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費管理暫行辦法

時間:2022-06-14 0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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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費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改進工作作風,進一步控制和精簡會議,切實加強會議費管理,節約會議費開支,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會議的分類:

一類會議:××工作會議(座談會),以及其他要求各?。ㄗ灾螀^、直轄市)××局局長、××站站長參加的大型會議;

二類會議:中心組織的培訓、座談、驗收、鑒定、招標、評審、調研、業務交流等會議。

第三條各處組織召開各類會議,必須在年初上報會議計劃(包括會議名稱、參加人數、級別、會期、經費預算等),經主任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后,按照下發的通知執行。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臨時召開的會議,都要通過辦公自動化系統(網上)簽報,經中心領導批準后召開。

第四條會議的天數、規模和承辦:

(一)會議天數:原則上不得超過3天(不含在途時間)。

(二)會議代表人數:一類會議應控制在120人以內,二類會議的參加人數根據實際需求,其中會議工作人員應控制在15%以內。

(三)會議應明確承辦處室及人員。

第五條會議費用的開支:

(一)召開各類會議由承辦處室提前3天提供會議預算(填寫“會議費用預算表”),由中心財務審核后,報分管領導核批。

(二)會議費開支限額如下:

單位:元/人、天

項目房租費(含會議室租金)伙食補助費其他費用合計

一類會議15012020290

二類會議10010020220

(大興站召開的會議)10010020220

注:(1)房租費包括住宿費和會議室租金;

(2)其他費用指辦公費用(購買筆、本等);

(3)會議開支標準內各項目可互相調劑,但不得突破包干開支標準總額;

(4)制作會議預算的天數可以比實際開會天數多1天(即會議報到和疏散各半天);

(5)是否發放交通費,根據會議是否安排接站和會議地距離機場、車站遠近等具體情況核定。

(三)會議組織處室應在會議結束后10天以內做好會議決算(詳見“會議費用報銷表”),經中心財務審核后結賬。報銷時應出具會議接待單位提供的會議住宿費、會議室租金、伙食費等明細清單,并注明會議名稱、時間、天數和人數等。會議組織處室還應提供會議代表及工作人員名冊。中心財務對違反規定的開支和超過預算的支出,要通過審查予以剔除,一律不予核銷。結賬后與該次會議有關的費用不再報銷。

(四)會議預算在10萬元以上的會議(京內)必須有中心財務人員參加,負責會議所發生各項費用的結算工作。

第六條會議所在城市的代表原則上不安排住宿,工作人員除少數必須住會的以外也不安排住宿。

第七條嚴肅會議財經紀律,會議期間不準用公款組織游覽和與會議無關的參觀活動,不得鋪張浪費、大吃大喝。

第八條中心職工參加外單位組織的會議,需要支付費用的,要事先征得分管領導的同意,報銷時要附會議通知。

第九條各處室召開會議,原則上應充分利用××站及××站的現有會議設施,中心職工參加本單位組織的會議不需任何費用。但各處承辦的二類會議,應當向外單位參加會議人員收取培訓費、住宿費、伙食費等相關費用。收費須由中心財務部門統一收取及管理,任何處室不得坐收坐支,或委托其他單位代收代支,否則視同賬外小金庫處理。

第十條接待外賓來華的會議按照外事活動的有關規定執行,其預算必須事先經中心財務審核,報中心主管領導批準后支付。

第十一條××局的會議經費管理比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2005年1月1日起執行,由中心財務負責解釋。