業調委會,確定以下獎勵標準:

1、社區調委會

社區調委會每成功調解一起民間糾紛,有制作書面調解協議且卷宗規范的,每件獎勵30元,口頭調解成功并有記錄的,每件獎勵5元,但獎勵件數不超過總件數的30%。經過調解未達成協議,引導其通過訴訟途徑解決的民事糾紛,每件獎勵減半。

2、街鎮調委會

街鎮調委會調解成功,有調解協議或經過調解未達成協議、引導其通過訴訟途徑解決的民事糾紛,每件獎勵50元。

街鎮、社區調委會調解成功的重大疑難或有群體性上訪傾向的民事糾紛,每件再酌情加30-50元。

四、人民調解員每調解一起民間糾紛,要如實地進行登記,并按月上報街鎮司法所。調解獎勵按半年集中發放形式實行,各司法所每半年統計一次獎勵金額,填寫區人民調解申請辦案獎勵登記表,上報區司法局基層科。

五、案件卷宗須有調解申請書、民間糾紛受理調解登記表、調查筆錄、調解筆錄、人民調解協議書、回訪記錄和與糾紛有關的相應證據材料。

六、各司法所要按月對轄區內各級人民調解員履責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發放辦案獎勵的依據。

七、人民調解員在申報領取人民調解辦案獎勵時,一定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不得弄虛作假。區司法局基層科和各街鎮司法所在審查、審核人民調解獎勵事項時,要秉公辦事,認真細致,嚴格把關。

八、區司法局要建立和落實工作責任制,加強對人民調解工作專項經費使用情況的管理和檢查,自覺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