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組職責及工作制度
時間:2022-12-31 0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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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抓好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和幫教工作。
2、對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進行思想教育和就業技能培訓。
3、制定安置幫教制度,落實對刑釋解教人員做好造冊登記建檔工作和銜接幫教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幫教,對有重新違法犯罪傾向的刑釋解教人員進行重點管理和幫教,做到不漏管、不失控,預防重新違法犯罪。
4、安置刑釋解教人員就業,解決生活出路。
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制度
一、銜接工作制度
⑴縣區司法行政機關(安置幫教工作辦公室)收到《刑滿釋放人員通知書》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通知書》后,應當在一周內通知刑釋解教人員原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安置幫教工作站。
⑵安置幫教工作站接到通知后,應當在三日內通知刑釋解教人員所在村、社區居委會安置幫教小組及刑釋解教人員家屬,并動員家屬盡可能親自將刑釋解教人員接回,必要時安置幫教工作人員可與家屬隨同前往。
⑶對監所部門派人送回住地的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工作人員應主動與公安派出所聯系,盡快掌握情況,有針對性地采取聯防聯幫措施。
⑷安置幫教工作站(組)在刑釋解教人員"回歸"后五日內,應詳細掌握其服刑在教期間的情況,記錄在案,填表歸檔,簽訂安置幫教工作責任書。
⑸對有重新犯罪可能,監所部門通知并派人送回的刑釋解教人員情況的掌握不能超過三日,上報情況從"回歸"第三日算起,不得超過十二小時(節假日除外)。
⑹協助和督促刑釋解教人員在一周內到原戶籍所在地辦理入戶手續。
⑺"兩勞"人員"回歸"后不到公安派出所報到入戶,時間超過二十日的,應在耐心動員的同時,必須向戶籍所在地上級公安機關和同級安置幫教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報告。
二、幫教對象登記建檔制度
⑴縣區安置幫教工作辦公室收到刑釋解教人員通知書后應及時進行登記造冊,并在五日內將通知書發至戶籍所在地的安置幫教工作站。
⑵安置幫教工作站(組)從接收刑釋解教人員之日起三日內,應摸清其服刑在教期間的表現情況,同時填寫本人基本情況登記表,所監所部門發放的通知書一并存入個人檔案。
⑶建檔要求:一人一檔。檔案主要內容:①通知書;②本人基本情況登記表;③談話記錄;④跟蹤考察表;⑤安置幫教工作責任書。
三、幫教工作聯系會議制度
縣區安置幫教工作辦公室每年召開一次各成員單位、各有關部門的聯系協調會議。鄉鎮(街道)安置幫教工作站每半年召開一次。
會議主要內容和任務:一是匯報安置幫教工作開展情況,各成員單位、各有關部門作用發揮和相互配合情況;二是總結通報安置幫教工作情況;三是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計劃;四是對重點區域、有重新犯罪可能的刑釋解教人員指定幫教責任人,落實幫教防范措施。
四、談心談話記錄制度
⑴安置幫教小組每季度找刑釋解教人員談心一次,了解他們的思想轉變、生產勞動及生活等情況,掌握他們的思想動向,有的放矢地開展幫教工作。
⑵安置幫教站每半年要與安置幫教小組一起召開一次有關刑釋解教人員座談會,接受他們的批評意見,聽取他們的合理化建議,了解他們釋放后的情況,進一步做好安置幫教工作。
五、跟蹤考察制度
為及時掌握刑釋解教人員回歸社會的情況,進一步做好安置幫教工作,安置幫教工作站每半年(幫教小組每季度)對本轄區刑釋解教人員進行一次全面考察,并做好記錄,認真填寫跟蹤考察表,存入個人檔案。
六、檢查考核制度
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協調領導組對區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區對街道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街道對社區居委會及轄區單位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檢查考核內容:
⑴機構是否健全,協調作用發揮如何;
⑵制度是否完善,具體落實怎樣;
⑶檔案材料是否齊全,記錄是否清楚完整,是否按要求建立"一人一檔";
⑷與公安等部門配合是否緊密,具體作用發揮如何;
⑸安置幫教工作是否真正落實到位,有何新的做法和典型事例。
七、政治法律學習制度
⑴建立政治學習制度。安置幫教小組每月不少于半天,認真組織兩勞釋放人員學習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時事政治以及涉及安置幫教方面的有關政策與規章,不斷提高他們的政治素質,增強他們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自覺性。
⑵加強對兩勞釋放人員法律、法規培訓,每月不少于半天,從而增強他們的法制觀念,防止和杜絕重新犯罪。
⑶定期對刑釋解教人員進行職業培訓和技能培訓,使他們掌握一、兩門實用技術,為其就業創造條件。
⑷建立考核制度。安置幫教工作站每年對兩勞釋放人員進行一次綜合素質考試,檢驗其學習效果,并將考試成績存入個人檔案,作為就業參考。
八、幫教安置目標管理制度
⑴通過耐心細致的幫教工作,使刑釋解教人員逐步改邪歸正,重新做人,改好率達到95%。
⑵發揮各成員單位的職能作用,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因素,進一步加強刑釋解教人員的就業技能培訓工作,通過多種渠道進行安置,使他們生活有著落,就業有門路,安置率達到90%。
⑶通過做好安置幫教工作,預防和減少刑釋解教人員重新違法犯罪,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九、幫教結對子制度
安置幫教工作站(組)針對幫教對象的具體情況,一般采取"三幫一"的方法進行幫教,也可以選擇一些表現好的刑釋解教人員與表現差的結成對子進行現身幫教。
十、統計報告制度
⑴安置幫教工作辦公室每年在6月5日(半年報)、12月5日(全年報)前按照7號表內容要求,分別上報本單位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開展情況。
⑵安置幫教工作站(組)按照上級安置幫教工作辦公室的具體要求逐級上報。
⑶報表要求:字跡清楚,內容完整,數字準確,按時上報。
十一、家訪回訪制度
安置幫教工作站每季度對本轄區刑釋解教人員進行一次家訪,安置幫教工作小組每月進行一次,對于重點人員隨時進行家訪,并認真做好記錄。
家訪、回訪主要內容和任務:了解掌握刑釋解教人員的思想、工作、生活等狀況;聽取他們對政府的意見和建議;盡力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并對重要問題的處理情況和重點人員的監控情況進行回訪,并做好記錄,以便匯總上報。
十二、幫教管理制度
⑴法制教育與社會主義思想道德教育相結合,使刑釋解教人員樹立正確的人生觀、道德觀。
⑵普遍幫教與重點幫教相結合。
⑶組織幫教與家庭幫教相結合。
⑷正面教育與解決實際困難相結合,教中幫,幫中教,為刑釋解教人員排憂解難。
⑸個別談心與集體對話相結合,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轉化及穩定工作。
十三、幫教管理要求
各級安置幫教組織及其工作人員,在對刑釋解教人員實施安置幫教管理工作過程中,要做到:三個不:不嫌棄、不歧視、不糾纏舊罪過;四個一樣:政治上一樣對待、經濟上一樣支持、工作上一樣信任、生活上一樣關心;八清楚:住址清楚、犯罪性質清楚、釋放時間清楚、家庭狀況清楚、經濟條件清楚、思想動態清楚、外出活動清楚、交往人員清楚;四知道:知姓名、知住所、知罪錯、知工作單位;五熟悉:熟悉家庭成員、熟悉社會關系、熟悉面貌特征、熟悉現實表現、熟悉從事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